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明人当朝史的修撰

由于明清学者的刻意贬低,对明代史学的研究一直未能获得较多的关注。近代以来,随着学界不断的反思追问,该研究才在原来基础上有了很大的突破和进展——不仅有越来越多的明代史家进入研究者的视野,对明代史学的定位和评价也脱离了早期陈词滥调的影响。涉及明人当朝史撰述方面,已有不少专门的学术论文。如钱茂伟《论明中叶当朝史编撰的勃兴》《论晚明当朝史的编撰》[1]二文对明当朝史编撰的分期以及取得的成就、繁荣的原因、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详细的剖析解读。杨艳秋《明代中后期私修当朝史的繁荣及其原因》[2]则对明代中后期当朝史繁荣的表现和出现原因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除此之外,在一些著作中也对明人当朝史著作有所论述。如白寿彝先生主编的《中国史学史》第5卷《明清时期·中国古代史学的嬗变》,向燕南先生主要执笔撰述了明代史学部分。在“私人的本朝史撰述”一节中,向先生将它们按照史著体例分类之后,分别对其编纂上的特点进行论述,最后总结了明人私修当朝史的成就及不足,诸如直指明代野史中“不乏趋时射利、标榜风雅的无聊文人之作”[3]。廖瑞铭先生《明代野史的发展与特色》,在分明为前、中、后三期的基础上分别讨论明代野史的特点,各阶段私修当朝史著作也被囊括其中。在他看来“明代可以说是野史的时代”,野史作者的当代意识非常强烈,又通过“留心时局,记录见闻……撰述史书,延续传统”[4]这两个方面体现。上述的这些学术作品对我们了解明人当朝史撰述的基本情况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它们多是将明人当朝史著作分为官、私两个整体,探讨各自的发展变化以及兴起的原因、产生的影响等。结合本书的研究重点,笔者则主要是从明官、私修当朝史的整体出发,从史著和史家两个方面来总结各家长短。

一 明官方当朝史的修撰

在明近三百年的统治中,官方奉敕所撰诸书“可考者约二百部”[5],其中史部类著作约有一百一十六种,比经、子、集部总和还多。纵览史部诸书,不难发现这些官修史籍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它们同现实政治紧密相连,具有鲜明的政治目的和指向,且随着列帝统治背景的差异,官修史籍的重心也出现相应的变化。这种现象的出现,同明代统治阶级对史学的功用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能够在现实统治中积极主动地利用史学为其服务密不可分。然自始至终,在前代备受统治阶级重视的、撰修当朝纪传体国史的举动在明代备受冷落——仅神宗在位时官方有过唯一的一次官修纪传体国史,且半途废止。有明一代,上至帝王下到儒臣最重视、最常态化的当朝史修撰举措仅有撰修列朝实录、宝训。

(一)明代实录与国史的关系

何谓“国史”?纵览典籍,大体包括了史官和史著两种概念。“身为国史,躬览载籍,必广记而备言之”[6],很明显是指代国之史官。然“国史”一词的概念使用最多的还是“一朝的历史”。如范晔在《后汉书》中记“有人上书显宗,告固私改作国史者”[7]。此语中的“国史”显然是指班固所修的纪传体断代史《汉书》。唐代刘知幾又云“古之国史,皆出自一家”[8],还特举“鲁、汉之丘明、子长”为例,可见刘氏是将编年体的《左传》和纪传体的《史记》同列为国史。唐贞观年间太宗再三要求阅览“当代国史”,房玄龄等人只能“删略国史为编年体,撰高祖、太宗实录各二十卷,表上之”[9]。武周时“吴兢撰《国史》以则天事立《本纪》”[10],至德二年于休烈又上奏“国史、实录、圣朝大典,修撰多时,今并无本”[11]。综合此三条史料可知,唐代官方已经撰修了当代的纪传体国史,并且同编年体的实录区分开来,自成一类。与此同时,实录也可算作国史,不然在太宗朝史臣何以能删减国史而上奏实录?宋代官修史学发达,“实录云者,左氏体也;正史云者,司马体也”[12],可见宋代国史是由纪传体写就。这也可从胡旦上疏建议“修帝纪、表、志、列传……以备将来国史”[13]的要求中得到证实。元将宋之叠床架屋式的官方修史制度进行了简化,以“翰林兼国史院,仍旧纂修国史、典制诰、备顾问”[14],主要任务是“纂修累朝实录及后妃、功臣列传”[15]。可见元代官方所谓的“国史”即是列朝实录。然而,在元人文集中,以“国史”为“一国历史”的看法依旧存在。如“金有中原百余年,将来国史何如”[16]“国史非公莫知。公死,是死国史也”[17]。上述诸例充分说明,在明代之前作为“史籍”这个概念而言的“国史”的含义并未固定,既可以不拘泥于撰史体裁从广义上指一朝之史,又可如两宋般特指官修本朝纪传体国史。

“国史”一词的这种使用特点在明代体现得非常明显。明人中,如王世贞“国史之失职,未有甚于我朝者也”[18],焦竑“归之至公,其有功于国史甚大”[19]等观点,都是以《实录》为国史。而从陈于陛的修史构想“《实录》中有后妃事迹、廷臣三品以上有小传……可以为国史之列传”[20]中,可清晰看出陈氏所指“国史”是以纪传体修撰的当朝国史。“国史”概念使用不确定性的典型代表莫过于沈德符。“本朝无国史,以列帝实录为史”[21],沈氏显然是在批评明代官方不修纪传体国史,以编年体的《实录》充当国史。然其在比较杨士奇、张治两人所云“特未总裁国史耳”[22],而又肯定了《实录》的“国史”地位。沈氏的这种自相矛盾正是“国史”含义在明代还未确定的明证。

正是因为国史概念的不确定性和模糊性,再加上实录为国史也有前例可依,从而给了明统治阶级极大的便利。关于明实录的国史地位、学术渊源、修撰情况、版本与收藏、价值与缺陷等问题,谢贵安先生专门撰有《明实录研究》一书,进行了详细研究。谢先生指出明代“人们普遍认同了实录的国史身份……然而,在明代学者的心中,总觉得国史应该是纪传体的正史”[23],这一点笔者是认同的,但谢先生所说实录在明代“被赋予‘国史’的地位”则似有不妥。从上文笔者征引的史料来看,实录在唐代就已经有国史之称,明统治者所做的不过是在古人称实录为国史的基础上刻意抬高实录的地位,从而达到强化皇权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

首先,着手早。新君甫立,均要“依祖宗故事,纂修实录以彰盛羙”[24]。从历朝实录所记来看,继位诸帝一般会在其登基之后的半年左右内下旨,敕令翰林院为前朝纂修实录。在天下诸事皆为乾纲独断的情况下,不可谓不及时。宪宗亲撰《明英宗实录·序》中“朕继统之初,首命儒臣纂修实录”[25]一语,表明撰修实录被当成他亲掌大权之后的第一件大事来做,足见修撰实录在明代受重视的程度。反观纪传体国史,终明一代也无一位皇帝主动敕谕臣下修撰。实录和纪传体国史在明代君主心中地位高下立现。

