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乡绅研究的学术回顾

20世纪40年代,中国学者和日本学者就已在研究中国的乡绅。从50年代始,欧美一批汉学学者也开始研究中国乡绅。不过,学者们对“乡绅”这一群体的称呼并不尽相同,往往“士绅” “绅士”和“乡绅”交互使用。日本学者从开始用“绅士”到后来大多数学者习惯用“乡绅”一词,欧美的汉学者从用“绅士”到用“精英(elite)”一词,中国学者从开始用“绅士”“士绅”到后来用“绅士”“士绅”“乡绅”者皆有之,实际上三者常常指同一群人,但又不完全相同。早在明清时期,“绅士”“士绅”“乡绅”一词就在文人的笔下交互使用,往往指同一群人,但在不同的语境下又有所不同。

明清时人,对乡绅、士绅、绅士,谈不上研究,只有不同的认识,即使用这些词时有不同所指。从20世纪40年代始,中外学者以乡绅或士绅、绅士这一群体为切入点来分析中国社会,取得了大量成果。

1.明清时人的乡绅观

“乡绅”一词出现于宋代[1],在明清时期乡绅与绅士、士绅较为频繁地交换使用。何为乡绅?何为绅士?何为士绅?明清时人在使用这三个概念时没有严格定义,经常交替混用,经常是指同一群人,但又常常各有内涵差异。

(1)关于绅士

“绅士”一词最早出现在明人的著作中,通过电子检索版文渊阁四库全书检索宋元时人的著作,宋元时人比较频繁、经常使用的词是“搢绅士大夫”“缙绅士大夫”“荐绅士大夫”,有时还用“缙绅士人”“缙绅士庶”“缙绅士”,未见单独使用“绅士”一词。

对于“搢绅”“缙绅”“荐绅”三词,现代的学者都有大体相同的看法,就是其含义是相同的,“搢”和“荐”,与“缙”是通假字。搢绅、缙绅、荐绅都是指在职的中上层官员,或指做过官的人。但是如何走向通假,学者们往往忽略。

搢,是“插”的意思,这是学者们都认可的。汉代许慎撰、宋代徐铉等校定的《说文解字》中说:“插也,从手,晋声。前史皆作荐绅,即刃切。”[2]

缙,清代吴玉搢撰《别雅》中说:“搢,插也……缙,帛赤色也。皆无插笏义,但以形声相近,辄假借用之耳。”[3]

这本是两个词意相差甚远的字,但在和“绅”字组合以后,却成了两个语音和词意完全相同的词,泛指官员。之所以会成为官员的泛称,主要是由于古代的官员“插笏于绅”。所以清代吴玉搢撰《别雅》中说:“荐绅、缙绅、侟绅,搢绅也。”[4]

绅,是束在衣服外面的大带子,汉代郑玄注、唐孔颖达疏《礼记注疏》中说:“绅,大带也。”[5]

笏,是古代君臣朝见时手里拿的、作为指画和记事用的狭长的板子,《说文解字》中说:“公及士所搢也。”[6]所以,“搢绅”也就是“插笏于绅”,从而成为官员的泛称。

当“搢”和“缙”与“绅”组合后,“搢”与“缙”成了通假字,因而,在古代的文献中,时而写作“搢绅”,或又写作“缙绅”,有时还写成“荐绅”,只随个人的写作爱好而已。黄晓伟先生在《从“搢绅”和“缙绅”看形符类化动力》一文中说:“通假字出现的情况是,古人在著述或传抄时有意或无意地临时使用一个音同或音近的字来替代本字,结果使得文字与所记录的词的关系发生错位,妨碍了语义的理解。但通假字在古代书面语中是客观存在的,而且一旦某个字的通假用例被固定下来,便会形成一种默许的行文习惯,具有了社会合法性,在不同时代不同作者的作品中混合通用。”[7]这种解释似乎让我们可以明白在古文献中“搢绅”“缙绅”“荐绅”的含义之所以相同的原因。

在宋人的文献中,“搢绅士大夫”和“缙绅士大夫”“荐绅士大夫”都是泛指官员:在位或曾经在位。“搢绅士”或“缙绅士”或“荐绅士”则指两类人:官员,读书人。“搢绅士庶”或“缙绅士庶”或“荐绅士庶”则指三类人:官员(或曾为官),读书人,平民百姓。

到明代,上述词汇仍然在明人的著作中使用,其含义也基本相同。但明人的著作(特别是明末人的著作)中已频繁地单独使用“绅士”一词。在清代,“绅士”一词则更广泛地单独使用,“搢绅”或“缙绅”或“荐绅”的使用则少得多了。明清时人关于“绅士”大体有如下两类含义。

一是指两类人,即绅与士。其中的绅,有时特指在位的官员,即缙绅;有时专指不在位即致仕、废闲居家的乡绅。士与衿同义,指读书人,或曰知识分子。

《明史》卷二七四《史可法传》:“大变之初,黔黎洒泣,绅士悲哀,犹有朝气,今则兵骄饷绌,文恬武嬉,顿成暮气矣!”[8]此处的“绅士”就是绅与士的合称,是指平民(黔黎)之上的阶层,包括在位与不在位的官员及享有一些特权的读书人。

