前言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实施“十三五”规划至关重要的一年,也是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全国消协组织面临机构改革积极奋进的一年。

这一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这一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法律监督职能作用。

这一年,随着政府机构改革的完成,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实现五线合一,消费者权益行政执法保护进一步优化,消费纠纷解决更加快捷。

这一年,国务院《快递暂行条例》、交通运输部《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实施,对新兴的快递行业进行规制,消费者信息安全得到进一步加强。

这一年,中国人民银行消保局商原中国银监会消保局、原中国保监会消保局,研究建立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调工作机制,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力初步形成。

“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成为这一年消费维权年主题。随着消费观念、消费需求变化,倡导经营者以品质消费为指引,满足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需求;树立品质消费理念,追求绿色、协调、共享的消费观念;完善消费维权共治格局,让消费者逐步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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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任重道远;维权共治,需要您的参与。今日您的行动,必将成为历史,写进消费维权年鉴。来吧,作为消费维权新的成员,欢迎您的加入。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