其次,地位高。宣扬实录具有“万世是非之衡,亦一时劝惩所恃”[26]的功用。从第一部《明太祖实录》起,朱棣就昭告天下修实录为的是“垂宪万世”,能“维持天下于悠久”[27]。祖有成法,后嗣之君无不遵从。实录之所以备受皇帝瞩目尊崇,主要就是继任者可以通过用修前“定调”、修完作序的方法,达到彰显自己拥有至高无上皇权的目的。享国史地位的《实录》不仅事关皇帝的万世是非,对整个社会皆是如此。从留存的《修纂凡例》以及列帝实录自身的记载可以看出,不仅亲王、郡王等皇亲国戚诸事可以收入实录,文臣武僚中凡“有治行功绩显著,不限职之大小皆书”[28],基本满足了整个上层统治的需求。甚至还兼具了“旌表孝子、顺孙、义夫、节妇”[29]这种笼络、表彰下层代表人物的功能。这些举措不仅使得明代的实录能够在坚持自身特色,即以皇帝为核心的基础上,同时还能够兼顾到时人时事,更加符合纪传体国史的标准。

再次,彰身份。让参与实录修撰的人视此为荣。以耳目股肱出任修书成员。如“总裁用阁臣充之,副总裁用翰林等官”[30],连“不预秉笔”的监修一职都也多是由公侯出任,这种规格是其他明官修诸书所不能及的。实录修完后,皇帝还赐宴于礼部,对史馆人员进行等次有差的赏赐,以示恩宠。最能体现臣下以参与实录修撰为荣的,莫过于在家史中详细记载。这样的例子多不胜数。如杨士奇所撰《杨公荣墓志铭》中提及“重修《高皇帝实录》命……公为总裁……修《文皇帝实录》公预总裁……修《仁庙实录》仍预总裁……修《宣庙实录》皆为总裁”[31],详举了杨荣出任的每一次实录总裁。而杨荣撰写的《蹇公义墓志铭》中也有“时修《太宗皇帝实录》命公监修……继奉命监修《仁宗皇帝实录》,书成赐白金、文绮、鞍马”[32]

最后,有一套完整的、独属的程序。不仅实录草纂完毕进呈御览之后,要将实录草稿“于内府焚烧”防止为人所见外,皇帝史臣还皆着朝服,按照礼部制定的仪注,择一吉日举行盛大、烦琐的进呈大典,将实录一式两份抄为正副本,正本尊藏于金匮石室,副本藏于内阁。此后皇帝倘再想阅览,也必须要“尚冠恭看”,不得便览。

通过上述的一系列方法和步骤,实录在完全具备了国史必需的神圣性和权威性的同时,还兼有两项纪传体国史不能与之比拟的特点:每朝实录皆以当朝皇帝为撰述核心且同时局紧密联系。在这种情况下,以皇帝为代表的国家上层统治阶级只要修好实录就可以及时掌控住“得失一朝,荣辱千载”的历史记载问题,获得足够甚至远超纪传体国史的益处,他们不重视纪传体国史的修撰也就很容易理解了。

1.以取鉴资治为主要导向

在可考的明代官修诸书中,除去《太祖御制集》《仁宗御制诗集》等列帝诗文集和《医方选要》《本草品汇精要》等为数不多的具有专门“技术”性的著作外,剩下诸书基本上都有着同时局紧密相连的、非常鲜明的政治目的和意图。

稽古定制。历朝历代打下江山者,无不“制之极密,防之极周,图子孙长久之业”[33],由朱元璋一手打造的明王朝尤其如此。在他登基之后,为明王朝“稽古礼文制礼作乐,修明典章”的撰修工作全面展开。在制定法律方面,早在吴元年冬十月即“命中书省定《律令》”[34]。为了“使民家谕户晓”,紧随其后制定了可直解“民间所行事”诸义的《律令直解》,方便使用。正式登基之后全面推行“立法甚严,臣民有犯必诛,无轻贷者”[35]的“重典”治国策略,并针对不同身份、不同等级的人,修撰了一大批针对性很强的专门法典。如因“武臣出自戎伍,罔知宪典”[36],有《武臣大诰》。在社会礼制方面,因朱元璋认为元朝之所以败亡皆是“贵贱无等,僭礼败度”[37]造成的恶果,遂奉行“明礼以导民”,对明代的礼制做了全方位的规定。不仅有《大明集礼》《礼仪定式》这样的总则,还分门别类地纂修了针对不同阶层、不同类别的“礼”。在官制设定方面,不仅借分权之名行揽权之实,还对诸司职掌进行详细界定。先是在洪武二十五年十一月“命儒臣重定其品、阶、勋、禄之制”[38]昭告天下,又在洪武二十六年三月紧随其后颁布《诸司职掌》,以防“后之位官者,罔知职任政事施设之详”[39]。为了方便文移案牍的下达执行,朱元璋定《案牍减繁式》以达到“减其繁文”的目的。这些虽仅为洪武朝敕撰的一部分著作,也足以看出朱元璋事无巨细地为他一手创建的帝国勾勒出各项制度措施。

罢黜异论。对思想的钳制也是封建专制统治的一项重要内容。朱元璋统一天下之后“宗朱子之学”为正统,令儒臣纂修了大量同理学相关的书籍,把对群经的解释权牢牢掌控在官方手中。学者“非五经、孔孟之书不读,非濂、洛、关、闽之学不讲”[40],连科举成式也以“试四书”作为首场,使得天下士子皆入朱子之门。永乐年间,官方汇刻的群经更多,如《性理大全》《周易直指》等,大大强化了朱子之学的统治地位。后世官方虽未再有大规模刊刻群经举动,但因明代朱学盛行,连带朱熹所创纲目类著作都受到了追捧。如嘉靖二年岷王奏求书籍,世宗赐“《皇明祖训》《五经》《四书》《通鉴纲目》各一部”[41],足见纲目类著作地位之高。明代也官修了不少纲目类著作,宪宗就以“尽去后儒所著考异、考证诸书”[42]为标准敕令儒臣考订《资治通鉴纲目》。

垂训鉴戒。虽早于唐朝之时太宗就曾特令魏徵收录“古来帝王子弟成败事”[43],撰成《自古诸侯王善恶录》一书,用以分赐诸王。然而,在发挥史书具有的“鉴往所以训今”警示作用方面,明代是远超前朝的。从太祖时起,各类史鉴型著作的编写就已成为官方修撰的重要任务,直到万历朝时仍未停歇。明代的史鉴型著作不仅训诫对象广阔,训诫包含的内容也是丰富多彩。如有专为皇子皇孙提供鉴戒者,洪武二年修的《祖训录》是要“定封建诸王国邑及官属之制”[44],永乐二年成祖敕撰的《文华宝鉴》主要采辑“自古以来嘉言善行有益于太子者”[45];专为告诫功勋贵戚者,洪武初的《宗藩昭鉴录》针对的是藩王,《志戒录》“采辑秦汉唐宋为臣悖逆者”[46]用以训诫臣子;专针对民间的《务农技艺商贾书》《教民榜》等。此类书籍的大量出现,除是受理学中摘编风气的影响外,更为重要的是明代统治阶级对“从来乱臣贼子有所惩戒者,全在青史一脉”[47]有较深刻认识,意图借助史学彰善瘅恶的功能,鉴诫、教化臣民,从而达到稳固自己统治的目的。

服务时局。中国古代史学一直同政治关系紧密,上述三类书籍在修撰时自然也和时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与归入此类中的官修诸书相比,在同时局联系的紧密度上还是稍显薄弱了一些。如太祖时,胡蓝两党案牵连功勋无数,结案后朱元璋针对此二案,刊布的书籍包括了《臣戒录》《相鉴》《昭示奸党录》《逆臣录》等。又如,景泰在位时意欲有所撰述,遂为“继述先志”而撰《寰宇通志》,虽难免疏漏,但体例可称完备。然书修完之后即逢夺门之变,英宗不欲景泰有此专美之名,书成不足三年便以“繁简失益,去取未当”为由下旨重修为《大明一统志》。再如,世宗时因“统嗣”问题引发了大礼仪之争,此番争论虽以皇帝为首的“继统不继嗣”派系获胜,但仍需稳定政局巩固胜利成果,故催生了一大批敕修的、同“礼”相关的著作。先是在嘉靖四年敕令礼部修《大礼集议》;六年又再次令开馆修《大礼全书》,书成更名曰《明伦大典》,世宗更亲制序文以示重视;九年又修《郊祀宗庙祀仪》更定郊祀,等等。