清代大学士傅恒等奉敕编撰的《御批历代通鉴辑览》卷一一四《明》:“颍州……致仕尚书张鹤鸣及其弟副使鹤腾、子大同一门皆死,其他官绅士庶死难者共一百三人。”[9]此处的“绅士”便是官与民之外的两个阶层:“绅”指乡绅,非在位官员及其他有功名者;“士”指多少享有一些特权的读书人。清代的皇帝与官员们常常用“官绅士庶”或“官民绅士”来划分社会人群,或用“绅士庶民”特指在位官员之外的社会人群,如:

乾隆帝亲自编的《世宗宪皇帝圣训》卷二《圣德二》:“丙辰,河东总督田文镜奏:豫省士民感戴皇仁,恭建万寿碑亭。上谕:……该省官民绅士感激朕恩。”[10]“官民绅士”概括了除皇室以外的社会所有阶层与人群。

《世宗宪皇帝圣训》卷二九《蠲赈二》:“雍正七年己酉二月辛丑,上谕内阁:浙省为财赋重地,民力输将朕所轸念……今据性桂摺奏:浙省绅士庶民咸能知朕教养之殷,怀感朕训诲之至意。……三月丙午,上谕:……该省(豫)绅士庶民向来醇朴,又能遵封疆大臣之教。……雍正九年二月戊午上谕内阁:……三秦绅士庶民……陕甘二省绅士庶民……”[11]此处的“绅士”便是指两类人,即乡绅和士子。

绅士指两类人,还可从“绅士”与“绅衿”的互换使用得到说明。清代雍正年间亲王和硕等人汇编的《世宗宪皇帝上谕内阁》卷四三《雍正四年四月》: “上谕二十道……二十六日户部议驳署四川巡抚罗殷泰《奏请禁革绅衿优免差徭》:奉上谕:向来征收钱粮每月地方私立儒户、宦户名色,偏累小民,已经降旨严禁,而丁粮差徭或借绅衿贡监之名包免巧脱,情弊多端,罗殷泰所奏禁革绅士优免之处,固属太刻,而部议但就其错处指驳,其余未曾详议,亦属朦混,著九卿详议,具奏。”[12]文中的“绅衿”和“绅士”互用,“绅”是一类人,指乡绅;“士”等同于“衿”,是另一类人,主要指儒学生员。

《世宗宪皇帝上谕内阁》卷八二《雍正七年六月》:“上谕三十六道……初十日……又奉上谕,据广西学政卫昌绩……强横之绅士始粤处边陲,民愚而陋,井蛙夏虫,识见不广,畏乡绅如虎,畏士子如狼,故俗有‘举人阁老、秀才尚书’之语,其畏官长也,不如畏绅士,故俗有‘官如河水流,绅衿石头在’之语……绅士乃庶民之倡,故欲化民成俗,使闾阎共敦仁让之风,必赖本乡之绅衿领袖,身体力行。”[13]文中“绅士”与“绅衿”等同,又与“乡绅”互换,实际上,文中所指绅士、绅衿就是乡绅,不包括在位的官员。

二是指一类人,即指一个群体,就是“乡绅”,包括致仕居家或其他原因不在位的官员及地方上有影响力的文化人。

雍正帝下令编辑的《圣祖仁皇帝圣训》卷三〇《重农桑》:“康熙四十六年丁亥四月癸巳。上谕福建浙江总督……等曰:‘朕顷因视河,驻跸淮上,江浙两省官及地方绅士军民皆环道远迎,恳请临幸……'”[14]文中的“绅士”即已很明确地表明乃非官非军非民的阶层,这个阶层便是曾经为官已居家的官员及举贡生监等享有些特权者所组成的乡绅阶层。

乾隆帝亲编的《世宗宪皇帝圣训》卷一三《用人》:“雍正五年闰三月乙丑。上谕:……绅士居乡倘有违理肆行之处,令有司约束劝导之者,无非欲其同归于善,并非令地方官有意摧折之也。尔等莅任后于绅士之品端方者,则当加意敬礼,以树四民之坊表;其小有过愆者则劝戒之,令其悛改;其不可觉悟者、不可宽宥者则置之于法,以警其余。”[15]此段话中,明确指明“绅士居乡”,即指乡绅,同时指明绅士是四民之坊表,也是指乡绅。

《世宗宪皇帝圣训》卷二六《厚风俗》:“雍正四年丙午十月辛未。上谕户部:朕览所奏,恩诏内赏给老人一项……其仕宦、绅士、商贾、僧道皆不入此数内。”[16]文中明确指出,绅士非仕宦之人,也非普通之民(商贾、僧道),实际上指的就是乡绅。

在清代的地方志中,有许多方都用“绅士”一词,特别是在谈到地方教育的兴办、地方公益事业的兴举等,用得较多,仅以乾隆《江南通志》为例:

卷二七《舆地志·关津三》:“鱼梁:歙县……康熙二十六年郡绅士输金万余两,甃筑坚致河西桥。”

卷四四《舆地志·寺观二》:“崇福寺……国朝康熙五十九年绅士重建澹台书院。”

卷四七《舆地志·寺观五》:“宁国府……国朝康熙五年郡守龚鲲同绅士及僧元隐捐资买河,禁绝渔钓,永为放生池。”

卷八八《学校》:“镇江府……金坛县儒学在县治东……雍正四年邑绅士募修,教谕卢翀董其事。”

“桃源县儒学在县治南……大成殿明伦堂两庑,雍正七年知县眭文焕率绅士重建。”[17]