2.不重视官修纪传体国史

即便我们能以国初百废待兴,亟须构建王朝相关体制稳定统治,无暇顾及撰修纪传体国史为由,替明初诸帝不重视撰修当朝纪传体国史辩护,然万历年间的这次撰修纪传体国史的失败,以及自此以后明官方再未有过撰修纪传体国史的事实,则充分说明有明一代列帝根本不重视纪传体国史的修撰。同时官方的这种漠视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上也激发了明人私修纪传体国史的热情。

终明一代唯万历朝一次的纪传体国史修撰活动,从陈于陛上疏恳请修史,到张位“以皇极门左右两廊被灾故”[48]上疏建议皇帝暂停此次修撰止,前后仅用了不到五年的时间。并且此次大火虽然造成“三殿告烬,逼近宸居”[49],波及较广,灾情较重,但从时人记载可知因抢救及时,修史需要的各项基本典籍“不致废失”[50],也无修史人员伤亡。也就是说,此次火灾仅建筑物受损严重,对修史最重要的史料及人员而言,影响极小。加之开展修史时日尚短,虽受灾也依旧兵强马壮,完全可以另觅馆阁,择日继续进行。况且当日神宗所下谕旨也是“暂停止,待修造完日,候旨行”[51],并未有废止之语,然修史计划却就此搁浅。可见,所谓的因“火宅”停废修史,只是君臣找了个体面的借口而已。关于此次修史,李小林先生《万历官修本朝正史研究》和钱茂伟先生《明代史学的历程》都有专门研究。其中关于此次修史失败何以会失败,李小林学者指出“‘同列害成’是基本原因;宫中的火灾是次要的原因,而且它主要是‘害成’的‘同列’所利用的一个借口”[52],钱茂伟先生则认为“发起者早卒,领导人不热心,缺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班子”[53]是修史失败的直接原因,而根本原因则是“明朝官修机制弊端所致”[54]。笔者认为,此次修史之所以会失败,除了上述两位学者所指出的原因外,作为皇帝的神宗不重视当朝纪传体国史的撰述,则是导致此次修史失败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神宗漠不关心的态度首先就表现在此次的人事任命上。汪若霖“于陛既殁,同列害成,遂使九重懿举,弃于半途,列圣芳猷,厄其全璧”[55]之语,直言不讳地点明了在他看来陈于陛死后出现的“同列害成”是造成此次修史失败的实际原因。疏中虽未明言“同列”何指,缘何“害”之,但通过对实录和当时一些记载的综合分析,能很清晰地看出负责修史的班子,尤其是上层修史人员中存在严重的人心不齐现象。而神宗在人事任命上的草率、欠考虑等,是导致这种现象出现的直接原因。

从神宗谕旨可知,此次修史总裁官的权力包括了“博选儒臣”“分类派撰”“悉心考究,编缉成书”[56]等方面。虽然最终参与修史各官的任命仍需在总裁“合行题请,以侯圣裁”[57]的情况下选定,但分配撰史任务,时时监督,最后考订、统稿都需要总裁决定,可见总裁的权限还是非常大的。在“史书命阁臣总裁乃祖宗旧制”[58]的陈规下,神宗便命当朝阁臣王锡爵、赵志皋、张位等人为总裁官。第二天又“以礼部尚书陈于陛、南京礼部尚书沈一贯、詹事刘虞夔、少詹事冯琦充副总裁官”[59]

然此任命一下,副总裁之一的刘虞夔却立刻招来“舆论啧啧,以为非人”。在“同官业已上请”的情况下,兵科右给事中逯中立仍在四月上《修史用人宜公辅臣拟旨未当疏》[60],直指刘氏是“漏网遗奸”,怒斥王锡爵为全自己与刘氏的桃李之情“而不顾天下之公议”。面对舆论的压力,王锡爵在四月二十九日以“头晕寒热、胃脘刺痛之病”[61]为由首次请辞,直至五月二十三已是“八恳天恩”,才获准“暂辍阁务,携病扶亲归省”[62]。此时,史馆未开总裁已去其一。同年六月刘虞夔仍“听勘在籍”,二十四年闰八月其弟上奏朝廷“乞赐兄恤典,并给赠谥、录荫祭葬”[63],可见刘虞夔虽被提名副总裁,但终未能参与此次修史。

再看赵志皋。万历二十二年三月三日赵志皋首次“乞天恩俯容休致以全晚节事”[64]时,就提到自己早于“昨年”就已经有过两次“乞休”的上疏。在所辞不允的情况下,又分别在十一日、十六日再次上疏请辞。随着皇帝态度从“精力未衰,岂可复行引退”的温言劝留,到“着鸿胪寺官宣谕,速出辅理”[65]的强硬拒绝,赵志皋才暂停了请辞的举动。可见赵志皋在此次修史倡议开始之前就已有去意,故其没有参与支持陈于陛、王锡爵的修史要求,不热衷修正史也就在情理之中。随着王锡爵的离职,赵氏成为首辅,但这也未能改变赵氏对修史一事的态度。八月二日,史馆刚开,赵氏就因“两目俱发红肿……三日未能进阁办事”[66],八日更是直接上疏“乞假调理”而获准。且赵氏虽为首辅,但“老且衰”屡为言官所攻讦,言官甚至认为其“衰庸不堪为相,更不堪为首相”[67],大有他“不去则言不止”[68]的架势。赵氏不胜其扰,屡求“放归田里,无使人言再至”。可以想见,赵氏连辅政都无法安心进行,哪来心思治史。综上,赵氏对修正史最大的贡献或只能说是推荐了一些真正适合撰史的人才,尤其是将真正热衷修史的陈于陛推荐入修史队伍且提议“充正史总裁”[69]

同为总裁官、阁臣的张位与赵志皋本是同年进士,虽然赵氏名义上是首辅,但张位“精悍敢任,政事多所裁决”[70]。张位虽曾“授编修”之职,但却“果于自用,任气好矜”[71],没有以天下为己任的胸襟和气度。他的这种性格特点,就决定了其一方面在万历元年之时以“前代皆有起居注,而本朝独无”[72]为由,向万历上疏谏言重立起居注以图“为他年实录之助”[73],并在此疏末尾提出“如果臣言可采……特赐斟酌施行,则盛美传国典,备史职,修人才,储于治道,未必无补万一矣”[74],表达了自己对修史的热衷;另一方面又在开始的纪传体国史修撰活动中无甚作为,甚至还伙同沈一贯上疏奏请“将纂修事务暂行停止,待修造完日,另题开馆”[75],主动放弃了这个本可以“成一代不刊之典”的机会。不难发现,张氏之所以在修史问题上有如此判若两人的态度,皆因为他在意的不是修史,而是从修史中能不能获利,谋求政治资本。因此,在他主张立起居注时,他有首倡之功,所以表现出对修史的热情和使命感。而万历二十二年的正史修撰,不仅此次发起者是陈于陛,负责具体执行的总裁官名义上也是内阁首辅赵志皋。也就是说张氏很难从这个能够“名垂青史”的机会中得到任何实际的好处,那么他的不作为甚至暗中破坏就很好理解了。这样一来,汪若霖疏中的“同列相害”暗指之人也就呼之欲出了。谈迁在总结这次修史时的猜测之语“抑新建辈妒其成,谓不自我始耶”[76],也当是基于以上两点理由对《明神宗实录》中“同列相害”的推演。

与此同时,从副总裁升为总裁的沈一贯一样对修史漠不关心。三月任命已下达,五月十八日“尚在原籍”[77]。六月十五日又上疏请辞,以“史事”是“天下第一难胜之职,宜用天下第一难得之人”[78],而自己却以“性资惼陋,才术迂疏”难当大任为理由,希望自己可以“照旧在籍养病”。从他为达到恳请皇帝收回成命的目的,拖延时间、不惜抹黑自己,就可以看出沈氏根本不想参与此次修史。然万历不允仍“紧起召”。九月十六日沈一贯继续上疏,要求“辞免阁任”又未获准。这才最终于十二月初六到任,并照惯例在十四日丁巳“充正史总裁”,而即便到任也是“殊不以为意”[79]。张氏用以自谦的“碌碌无所建明,容容但有虚糜”[80]之语,却在实际上恰当地总结了沈氏身居高位却尸位素餐的实情。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在神宗先后指派的王锡爵、赵志皋、张位、陈于陛、沈一贯这五位总裁官中,王锡爵虽对修史怀有热忱,然因举荐私党刘虞夔被言官攻击,五月离京时史馆还未开,未能真正参与其中。赵志皋、张位、陈于陛、沈一贯四人皆为阁臣,国事多端,“机务出入最为繁重”全赖诸人主张料理。在日常政事缠身的情况下,也很难有条件真正沉下心修史。况且除陈氏外,赵志皋早有去意,沈一贯无心参与,张位虽有心修史,却因心胸狭隘妒其成,才会在陈氏死后出现了“主议虚无人”的尴尬局面。

同样地,副总裁冯琦虽“明习典故,学有根柢”[81],有“采摭繁富,颇为赅洽”的《经济类编》等著作存世,但在此次修史过程中也是完全没有尽心尽力。其一,冯琦已有去意。他在万历二十一年八月已有求退之辞,未能获准,才退而求其次回乡“觐省”。假满之后又欲以“移病”请,上“不许予宽假”[82]。在此期间,朝廷又以副总裁起用,才出现了万历二十二年六月十六日“止有少詹事冯琦,给假未到”[83]的情况。可见冯琦一开始就对撰修本朝正史并不十分热衷,迫于皇威不得已才启程前往。冯琦好友公鼐“修国朝正史,起公(冯琦)为副总裁,不得已就道”[84]即为明证。其二,修史同时还兼任礼部右侍郎,政务繁忙。其三,冯琦自父亲万历二十四年八月病后,“一日三上疏乞归”[85]。父卒,守丧在籍,待到“服除”之时已是万历二十六年。花在修史上的时间和精力实在有限。结合现有资料分析,此次指派的修史副总裁中除了余继登对修史工作非常热忱、屡次上疏谏言外,其余诸人多不以为意,也就难以有所作为。

综合来说,在参与此次修史的直接负责人中,只有非常小的一部分人能够认真负责地对待这次皇帝指派的任务,从总体上讲这次修史的上层人事任命是非常失败的。

其次,神宗自身对修纪传体国史同样兴致缺缺。清修《明史》“明之亡,实亡于神宗”[86]的看法并不为过,神宗中后期严重的怠政行为要对明亡负重要责任。自万历十四年独揽大权始,神宗曾有的“宵衣听政,日昃横经,无时少懈”[87]的景象便不复存在。不仅自万历十七年后“每元旦皆不视朝”[88],万历十九年之后连祭太庙都要“遣官摄行”。发展到最后甚至出现了“上奏之疏,十留六七”[89]的景象。

然神宗虽然怠政,对自己的兴趣爱好却丝毫未放松,其中就包括了读史,尤其是本朝史。万历十六年三月神宗下旨要求申时行将历朝实录宝训装帧成帙,方便自己阅读。且为了证明自己不是一时心血来潮“图衮玩别意”,还特意将自己“知我祖宗治国治家之法,修身勤政之要”[90]的目的写了进去。这次的誊写进呈一直持续到了万历十八年年末。后又因此次上进的实录等书在二十四年三月乾清宫大火中被焚,四月二十二日,神宗主动下旨要求“着内阁查例誊录进来”[91]。而陈于陛修史建议刚刚被提出的时候,距离神宗读本朝实录宝训时间未久,正好同神宗此阶段“每览前史,观其治乱得失之故,惧然兴思”[92]的想法不谋而合,立刻获得了神宗的共鸣。

然读史是一回事,由独揽大权的自己做总指导,处理与之相关的繁杂庶务则又是另外一回事。神宗之怠政体现在此次官修正史上,主要表现为不仅对阁臣要求增派人手的奏疏要么留中不发,需要阁臣再三要求恳请才敷衍应允;要么只有简单批复,对内阁推荐史臣能否胜任史职未有丝毫询问,更不要说关切本次修史的进度、修史的相关细节、修史已有成果了。如万历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赵志皋等人列出为纂修本朝正史增添的纂修官、牧掌官、誊录等人员名单,就因“未敢擅便,谨题请旨”迟迟不曾批发未能成事。随着“开馆期逼”,赵氏只得在二十八日再次上疏“伏望速赐批发,以便各官供事”[93],神宗这才批复曰“已有旨了”;二十二年十二月十八日奏请补陶望龄为正史馆编修官,李尚珍为誊录官,因未蒙批发“未奉钦依,不敢趋事”[94],在二十三年正月五日再次上奏“伏望俯赐批发”,神宗才简单批复“是”[95];二十三年六月二十三日,阁臣赵志皋、张位等四人联名上奏,循例刘楚先、朱国祚、顾天埈“先后到任,例应供事史馆”,但未经题请,不敢擅便“谨题请旨”,神宗旨下“是”[96]

伴随着正史修撰活动的逐步深入,神宗还发现不少大臣希望能借此机会改正实录中的遗留问题,对以建文、景泰为代表的帝纪的处理问题就是典型代表。对此二人的书写不仅关系到皇位继承的合法性,也同如何评价先朝密切相连。在这种情况下,神宗即便在刚开始时确有想成一代不刊之典的豪情壮志,等到修史真正开始后,各种因素综合在一起,神宗对其热情冷却下来也就不难理解了。于是,皇极殿等处的大火就成了君臣上下拖延懈怠的绝佳理由。尽管万历三十四年十一月,礼科给事中汪若霖再次奏请“申命阁臣,开局修举”[97],此奏疏也如石沉大海,而“不报”二字充分说明神宗此时对修史已兴趣全无。自此以后终万历一朝,撰修正史一事就彻底地在皇帝不提、阁臣不问中悄然终止。

由此可知,正是因为神宗不重视纪传体国史的修撰,所以在人事任命这一关就未能真正全面地选贤任能,挑中的官员不仅多数无心修史,甚至还有张位因妒而暗地阻挠。在修撰过程中,皇帝漠不关心的态度更是给了诸如张位“同列相害”者可乘之机。趁天降大火之机,明代唯一一次纂修纪传体国史的举动就在上不关心、下不用心的态度下惨淡收场。