上述引文中所说的“绅士”,都不是在位的官员,而是地方上的乡绅。这类记载在清代所修的各省府县志中有大量相同的内容。即在清代的府县志中,普遍称“乡绅”为“绅士”。

(2)关于士绅

“士绅”一词在宋代时已单独使用,其含义与“缙绅”同,即指在位的官员。

北宋李觏《旴江集》卷二三《记·建昌军仪门记》:“民知其君之贵,然后知王室之尊……唯中门立戟,非出入不开。东西两夹门,趋走之士绅笏,磬折于其外,非召呼不敢前。”[18]文中的“士绅”便是在位的官员,即“缙绅”。

北宋张方平《乐全集》卷一二《刍荛论·吏为奸赃》中说:“今风俗流溢,共务奢汰,闾巷无守志之士,绅行乏循道之人,不严官制,何以立法?”[19]文中“士绅”,其含义很明确,即是在位的官员。

元代陈基《夷百斋稿》卷三三《墓志铭·陈隐君志铭》:“隐君讳谦,字子平,姓陈氏,吴人也……归即弃举子业,屏除世好,潜心六艺,旁搜百家而守之,以为约。尝从兄北客扬润,南寓杭,累数岁,不与人事接,日从士绅高世之品,扬确论议;为文章,出入古今,尤善词赋。”[20]此文中的“士绅”虽非明确指在位官员,指德行高洁的文人士大夫是可以肯定的。

在宋元时人的文集中,“士绅”一词虽有使用,但出现的频率不高,主要是偶尔取代“缙绅”一词而出现。

到明代特别是明后期,“士绅”一词使用已较多,而到清代已是个很通用、出现频率高的名词。明清时期的“士绅”的内涵大体有三。

一是指一个大的群体,即“士”与“绅”。

“士”在先秦时期指的是有一定才能的人才,他们可能出身于贫寒之家,也可能出身于没落的贵族,他们凭一技之长为贵族们所用。特别是春秋战国时期,群雄并起,弱肉强食,各种人才各展才华,为诸侯贵族们争雄服务,谋士们为诸侯贵族出谋划策,武士们为诸侯贵族献身沙场,有荆轲这样气概豪迈之士,有孙膑这样军事才华出众的谋士等,群星灿烂,在上古的历史上留下了耀眼的光辉。从而,有了孔子对“士”的定义:“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论语·子路》)即士的人格标准应当是严以律己、忠君爱国。

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士”主要用指儒士,从而“士”成为读书人及文化人的代名词,特别是唐宋元明清科举取士,“士”的主要内涵更是指读书人及文化人。

当“士绅”指士与绅这个大群体时,“绅”包括缙绅即在位官员,也包括乡绅即致仕等原因而不在位官员,以及地方上其他一些有影响的文化人。因而,当士绅指一个大的群体时,所包括的范围很广,既泛指读书人及文化人,也泛指在位与不在位的官员,还包括有社会影响的一些人物。其内涵比较模糊,不是那么确定。且以下面的实例为例。

明代逯中立的《两垣奏议·论修史用人疏》写道:“且今天下多故,需人甚急,废谪诸臣无赐环之日,中外士绅,日夜望辅臣补牍力诤。今未能进一君子而先进一邪臣,辅臣又将何词以谢天下?”[21]文中的“士绅”所指便是包括士与绅在内的含义不确定、包括范围很广的一个大的群体。

清代乾隆年间纪昀等奉敕撰《钦定平定台湾纪略》卷一二:“恩旨蠲免台湾府全属本年地丁钱粮,誊黄遍谕各处,复传唤士绅商民当面晓谕,各绅士义勇人等莫不感激踊跃,现在府城内外街市贸易照常。”[22]文中与“商民”并列的“士绅”指士与绅,但绅不包括在位的官员,即绅仅指乡绅。

明代黄宗羲《明儒学案》卷三五《泰州学案四·恭简耿定向》中说:“胡清虚浙之义乌人,初为陈大恭门子,以恶疮逐出,倚一道人,率之游匡庐、终南,遂有所得,浙中士绅翕然宗之。”[23]文中的“士绅”便是内涵很广大的一个群体,即包括“士”,也包括“绅”。

乾隆《江南通志》卷九〇《学校志·书院》记载:“明道书院,在宜兴县城东隅,周孝侯墓左,明万历间太仆史孟麟讲学其地,知县喻致知倡建书院,为士绅讲习之所,巡抚周孔教题曰‘明道’,名贤学士云集,与东林相辉映,后圮。”[24]文中的“士绅”也是一个含义很广泛的概念,包括士,也包括绅。

二是明确地指缙绅,即在职官员。

乾隆《御选明臣奏议》卷三一中的逯中立《请容直臣以劝百僚疏》:“以今圣明在上,公议在下,一时臣工非至愚不肖,谁敢罔上行私,自速罪戾?而郎中顾宪成者,砥行好修,往以直言获谴陛下;起自谪籍而用之矣,司铨未久复遭摈斥。士绅相顾咨嗟,咸谓顾宪成以直道被黜而陛下有不容直之名,将何以劝任事之心,鼓豪杰之气乎?”[25]文中的“士绅”便是指在职官员,即缙绅。

明代陈鼎《东林列传》卷一八《明·钱龙锡传》:“陛下欲威柄独运,操纵海宇,何必囹圄愤盈,孤卿骈首,令四方传者咸谓天朝狱吏甚贵,士绅甚贱乎?”[26]文中的“士绅”,便是指在位的官绅。

清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二三《内阁一》:“以至于孟养浩之廷杖一百则更惨矣,雷霆横击,风日凄阴,凡举朝士绅、远方选吏,见者无不丧气,闻者无不摧心。”[27]文中的“士绅”便是很明确地指在职的官员。