再看熹宗朝。天启四年正月解学龙曾上疏“请修正史”,建议“开局纂修正史,刻期告成”[98]。他于疏中言辞恳切地指出在列朝所修实录还只是仿编年体的情况下,不仅难以知晓本朝人、事始末,修纪传体国史更是为了要由官方控制对革除、土木等事的解释权,同时还提出了可从“搜其人”“萃其书”和“督其程”三个方面促成纪传体正史的及时完成。结合当时时代背景来看,此疏上奏的时机应该是恰当的:一修《光宗实录》已于去年完成,《三朝要典》等为翻案所撰史籍也还未提上日程。史局当下只有《神宗实录》在修,时间、人手都算充裕,但熹宗却以“实录成议之”打发了这个要求。可见,在熹宗心目中为前朝修实录才是“奕世子孙觐扬首务”[99],而修“知事之首尾、人之本末”的纪传体正史远远不及替前朝修实录来得重要。

故而,结合前文的分析可清楚知道,明代列朝皇帝及当权者非为不重视修史,而是他们撰述的兴趣只在稳固自己的统治,撰述的核心又同政治目的紧密相连。在此大前提下,明代官方的撰述行为自然向这个方面倾斜,所以关乎巩固皇权、训诫教化的书籍层出不穷。由于官方为此耗费了大量的精力,无暇顾及修撰当朝纪传体国史也就不难理解了。而万历年间纪传体国史纂修的失败和自此之后明代官方再未有撰修纪传体国史的举动,则能更加充分地证明有明一代统治阶级都不重视对当朝纪传体国史的撰述。这种漠视的态度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明代史学生态的进一步恶化,加剧了史家对明代官方修史及官修史书的不满。

(二)明私家当朝史的修撰

有别于明代官方撰述诸书“成于洪武、永乐两朝者超过半数”[100]前多后少的情形,明私家撰述的发展则全然相反——前期沉寂、中后期勃发,称得上是中国古代史学里私人撰述的一个高峰。在这个“家期马班,人各操觚”的撰史浪潮中,当朝史的撰述构成了其主要内容。而这些数量可观的私修当朝史,不仅内容丰富、体裁多样,撰史者的队伍也十分庞杂。正如一枚硬币具有两面一样,明代私修史籍在繁荣的同时,也存在质量参差不齐的缺点。姜胜利先生在《明代野史述论》[101]一文中较早地将明代野史分为洪武至正德年间和嘉靖以后两个阶段;钱茂伟先生同廖瑞铭先生观点相同,将野史分为明初到正德的前期,嘉、隆二朝的中期和万历到明亡的晚期。突出了嘉、隆二朝作为“明代的转折期”对史著、史家的影响,更细致地展示了明代野史的流变。为了能更好地探讨本书的主题,笔者在赞同三分法观点的基础上,还特意将南明遗民史家及其史著引入一并讨论,这对全面认识明私家当朝史的修撰情况还是有一定益处的。

1.明私家修史的发展状况

明代私人修史的发展变化,同实录的流布以及时代背景的变化有密切关系。顾炎武曾对明代史学的发展做了一个总结。在他看来,明初史学废失皆因那时“人朴厚,不敢言朝廷事”[102]。从正德朝时起,坊间才有了一些当朝史的作品流传。然撰述者“不见实录”,故书中所记多是“草泽之所闻,与事实绝远”[103]。尽管如此,民间信其书者甚多。到了万历年间“天子荡然无讳”,才开始有藏于金匮石室的实录“稍稍传写流布”。至光宗时,明实录全部流入民间“而十六朝之事具全”,又“卷帙重大”价格昂贵,唯“士大夫累数千金之家”[104]方能全部买下。尽管如此,民间已是“野史日盛而谬悠之谈遍于海内”。囿于时代局限,顾氏此番评论虽存在一定的错误和偏颇,却从总体上把握住了明人私家修史的基本发展脉络和存在的不足。

洪武至正德年间私人修史总体沉寂,然国初诸人不敢书“朝廷事”却并非“朴厚”所致。太祖喜好读史还深谙为帝之道,政治控制极严。为了巩固皇权,朱元璋不惜诛杀贵戚功臣,同时还特意在学界展开高压统治,巧立名目行铲除异己、钳制思想之实。朱棣因靖难一役篡权上位,对历史记载控制更加严密。不仅在《太祖实录》中革除建文史事,更是借叶慧仲在一修《太祖实录》时“以直书帝起兵事”[105]而将其“族诛”。在这种文网严峻、政治高压的情况下,著书立言稍不留神就会引来杀身亡家灭族之祸。况且此阶段的官修当朝史十分活跃,通过实录、各种史鉴型著作的撰写,官方掌握了对国初诸事,譬如功臣之死、靖难事迹等的解释权。在这种情况下,私人只能保持沉默,因而作品零星有限。

民间直到嘉靖之前都没有大部头的当朝史问世,可见洪武、永乐时期的高压统治所带来的影响是持续而深远的。此阶段私修的当朝史作品,唯《西域行程记》《西域番国志》《星槎胜览》《瀛涯胜览》等书因记录了域外史料而显得弥足珍贵。除此之外,时人还奉献出了零星的开国史史著和笔记,如刘辰的《国初事迹》、叶盛的《水东日记》等,这些作品的史料价值虽各有高下,但在官方资料多保密的情况下,它们的开创作用无疑是巨大的。

嘉靖到隆庆是第二个时期,在这个阶段明人私撰的当朝史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了明显的增长。嘉靖以小宗入嗣大统,围绕着继嗣还是继统引发的“大礼议”之争对明初以来的政治环境、文化环境产生了极大的震荡,国初的政治禁忌至此基本不复存在。加之时局危机频现,世宗初政时对“法祖宗”的高调宣传,都进一步促进了士子对当朝史的关注和研究。此时期明代历史上第一部私修当朝通史著作——《皇明资治通纪》应运而生,被众人“推为本朝典故权舆”[106]。此后,郑晓的《吾学编》、邓元锡的《皇明书》、高岱的《鸿猷录》、雷礼的《皇明大政记》等书也相继问世。

万历之后至甲申之变为第三个时期。此阶段的时局除了在张居正当国之时有了些明显好转外,基本处在不断下滑中。面对内忧外患的时局,经世致用的思想日益盛行。同时,嘉靖时期又有阁臣如徐阶等借职务之便,将“金匮石室之藏”抄出,而万历时宫内对实录的三次重抄[107]更加剧了实录的外流,甚至出现了“家藏户守”的景象。于是,在时局的刺激下,实录的大量外流以及官方纪传体国史撰修的失败,都极大地促进了民间私修当朝史的风潮。

此时的明人私修诸史除了包含大量内容较为严肃、体例相对完备的史著外,还涌现了大量的野史笔记,其内容几乎涵盖了整个明代社会。可见,明人私修的当朝史撰述是从国初的零星记载开始,最终发展为多种体裁并存,上至“一代全书”下到“小小异同,小小源流,动成掌故”[108]蔚为大观的景象。它们反超官修当朝史,成为明代史学的一股洪流。在这个发展过程中,我们能够很清晰地看到社会背景、学术环境对史学的深刻影响。