清代姚之骃撰《元明事类钞》卷三七《飞鸟门》:“大小鸡:明诗话:京师市语呼江西人为鸡。相嵩当国,江西士绅贺生辰,长身耸立,诸公俯躬趋谒,高拱旁睨而笑,嵩问之,曰:偶思昌黎斗鸡诗,大鸡昂然来,小鸡竦而待,是以失笑耳!”[28]文中的“士绅”便是明确地指在职官员。

三是指乡绅。所谓乡绅,主要指不在位的官员,如致仕、废闲居乡等的官员,以及拥有科举功名的举贡生监。这些人都是在基层社会有一定影响力的人物。明清时人的著作有时将这些人称为“乡绅”,有时又称之为“绅士”,有时又称为“士绅”。

明后期周起元的《周忠愍奏疏》卷下《抚吴奏疏》: “自有辽事以来,……臣伏见太仓告诎,绝不敢宽假催科,凡士绅来谒,皆劝以勉强赔纳,让所折之数于小民,而此邦士大夫贤而好义者亦自不乏。”[29]文中的“士绅”便是指地方上的乡绅。

雍正《江西通志》卷一三五《艺文记十四·国朝》中的张景苍《重建新喻县学宫记》:“仰体圣天子乐育人才之意,亟图更新,谋之司铎,咨之士绅,莫不踊跃愿勷。”文中的“士绅”便是当地的乡绅而已。

雍正《江西通志》卷一四一《艺文论辨说考疏引·明》中的李元明《契真寺莫建瑞经图阁疏》:“僧众乞余为疏……因备述之以告夫临斯土,下至士绅、编氓,宜各各种善因,自求多福焉。”[30]文中的“士绅”便是当地的乡绅。

乾隆《福建通志》卷六六《杂记二·丛谈·福州府》:“闽中乡先生素重清议,永乐乙未,会元洪公英以御史还家,官槖有十抬,士绅疑为辎重也,相戒不与通。”[31]文中的士绅也就是闽中的乡绅们。

明代范景文《文忠集》卷二《奏疏·直陈除害安民诸欵疏》:“而四方之安危亦莫不与中州相关,地称重焉。臣延问长吏、士绅及乡之长老,大约不越兴利除害四字。”[32]文中“士绅”之内涵实为地方乡绅。

由上可知,明清时人在使用绅士、士绅两词时,虽没有严格的、比较一致的共识,但其指士与绅、士或绅还是明确的。

(3)关于乡绅

“乡绅”这一名词较为频繁地使用是在明代中后期以后,这是日本学者早已认识到了的一个历史事实。早在20世纪70年代,日本学者重田德在《乡绅支配的成立与结构》一文中说:“所谓‘乡绅’的称呼,包括缙绅、绅士、乡官、邑绅等各式各样的称呼,虽自宋代起已看到,但普遍使用则是明代中期以来。”[33]1981年明清史国际学术讨论会的论文中,日本学者寺田隆信的《关于“乡绅”》一文中说:“‘乡绅’一词,在宋代文献中即已出现,然而作为固定史料用语使用则是明代,特别是明代中期以后事。这一事实反映了乡绅的存在当时已开始在政治上、社会上引起注意。”[34]

关于明清史料中“乡绅”一词的含义,即明清史料中乡绅指的是哪些人,中国学者常建华等曾进行过专门研究。常建华先生在其著作《清代的国家与社会研究》一书的第六章“乡绅及其他”中,对清代“乡绅”一词的含义进行了至目前为止最有深度的考察。

常建华先生认为:“清代关于乡绅的文献记载,常同缙绅一词联系在一起。”根据《缙绅录》《清文献通考》卷三《田赋考》、梁章钜《归田琐记》卷八、陈鸿等著《清初莆变小乘》、段光清《镜湖自撰年谱》等史料分析,常建华先生认为,“清代缙绅有狭义和广义两种解释,前者是‘家居’的官员,后者包括现任未‘家居’的本籍官员。”[35]

对于清代乡绅的含义,常建华先生根据《福惠全书》卷四《待绅士》、卷二一《保甲之制》,陈宏谋的《咨询地方利弊谕》《饬取州县舆图檄》《咨询民情土俗三十条谕》,佚名撰《吴城日记》,叶梦珠《阅世编》卷四《士风》,姚廷遴《历年记》等的有关记述,认为“‘乡绅’是本籍现任或原任的官僚”[36]。常建华先生还根据对史料的分析认为,清代文献中“缙绅”与“乡绅”的含义基本相同,“乡绅”与“乡宦”含义也是基本相同,都是指具有官僚身份的人,举贡生监称不上“乡宦”,乡绅不包括他们。常建华先生还认为,“清代‘乡绅’之“绅”含有三个层次:一是指现任或原具有官僚身份者;二是指现任或原任具有官僚身份和具有进士、举人身份候选官僚者;三是指现任或原任具有官僚身份和候选官僚者。而前两个层次,尤其是第一个层次,是清代社会普遍的乡绅认识。清人文献中,还未发现乡绅包括生员的记载。”[37]

常建华先生的分析是很深入、令人信服的,但本人认为有些方面值得补充。

乡绅之所以成为乡绅,最主要的是其官僚的身份:出仕在外或致仕居乡,这是目前学术界的共识,但仕宦者的后人,即簪缨之族者也可拥有乡绅身份,清代的一些史料反映了这一点。

清代于敏中等撰《钦定剿捕临清逆匪纪略》卷七《(乾隆三十九年秋九月)丙子》:“其大宅汪姓自即前日杜安邦所供汪乡绅者,其人为谁?是否出仕在外?抑安住在家?或其先世有仕宦者相沿称之?舒赫德等即速查明具奏。”[38]这是乾隆帝对乡绅的定义,即出仕为官者的家人、已居乡的仕宦、仕宦者的后人都是乡绅。

在乾隆帝之前,雍正帝也同样是这样定义乡绅的。《世宗宪皇帝圣训》卷六《圣治二·雍正六年戊申壬子》:“上谕曰:县令乃亲民之官最为紧要……向来地方官多有借乡绅之游扬,则交结乡绅而欺凌百姓,或欲借百姓之称誉,则袒庇百姓而摧折乡绅,不知百姓为国家之赤子,岂可徇巨室之私交而肆其凌虐。至于乡绅,或其祖、父为国家宣劳,或其己身为国家效力,又岂可簪缨之族转贱于编氓,而故为摧抑乎?是乡绅、百姓皆不可存成见以待之!”[39]雍正帝所指:在职或致仕官员是乡绅,祖、父为国家官员者也是乡绅。

《世宗宪皇帝圣训》卷二七《雍正七年己酉三月戊申》:“上谕内阁:直省各处富户,其为士民殷实者,或由于祖父之积累,或由于己身之经营、操持俭约,然后能致此饶裕,此乃国家之良民也。其为乡绅而有余者,非由于先世之遗留,即由于己身之俸禄制节谨度,始能成其家计,此国家之良吏也。是以绅衿士庶中家道殷实者实为国家之所爱养保护……各省督抚将朕此旨通行该属之乡绅士民人等共知之。”[40]谕旨中所指的乡绅与上段谕旨的乡绅内含相同。

不仅出仕者对本籍而言是乡绅,致仕居乡者是乡绅,祖、父为官者己身为乡绅,甚至连世家大族的亲戚故旧也被看作是乡绅。《世宗宪皇帝硃批谕旨》卷一七四之十《硃批李卫奏折》:“更有破落乡绅子弟无事可为,日与下流往来,呼兄唤弟,情好益密,每窝盗在家,分肥入己,因其世家大族亲戚故旧,体面犹存,地方官不免稍存姑息。”[41]这应当是广义概念的乡绅,即将世家大族的亲戚故旧也看成乡绅。

常建华先生曾根据清代黄六鸿《福惠全书》的有关记载分析说:“乡绅与举、贡、监、衿(文武生员)相区别,举、贡、监、衿只是获得功名,而乡绅是获得功名后的出仕者,所以乡绅不包括举、贡、监、衿。黄六鸿的乡绅概念指任官在外、请假回家以及闲废在籍的现任、原任官员。”[42]

常建华先生的分析,毫无疑问是对的。但我认为需要补充的是,不仅仅是黄六鸿等人这样认为,康、雍、乾三帝同样是这样认为的,检索四库全书可知,在这三帝的谕诣中,绅衿及乡绅衿监(或衿监乡绅)连用较多,这说明在这三帝的概念中,乡绅与衿、监是不同的,即乡绅不包括衿、监,如《世宗宪皇帝圣训》卷二六《厚风俗·雍正四年丙午十月己巳》:“上谕大学士九卿等……在籍之乡绅补衿监党有不安本分,陵虐百姓……”[43]不仅如此,乡绅与进士、举、贡、生、监也是明确区分的,即乡绅不包括这几类人,如《世宗宪皇帝朱批谕旨》卷一四〇《朱批王朝恩奏折》:“臣愚以为应令州县官于每年奏销时查有绅衿拖欠钱粮者,不得混入民欠数内,即将绅衿所欠粮银数目无论多寡,另造一册,开明一户某乡绅或某进士、举、贡、生、监名下额征地丁银粮若干,拖欠若干,计未完几分,逐户开出,造册详报知府司院。”[44]这虽是当时大臣的看法,实也代表了皇帝的看法。再如康熙《万寿盛典初集》卷四《圣德二·谦德一》载:“圣主万寿无疆,兆姓建亭恭祝……事据福州等九府一州乡绅余正健等,贡生、监生、生员力子侨等,耆民王万龄等呈称……”[45]乡绅与贡生、监生、生员是不同身份的人。

乡绅虽包括在位官员,但在位官员只是相对其在籍而言是乡绅,大多数的情况下,乡绅主要指居乡之绅,即致仕、废闲等官员。在清代的文献中,乡绅除常与衿监或举贡生监等并提,还与富户、士民、土豪等并提,这说明清时人不过是把乡绅看作是跟乡间富户相类似的一类人。

在明代文献中已有一些使用“乡绅”一词,其主要含义可以确定的是:乡绅是绅,有官员身份,如明代万历年间曾官至兵部尚书的孙传庭《白谷集》卷四《派就壮丁晓示阖城告白》中记:“派定之后,乡绅责余曰‘我辈叨在仕宦,奈何反视平民?'”[46]乡绅虽是仕宦,但大多居乡邑中,所以乡绅大多是致仕、废闲等居乡之官员。明万历戊戌进士李之藻《类宫礼乐疏》卷九《僎诂》所述:“僎诂……故僎必致仕乡绅有齿德可遵法者。”[47]致仕官员是乡绅这是肯定的。