除此之外,需要着重指出的是南明阶段中遗民史家对故国历史的撰述。对忠于明王朝的这部分士子而言,南明政权的存在,不仅给了他们心灵上的慰藉,有的史家还为之奔走呼号,亲自参与其中。而全国各地风起云涌的反清斗争,以及清廷此时对知识分子优容、笼络的怀柔政策,都给了遗民史家生存和撰史的空间。他们深受忠孝节义思想影响,拒绝新朝的征召,秉持着“修故国之史以报故国”的精神和“国亡史存”的传统,宁愿隐居守贫为故国撰史。撰述的主要目的也从明中后期强烈的资治意识演变为探究朱明王朝何以从兴盛走向灭亡。尤其在面对明空有国祚三百年却只有实录而“无成书”,私修国史中即便刨去“浅陋芜杂”固不足道的部分,剩下的那些“号称淹雅,俨有体裁者”,如果一一精审之“亦多疏漏舛错,不得事情”[109]的局面时,他们自动肩负起了为后世存信史,证野史之谬误的任务。这类史著尤以谈迁的《国榷》和张岱的《石匮书》为代表。此二书皆在明末始修而成于清,无论是从史家的身份认同,又或是史著始撰时间,都同明代有着密切关系,况内陆地区以南明为旗帜的反清斗争在康熙三年才彻底终止,综合这些因素考量,算是明人私撰国史也不为过。

2.私修当朝史体裁多样,内容丰富

用“汗牛充栋,不胜数矣”[110]来形容明人私修当朝史的数量是恰如其分的,但这也只是表现了明人私修当朝史数量多的一面。除此之外,这些史籍还具有体裁多样,内容丰富的特点。

史著体裁多样。编年、纪传、典制、纪事本末四大类型在明代私修当朝史中均占据了一定的比例。以《千顷堂书目》相考:正史类共收录明人私修纪传体的当朝史著作10部[111]。因受到现实局限和明代学风影响,这些作品无论是书名还是内容都与一部标准的纪传体史著有一定距离,但还是具备了纪传之体的内核。私修编年体当朝史共39部。这些史著时间断限不一,最长者始自洪武终于天启,也有单记一朝史事者。另外,涵盖了职官、典故、食货、仪注、政刑五门的私修典制体著作数目较多。不仅有综合性明代典制体著作,如徐学聚所撰《明朝典汇》、王圻《续文献通考》,更开创了许多带有专史性质的典制体史著,如杨宏《漕运通志》、史启哲《两淮盐志》、俞汝为《荒政要览》等。典制体史著的大量出现,反映出明嘉靖之后史学经世致用之风盛行下史家对社会问题的关注。纪事本末类著作在《千顷堂书目》中并未单独成类,以高岱《鸿猷录》、田汝城《炎徼纪闻》为代表。

在其他史部小类中,传记类、昭令奏议类也是明人当朝史撰述中选择较多的类型。传记类中有黄金《开国功臣录》、过庭训《本朝分省人物考》、雷礼《国朝列卿记》等。此类史著的产生一方面是受明初汇编之风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是经世思想下举名臣事迹可“为后人师法”的直接体现。诏令奏议类史著中比较重要的有黄训《名臣经济录》、陈子龙《明经世文编》等。虽它们“大抵剽诸类书策略,空谈多而实际少”[112],但收录了大量事关国计民生、军国大计的奏议,凸显了有志之士的忧国爱民之心,在当时带有非常鲜明的经世致用性质。时至今日,这些照原文收录的“上以备一代之典则,下以资后世之师法”[113]内容,对研究明代历史而言更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除此之外,明人私修当朝史中数目最多、最具特色的作品当属各类的野史笔记。因其体裁、内容等具有很强的自主性和随意性,明清书目对其分类不一,收录的数目也不同。大体而言,在《千顷堂书目》中比较集中存于《别史类》《小说类》《杂史类》,《明史·艺文志》则多将它们划归到《史部·杂史类》《子部·杂家类》《子部·小说家》类中,《四库全书总目》则比较多地收录在《子部·小说家类》《史部·杂史类》中。再加上大量的明人文集未能整理出版,时至今日其种类、数目究竟有多少仍是未知。

史书内容丰富。在以编年、纪传等传统体裁为代表的史部著作中,史家多从大局出发,记载的是紧连时代脉搏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在野史笔记中,史家好以自己的视角,记录其所见所闻,尤能对当时的社会时局、民情风俗甚至神怪异象都有所描摹。此外,皇族秘闻也一直是稗史关注的焦点,更何况不少明朝皇帝自身就颇具话题性,随着文网的松弛和政局的衰变,秘闻稗乘更是层出不穷禁无可禁。

然而,多数私修的当朝史著作同一部优秀的当朝史著作之间还有较远距离。纪传体类的缺点集中体现在标目不全、编次失当上。编年体类在时间断限上的随意性,也使得史著对明崇祯之前的十六朝史事记载不均,且以己之力编排百余年史事,难免出现详略失当的情况。更不用说名目繁多内容不一的稗史家乘,怪异之事、无根之言比比皆是,但其中所包含的为清代史家所鄙夷的所谓大量的“俚俗戏谑之语,闾里鄙秽之事”,却为当今学者认识有明一代的整体社会状况“提供了大史学家不可能留下的遗产”[114]

3.私修当朝史的撰史队伍庞杂

虽陈建所著《皇明资治通纪》在嘉靖六年被焚毁,却有越来越多的人突破明代官方阻碍私家修史的藩篱,加入撰修当朝史的行列。这些作者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有着不同的教育背景,可粗略地分为史官型作者、非史官类官员型作者、学者型作者三类。

史官型作者。虽明代官修当朝史在史书数量、史书体裁、史书内容等方面明显弱于私家修撰,但在私修当朝史的队伍中却有着大批的官员。在他们中,只有一部分人是真正意义上的史官,造成这种现象最主要的客观原因即为史官人数相对较少。明代“以修撰、编修、检讨专为史官”[115],官阶较低。最高的是修撰,也仅是从六品,实在算不上什么。然能任史职者皆为科考的佼佼者——明代惯例,每科“状元授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116],绝对可称得上是士子中的精英。剩下进榜士子中“考选庶吉士者,皆为翰林官”[117]。可见,明代史官整体上皆是经由科举考试层层选拔出来的精英,人数自然相对较少,但这却不是他们撰述少的根本原因。

正是因为明代史官多由科举考试中的精英充任,为了能够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自太祖时起多以史官入阁参与机务,更是一度出现了阁臣“皆出诸翰林”的局面。这样一来史官虽自身官阶低,但却只是入仕的第一步。终明一代从翰林累迁至六部侍郎、尚书乃至阁臣者甚多。况且,明代史官除了有条件、有希望能够出入权力中心外,还有各种各样的日常任务,诸如派出充任各地乡试的“考试官”,会试“同考官”,殿试还负责收卷的“收卷官”等。可见,明代史官大量的时间、精力都浪费在与史职无关的各项政务上,连官修任务的完成“亦不过缀拾完书”[118],根本无暇切磋讨论。即便有意讲求故典,却又担心同僚自己不作为却还嫉贤妒能,为了明哲保身多数人“只得随行逐队,而不敢周咨天下之务”[119]。因此,即使身任史职有近水楼台之便,碍于上述诸原因,私家撰述当朝史中史官的比重较少,甚至出现了“今史官不编史”[120]的局面。我们可从《千顷堂书目》中找到一些比较直观的例子:当朝纪传体史著中唯撰《史概》的朱国祯曾任检讨,剩下9部作者皆非史官;编年体史书著作者中,也只有《嘉靖大政编年纪》的著者黄凤翔、《两朝大政纪》的著者冯琦曾任编修,《明大政纪》的著者张元忭曾任修撰,剩下诸人也不是史官。相较编年、纪传这种已经发展成熟的,要求体例完备,编次得当、内容翔实等高规格、高标准的体裁来说,更多的史官选择了“非编年,非纪传,杂记历代成一代之事实者”[121]的别史撰述,如钱士升《逊国逸书》、申时行《召见纪事》、杨士奇《三朝圣谕录》等。