明代对于乡绅的划分还没有清代那么复杂、详细,主要就是指由于种种原因已居乡不在位的官员。

从上可知,明清时人的绅士、士绅、乡绅概念,其含义有共同之处,即致仕等原因居乡官员,在不同人的笔下或不同语境下,分别可能使用其中之一个词表述,但其所指都是一样的,然而,三者在很多状态下所指又有很多如上所述的不同。

2.国外学者对中国乡绅的研究

国外学者对中国乡绅的研究,主要有两部分人,一是日本史学界的学者,二是欧美汉学界的学者,此外,还有少数韩国学者等。

(1)日本学者对中国乡绅的研究

日本学者在20世纪40年代开始以绅士为切入点、为视角来解读中国社会。[48]如日本学者本村正一、根岸佶、佐野学、松本善海等人,研究绅士的组成、绅士的社会功能等。日本学者的研究一直持续到现在,20世纪50年代以后,转入了乡绅与中国地域社会的研究。

对于从20世纪40年代以来,日本学者本村正一、根岸佶、佐野学、松本善海、仁田井陞、佐伯有、安野省三、田中正俊、滨岛敦俊、川胜守、西村元照、小山正明、重田德、酒井忠夫、沟口雄三、奥崎裕司、高桥孝助、山根幸夫等对中国古代的士绅、绅士、乡绅的研究成果和主要观点,中国学者巴根在《明清绅士研究综述》[49]、郝秉键在《日本史学界的明清“绅士”论》[50]文章中已有详细概述,常建华《日本八十年代以来的明清地域社会研究述评》[51]一文,也对日本学者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乡绅为切入点研究明清时期中国的地域社会作了概括。徐茂明在《明清以来的士绅、乡绅、绅士诸概念辨析》[52],及衷海燕在《士绅、乡绅与地方精英—关于精英群体研究的回顾》[53]也涉及日本学者对中国乡绅的研究。

综合起来,日本学者对于乡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什么是绅士、绅士与绅衿及乡绅的区别,绅士的组成、绅士的功能、绅士的社会性格及绅士与社会、国家的关系,乡绅的属性、乡绅的产生,乡绅与土地、赋役,乡绅与明末清初的社会变革,水利惯例与乡绅土地所有制,乡绅与胥吏、幕友,乡绅地主与佃户,明清乡绅与宋代的“形势户”及“官户”的区别,明清“乡绅统治”的形成,绅士和乡绅与地方民众的关系,绅民关系与地方秩序,绅士、乡绅的社会性格与存在形态,绅士、乡绅与地方公共事业,乡绅与赋役征收,乡绅与各社会组织和社会群体之关系,乡绅与宗族之关系,绅士的思想状况等[54],以及明清乡绅与地域社会[55]。巴根先生认为:“日本学者对明清绅士的研究经历了‘国家社会论’‘乡绅土地所有论’和‘乡绅统治论’三个阶段,考察范围从宏观走向微观。”[56]

(2)欧美学者对乡绅的研究

欧美汉学界的学者,在20世纪50年代开始,比较有深度地研究了中国的绅士阶层,他们习惯使用“精英”一词来指代绅士、士绅与乡绅,著名学者张仲礼、瞿同祖、何炳棣、费正清、周荣德、张仲礼、瞿同祖、罗伯特·马斯、何炳棣、艾森斯塔特、巴林顿·摩尔、贝蒂、孔斐力、兰钦、周锡瑞、杜赞奇等,都推出了力作,通过以绅士或“精英”为视角,对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进行了深入研究。对于他们的研究成果和主要观点,巴根在《明清绅士研究综述》和郝秉键在《西方史学界的明清“绅士论”》[57]曾作过概述,徐茂明和衷海燕的综述中也作过叙述,综合起来欧美学者主要研究的问题在于:科举制与中国绅士的产生,家族组织和绅士阶层在社会中的地位,“士”的构成及其社会作用,绅士的社会性格及其与政治、财富、农民之间的关系,绅士的构成及其社会特质,19世纪绅士的构成与特征及其收入,绅士的社会角色与社会功能,地方精英的构成与功能及其变化,绅士的社会流动,“地方精英”的构成,绅士与家族组织、国家政权的关系,“精英”(Elite)角色地位、价值取向、行为方式的变化和绅权的消长趋势与社会变迁,绅士权力的文化网络,绅士与“同治中兴”、辛亥革命及义和团运动,绅士与家族的互动关系,绅士的社会特质、角色功能与宗教思想文化,理学、朴学与“精英”人物等。[58]

除日本和欧美学者对中国的乡绅的研究之外,少数韩国学者也对中国乡绅展开过研究,如韩国学者吴金成曾撰写过《明代江西社会的变化与绅士》[59]及《入关初清朝权力的渗透与地域社会》[60]等论文,对明后期里甲制的衰弱与乡绅的关系,及闽粤赣三省交界地区的乡绅阶层与人口流动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3.中国现当代学者对乡绅的研究

中国学者对乡绅的研究分两个阶段,一是20世纪40年代,二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至今。

(1)20世纪40年代的研究

中国学者在20世纪40年代就考虑到了官民之间的阶层,在中国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中有着独特的地位和作用,费孝通、吴晗等学者在20世纪40年代就对这一阶层展开了研究,以“绅士”来统称这一阶层。对何为绅士,费孝通认为“绅士是退任的官僚或者是官僚的亲亲戚戚。他们在野,可是朝廷内有人。他们没有政权,可是有势力,势力就是政治免疫性。”[61]吴晗则认为:“官僚、士大夫、绅士,是异名同体的政治动物,士大夫是综合名词,包括官僚、绅士两专名……官僚是士大夫在官时候的称呼,而绅士则是官僚的离职、退休、居乡(当然居城也可以),以至未任官以前的称呼。”[62]

吴晗、费孝通、潘光旦等人着重研究了绅士的流动、绅权与皇权的关系等。

(2)20世纪80年代后的研究

费孝通、吴晗等人的研究在此后的几十年里中国史学界没有传续下去,直到20世纪80年代在日本汉学界和欧美汉学界对中国的乡绅、绅士(或称“精英”)已有许多研究成果的背景下,中国的学者们才试着将费孝通、吴晗等人的研究延续下去,1983年伍丹戈发表了《明代绅衿地主的形成》[63]一文,论述了明清绅衿地主的兴衰过程,认为明代身份性地主的主体就是由官僚、举贡、生监构成的绅衿集团,在清代逐渐走向衰落。

伍丹戈的研究开启了20世纪80年代后中国学界对于绅士、士绅和乡绅的研究,此后的中国学术界不断有论文发表,或论绅士,或论乡绅,或论士绅,主要所指都是官民之间的这一阶层,对其不同的称呼,各随不同的学术爱好而已。

对绅士的论述,代表作品有王先明《中国近代绅士述论》《近代中国绅士的分化》《中国近代绅士阶层的社会流动》[64],吴晗先生的遗作《明代的新仕宦阶级,社会的政治的文化的关系及其生活》[65],刘泱泱《近代湖南绅士与教案》[66]等等,20世纪90年代和21世纪的最初10年,涌现了相当数量的有关绅士的研究成果,其中一大特点是区域化深入,如刘泱泱、许顺富、阳信生等人对湖南绅士的研究,贺跃夫对近代广东士绅的研究,兰钦、徐茂明对江浙绅士的研究,王笛对长江上下游绅士的研究等,但对于绅士的认定,大多认同张仲礼或王先明的论述。也有的学者吸收、综合了许多学者的观点之后,提出了自己观点。综合起来,有下列观点:第一,根据功名职衔获得途径的不同,我们可以将绅士分为正途绅士和异途绅士。通过严格的封建科举考试,即院试、乡试、会试、殿试而获得秀才、举人、进士等功名者为正途绅士;通过科举考试之外的渠道,如军功、捐纳、荫庇等获得监生等功名或一定职衔者为异途绅士。

第二,根据功名的大小和职衔的高低,绅士可分为上层绅士和下层绅士。一般说来,获得贡生举人以上功名或相应职衔者为上层绅士,只获秀才一级功名者(秀才、监生等)为下层绅士。

第三,根据绅士的主要居所所在地,可将绅士分为城绅和乡绅。城绅是指居住于城市的绅士,它可分为省绅、府绅、县绅等。而乡绅则是指一直居住在乡里的绅士和一部分退职居乡的官员。

第四,根据绅士籍贯的不同,我们可以将绅士分为本地绅士与外来绅士。以省为单位,可将绅士分为本省绅士与外省绅士,以府、厅、州、县为单位,可分为本府绅士与外府绅士、本厅绅士与外厅绅士、本州绅士与外州绅士、本县绅士与外县绅士,等等。

第五,根据绅士所从事的主要活动或职业的不同,绅士又可分为绅商、学绅、军绅、职绅等等,从事商业活动的为绅商,在新旧学堂中任教或求学者为学绅,从事军事活动为军绅,在地方公共管理机构(如教育会、劝学所、自治公所等)任职的绅士为职绅。

第六,根据绅士所获功名或职衔的类别及绅士实际从事的主要活动,绅士可分为文绅和武绅。文绅是指获得文秀才、文举人、文进士、文状元但未为官且主要从事文职者;武绅则是指获得武秀才、武进士、武状元但未为官且主要从事武职者。

第七,根据绅士的政治态度,绅士可分为传统绅士和新式绅士(亦可称之为“新绅士”和“旧绅士”)。传统绅士又可分为顽固派绅士和洋务派绅士,新式绅士又可分为维新派绅士和立宪派绅士。新、旧绅士的最大区别在于是否赞同在政治制度方面进行改革。新绅士支持实行政治制度上的改革,而旧绅士则反对任何政治上的改革。

第八,根据绅士品行的优秀与否,绅士可分为正绅和劣绅。品行端正、热心公益、具有良好的社会评价者为正绅,而依持其特权而独霸一方鱼肉乡里、声名狼藉者为劣绅。

以上观点是中国学者对中国绅士认识的主要理论内容[67]

对士绅的研究,代表作主要有贺跃夫《晚清士绅与近代社会的变迁——兼与日本士族比较》[68],马敏《官商之间——社会剧变中的近代绅商》[69],徐茂明《江南士绅与江南社会(1368—1911)》,其次在有的论文中作者谈到对士绅的看法,如秦文《传统视角下士绅群体的法律人角色与民间自治——以浙江士绅为例》[70],张璇《浅论明代中后期士绅权力的扩张》[71]等。

对于何为“士绅”,实际上,很多作者所指与“绅士”无异,只是字眼使用上的个人爱好,内涵都是指那么一个阶层,甚至在同一篇文章中忽而使用“绅士”,忽而使用“士绅”,对于为何要使用“绅士”或“士绅”一词并没有特别的说明。目前还没有看到有何论著或论文中对“绅士”和“士绅”二词进行辨析。对于何为士绅,主要的代表观点有以下几种。