非史官类官员型作者。早在洪武三年,朱元璋就下令“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进”[122],不是科举出身者“毋得与官”。因此,但凡在明代科举三级考试制下能过其一者,撰述行文是必备能力之一。除了入选翰林外,剩下的多出任“给事御史、主事……知州、知县等官”[123],并不在权力的核心区域,故花费在日常政务上的时间较史官要少,相应的也就能多出时间从事撰述。同样以《千顷堂书目》的编年、纪传二类举例。剩下的9部纪传类当朝史著作中,可查证的如郑晓嘉靖进士,陈翼飞、何乔远、吴士奇皆是万历进士,邓元锡嘉靖举人,尹守衡“万历壬午举于乡”[124],雷叔闻万历举人,即共7人通过了科举考试;编年体类中,官员型作者占到的比重更大,共计有进士雷礼、黄光升、夏浚、薛应旂、沈越、范守己、支大伦、谭希思、薛敷教、姚文蔚、周永春、张铨12人,举人有陈建、涂山2人。此外,蔡于榖“由岁贡入太学,授湖广行都司经历”[125],吴瑞登“由贡生官光州训导”[126],杨维休任“保定通判”,占绝对主力。同样地,野史笔记中此类官员的著作也是不可胜数。囿于篇幅仅举数例:正统进士叶盛有《水东日记》,景泰进士尹直《蹇斋琐缀录》,景泰举人黄瑜《双槐岁钞》,天顺进士陆容《菽园杂记》,成化进士张志淳《南园漫录》等。

学者型作者。在明人私家撰述的各类当朝史史著中,也有不少作者未有官职在身。如《龙飞纪略》著者“嘉靖中布衣”吴朴,太学生许重熙著《宪章外史续编》,王大纲著《明朝野记略》等。在明末清初涌现出的一批优秀史著中,张岱、谈迁也属学者型作者。查继佐虽曾中过举,但也未出仕做官。

通过上文所举数例可见,在私撰当朝史的明人中既有位高权重如申时行、杨廷和等人,也有布衣者如刘振、沈国元。既有问鼎一甲者如彭时所撰《可斋杂记》,也有连举人都未能中的冯复京修的编年体史著《明史右略》。甚至连“未必知书”的杨铭也可以“口述,令人书之于册尔”[127]。一方面这些书籍丰富了明代史料,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明代官修失职造成的史料流失;但另一方面野史繁盛带来的不足也是显而易见的,最严重的莫过于内容失真、失实,对后世考订史实也带来了不小的阻碍。

(三)明当朝史撰述中存在的问题

王世贞“三史论”是评价明当朝史史著中较客观公正的,时至今日仍受到肯定。今人研究中,如钱茂伟在《论晚明当朝史的编撰》一文里总结晚明的当朝史编撰存在四个主要问题为“多残缺不全,多书美而不书恶,缺乏理论力度,目标定得比较低”[128]。更多的研究成果是就某一种或某一类史著进行探讨,除了上文中已经列举的吴晗先生、谢贵安先生对明实录的研究之外,[129]还有学者从讳饰曲笔、严重失实,注记不兴、取材不足,焚毁底稿、破坏原件三个方面概述了明实录的弊病。[130]这种研究的路子固然对深入认识某一种或某一类史著的基本情况是有必要的,然明当朝史招来后世非议最多的地方是史事记载同历史真实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这不仅违背了史学求真求实的本质,也是明代有识之士要奋力改正的,因此非常有必要对明当朝史史著记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论述。

1.实录失实

在明代官方未有纪传体国史的情况下,“备史”实录成为明代唯一的国史。尽管从总体上讲,列朝实录多是采用官方原始档案材料编撰而成,内容具有权威地位,有不可忽略的史料价值,但随着历史禁忌话题的解禁和实录的流散,众多具有自觉意识的史家很快发现实录所记有些内容存在极为严重的失实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包括先天史料的缺乏和后天撰述中的刻意歪曲。

其一,史料不全。虽“以实录名书以《敦煌实录》为最早”[131],但实录作为一类专门的史著发展完善并得到帝王的高度重视,是同封建皇权的不断强化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宋代完备的修史制度下,实录的诸项撰修事宜也有了详细的规定,形成了“采百司奏对事实为《时政纪》,取柱下见闻为《起居》,类次而润色之为《日历》,修而成之为《实录》”[132]完整的流程。相较之下,明代实录史料的缺失就显得格外严重。

《起居注》不常有。明建国伊始便置起居注官,将其看作警醒帝王自律的一个方式,显示了朱元璋对此的重视。即便如此,作为创始人的他也未能坚持到底。据史载,明代起居注官始置于甲辰年,仅洪武一朝品秩就多次变动。吴元年时最高为正五品,四年降至正七品,六年又稍升至从六品,九年更定官职,又设“起居注二人”,为“从七品”[133],未过多久“革。十四年复置”[134]。由此可见,起居注官在洪武朝就已有时立时废的先例,官阶不仅低还处在不断的变动中,并总体呈下降态势。再将这些变化同朱元璋为了集权而废相综合起来思考,不难发现朱元璋对紧随自己身边、随时掌记自己言行的起居注官的复杂心理:需要笼络人心时抬高品秩,皇权稳固之后不想掣肘与人,打压降至从七品,还好时废时立。起居注官的最终废止当是在宣宗以后。[135]此后虽不断有大臣上疏要求恢复,但一直未能成行,展现出皇权的极端强化。直到张居正当国之时,对明代史职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改革,其中之一就包括了设日讲官一职“专记注起居,兼录圣谕、诏敕、册文等项及内阁题稿”[136],以圣旨的方式恢复了《起居注》的编写,并要求“每月史官编完草稿”一册,在“送内阁验讫”后存放于“小匮”之中,岁终一并取出再放入大匮。这种设置有利于监督帝王和便于日后实录修撰,但具体执行情况因文献记载的缺乏已难以考证。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起居注制度之所以能够在张居正时期得到了恢复,也是因为此时权臣当国而君权式微,起居注官能发挥的作用也大打折扣。尽管如此,其职位当一直存在,修《光宗实录》时还用到了“起居言动”[137]的史料,就是明证。

仿《时政记》诸书不常有。据宋代史书记载,《时政记》的内容主要是“宰执朝夕议政,君臣之间奏对之语”[138],明代官方有过两种类似此书的编纂。如太祖朝曾令各台、省、府收录“钦录、圣旨及奏事簿籍、纪载时政”[139],依照《会要》体例编为《钦录簿》以备稽考。其内容同宋代《时政记》十分接近,但自洪武之后未能再见于史载,当属废止。万历张居正史职改革还有一项就是将“朝廷政事见于诸司章奏者”[140]按照各自所属的六曹部司,分别修撰为《六曹章奏》。从《六曹章奏》搜集史料的范围和张居正将其同《起居注》相提并论的地位来看,也当与宋代的《钦录簿》类似。将“《起居》《六曹章奏》”[141]并列相称的还有张岱,也可证明《六曹章奏》的地位。此《章奏》每月修六册,其余上交诸事同《起居注》。除神宗朝外,熹宗朝也有天启三年令“编纂《六曹章奏》”[142]的记载。可见,万历时期史职的改革还是取得了一部分的成功,至少辐射到了紧随其后的光、熹二宗。但对整个明实录的修撰来说,这是远远不够的。此二者自身搜集史料时就未能全面,即便是万历年间才设置的《六曹章奏》,大臣的奏本能编入其中者“不啻十中之一”[143],寥寥如此何以采居?而谈迁也批评《六曹章奏》的主要内容实属“职掌参驳,近虚文塞责,于大字多略”[144],更不用说这二者本身也并非明代官方的修撰常态。至于宋代时期以《时政记》《起居注》编成的《日历》,仅洪武七年五月修成《大明日历》藏之,并令“以后凡有圣政史官日纪录之随类增入”[145],然剩下诸帝皆未见有《日历》修成,故时人谓之“前代有起居注、日历、会要诸书,明代独有实录”[146]