贺跃夫以“传统内变迁”和“近代化变迁”交织互动为视角,并以日本幕末和明治时代的武士为参照系,考察了近代士绅与团练、精英教育、绅商、民权宪政运动、共和革命的关系,认为从“传统内变迁”的角度看,士绅只是一种身份,并非一种可以带来稳定收入的职业,因而其社会是一种历史形成的框架中变化。在“近代化变迁”的过程中,由于西方势力的渗入及清政府政策的转变,士绅逐步超越“传统内变迁”的范围,其角色地位相应发生转型。[72]“传统社会中的士绅在经济上是封建剥削者,政治上是现存封建统治秩序的维护者,文化上是传统儒家思想的代表者。……中国的封建专制统治者正是‘依靠地主士绅作为全部封建统治的基础’。”[73]

徐茂明认为:“所谓‘士绅’正是通过对知识的占有以及与政治特权的结合从而形成的一个特殊的知识阶层,在明清两代充当着社会权威、文化规范的角色,对于传统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延续发挥了重要作用。”[74]

秦文在《传统视角下士绅群体的法律人角色与民间自治——以浙江士绅为例》一文中认为:“中国社会进入明清以后,商品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伴随而来的是,社会文化由理想的浪漫主义主导,演变为重商的现实主义占优。受此影响,在这一时期,作为折射社会价值观侧面的‘士’的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名称上看,‘士’逐渐被‘士绅’或‘绅士’的称呼取代,内容上来看,‘士’强调的是学识、知识和价值上的追求,而‘士绅’强调对知识的占有的同时,重视对财富和权力的占有。”[75]

张璇《浅论明代中后期士绅权力的扩张》一文中认为:“士绅主要是指在野的并享有一定政治和经济特权的知识群体,它包括科举功名之士和退居乡里的官员。他们是随着科举制的确立而逐步形成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在过去一千多年中,尤其在明清两代充当着社会权威、文化规范的角色,对于传统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延续发挥了重要作用,以至一些社会学家称中国为‘士绅之国’。事实也正是如此,无论是历史遗留的文献资料,抑或是士绅与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关系及其所扮演的社会角色,都决定‘士绅’是深入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与社会变迁转型的重要切入点。”[76]

对于近代士绅构成的变化,以王先明先生的研究为主要代表:“按周荣德的调查研究,民国时期的士绅阶层较之传统的士绅阶层(晚清),其变化主要在于其构成的成分,传统士绅阶层多为传统学绅和官绅,而民国时期的士绅则更多地包括了商绅、军绅、新式学绅以及部分以非法方式(土匪、寇首)进入这一阶层的人物。不可否认,民国士绅的来源更为广阔,因为科举制度弱化了对绅士功名的追求。”[77]

对于乡绅的研究,代表作有傅衣凌《中国传统社会:多元的社会结构》,任昉《明代乡绅》[78],柯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红乡绅论》[79],王玉山《中国传统乡村社会中乡绅的历史地位探悉》[80],岑大利《论明清乡绅生活习俗的变迁》[81],王先明《乡绅权势消退的历史轨迹》[82],王善飞《明代江南乡绅与政治运动》[83],徐祖澜《乡绅之治与国家权力》[84],等等。

对于何为“乡绅”,也有以下几种观点。

傅衣凌先生认为:“‘乡绅’已大大超过了这两个语义学含义,既包括在乡的缙绅,也包括在外当官但仍对故乡基层社会产生影响的官僚,既包括有功名的人,也包括在地方有权有势的无功名者。并认为国家利用察举、荐举、科举、捐纳和捐输等社会流动动渠道,将之纳入政权体系之中,授予官职、功名和各种荣誉。”[85]

任昉认为:“明代的乡绅可分为两类:一类主要是包括卸任,致仕甚至坐废的居乡官员,以及现任官员的居乡恩荫子弟,可称为正式官员类。一类是主要包括府府州县学的生员,以及最高学府国子监的监生。”[86]此类乡绅,均可通过进一步的科举考试,取得做官的资格,可称后补官员类。……举人、进士均有做官资格,明代正式官员也多是举人、进士出身。因此,由正式官员类构成的乡绅,在明代属于上层乡绅。生员俗称秀才,……生员地位不如举人、进士,不能直接出仕;监生虽包括举监,但毕竟只是后补官员。因此,由后补官员类构成的乡绅,在明代属于下层乡绅。上层乡绅队伍并不十分庞大,而下层乡绅,数目却相当惊人。

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学者们对乡绅的认识大多以上述两种观点为认同,特别是认同任昉的观点的更多,认为乡绅阶层大体包含两种人:“一种是未任但具有准官僚资格的生员、监生、举人;一种是通过科举途径的做官而致仕的官僚。两者都有过学校读书和科举考试的经历,所被赋予的特权也基本相同。”[87]更详细的划分也无非以有功名、学品、学衔为基础,以有无出仕为分类,如“乡绅的组成可以官僚系统为参照物来划定,分为三类:第一类,处于官僚系统内部,即现任的休假居乡的官僚;第二类,曾经处于官僚系统内部,但现已离开,即离职、退休、居乡的前官僚;第三类,尚未进入官僚系统的士人,即居乡的持有功名、学品、学衔的未入仕的官僚候选人。不难发现,这三类组成人员都与国家权力存在交集。”[88]

从上述可知,无论是明清时人,还是现当代国内外学者称呼的“绅士”“士绅”“乡绅”,无非就是指官与民之间的这一阶层的人员,这一阶层在中国的历史发展中起了不同于官与民这两个阶层的独特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