既然明修实录在绝大多数之时未能在日常积累史料方面取得应有成效,不能走宋代标准化的程式,故史官在修撰实录之前就不得不更多地从源头上搜访史料。这一点可从历朝《进实录表》中可以一窥究竟。综诸《进实录表》可知,搜访的史料以内府秘藏和诸司职掌为主,另还要“兼考章疏,参之见闻”,以图达到“凡礼乐刑政之施以及名物度数之等经因革者”[147]皆书之的结果。

在各部、各级都自称“案牍收藏有库,典守有人”,看似史料保存完好,搜集计划又非常详备的情况下,搜访工作当万无一失。然实际情况并不如想象般美好。自然损耗首当其冲。在公文档案多为纸墨所书的情况下,储存手段单一,不及时加以编修,经年累月堆积如山,容易散佚;而且记录史料的载体,如纸、绢都是易损物品,墨迹遇水则晕,“回禄之灾”或“鸟鼠啮啄、风雨沾浥”等损耗常有发生,甚至连“内府册库”都曾发生过火灾。一旦地方上吏治败坏,官员尸位素餐,这些情况发生的可能性更高。其次,移文上缴拖拖拉拉。各部门直接将修史视为史馆专属之事,“不关其职掌,故了不经意”[148]。在上缴过程中,要么拖拖拉拉行动迟缓,要么“行文催取者两年,而各衙门寂然不应”[149],有的干脆直接以“年久案牍无存”为由拒不上交。再者,史料搜访弊端丛生。虽然礼部多派遣“博雅端详”者亲自四处访寻史料,也有条目细化的纂修《事宜》等明文条例,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具有的局限性和片面性是皇权专制体系下无从避免的。一方面收录的都是“曾授内外文武官职,有功绩显著者及丘园之士、曾遇优奖者……孝子顺孙,忠臣烈士,义夫节妇,曾经旌表及奉旨褒誉者”[150],不仅标准模糊涵盖有限,抄录的史料还以“行状、神道碑、墓志、圹志等文及曾有所上章奏”[151]为主。不令考校、不辨真假,全凭抄写者自觉。隆庆时还一度因财政紧张终止了派人寻访史料,而是让“各省提学官采辑编汇”本处史料后上交史馆。这就给了各省作弊、偷懒的机会,只“令礼生秀才抄录一二大臣墓志塞责”[152],完全失去了搜集史料最初的本意。

由此可见实录在撰修时虽以原始史料为主,但极易在天灾人祸的作用下,导致很多与现实政治有关的内容不能及时、准确地收录,更不用说同皇帝联系不甚紧密的世间百态,这些原本能够在纪传体国史中体现出的内容在实录里全无栖身之地。

其二,记载失真。实录史料搜集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是明代官修史籍固有弊端所导致,但实录内容记载失真却在很大程度上是当权者和撰史者的主动行为。不仅皇帝中意利用实录达到或粉饰美化,或贬斥打压的目的,就连参与撰史的史臣也将个人恩怨、朋党之争带入其中。

皇权对国史撰述的影响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尤其自宋代始,皇帝不仅能从原始记载处就开始过滤对自己不良的记录,如《时政记》要“每月先以奏御,后付有司”[153],《起居注》也是“每月御,后降附史馆”,对《国史》《实录》的撰修过程也是全程监控,“未几撰成三卷,先以进御”。可见,在官修制度完备的宋代,皇权对当朝国史撰述的影响就已经渗透到了各个方面,并成为凌驾于史权之上的,引导国史写什么、如何写的决定性因素。到了明代,史官、史职的设置虽没有沿袭宋代,然却延续了实录修成、上进御览的惯例,也就意味着一并继承了皇权对撰述国史的主导地位。从这个角度讲,明之历朝实录出现不同程度的失真情况是无法避免的。而实录中因皇权干涉失真最为严重的当属《太祖实录》《太宗实录》《英宗实录》,其中涉及的皇位斗争让史臣难以下笔。

无论是“立嫡立长”还是“兄终弟及”皆轮不到朱元璋第四子的朱棣,最终还是以靖难一役登上了皇帝宝座,而《太祖实录》“再修、三修,所不同者,大抵为靖难一事”[154]。究其原因,归结起来就是不但要美化自己,更重要的是抹黑建文帝,称其矫诏嗣位甚至在国丧期间“荒淫酒色,昼夜无度”[155]。除此之外,《太祖实录》还需兼顾为朱元璋讳饰——不仅要凸显朱元璋的英明神武,而且要掩盖他曾投靠韩林儿、政策失误、屠杀功臣等方面,而这些都成了晚明史家考据的焦点。《太宗实录》虽在宣宗时期才正式修完,但作为成祖一脉,宣宗史臣在撰述《太宗实录》时,对朱棣的出身、所建功业、帝位得来、靖难一役始末等的记载,完全承袭了《太祖实录》,从而使得这两部前后相继的实录成为“《明实录》最矫诬之典型”[156]。景泰帝因时势故取英宗代之,登基为帝,保住了大明的江山,却没能保住自己的身后名。成化初年修成的《英宗实录》,景泰帝依旧是以“废帝郕戾王”名义附于英宗之后,“其政令尚可考见,但曲笔为多”[157],查继佐毫不留情指出“明以实录教欺也”。

臣子虽不敢擅改内容,却可借修实录之机,通过删增史料、任情褒贬达到自己的目的,此类失真在《孝宗实录》中表现得极为突出。

据修《武宗实录》史臣披露,焦芳在依附刘瑾取得权柄,得为《孝宗实录》总裁官之后,掌握了实录的话语权,遂在实录中“一任已私,以好恶定之”[158]褒贬而不问史事究竟如何。一时间天下称许的“端人正士”,如叶盛、何乔新、彭绍等人在各自的小传中被焦芳“肆其诋诬,不恤公论”。而与焦芳同修实录如李东阳等人,权微言轻“畏避其恶,皆不敢为异同”[159]。此言实有据。如《孝宗实录》就评价天下称赞的彭华“为人俭谲用数,深机莫测”[160]。又如同载何文渊之死,《英宗实录》记何文渊认为自己曾参与议国家立太子之事,更“首发父有天下传于子之言”,担心遗祸家人,何文渊“惧,即自经死”[161]。《孝宗实录》则书何乔新“贻书劝其父自引决。文渊果自尽”[162],并不忘在文末加上“士论耻之”四字评价。何以有此天壤之别?经查,焦芳与何乔新有隙,修《英宗实录》时,焦芳仅为“稽考参对”并无纂修权,而修《孝宗实录》其为总裁,可“操史笔”任情褒贬。

在别朝实录中因史官私心失实的例子也不在少数。如按照惯例,历朝修实录成升迁者基本“未有调升外任”,然费宏与席书争权,借席书之弟席春参与撰修实录理本应升迁之机,将其“改除馆职按察司佥事”[163]放了外任。又如为了伪饰溢美,《英宗实录》载太监李永昌在土木之变后力主抗战,更是吹捧正是因有他“指陈靖康事辞甚切”之事才致使“中外始有固志”[164]。真实情况却是南迁之议实乃“太监金英斥之”,张冠李戴至李永昌不过皆因修史时,正值李氏手握司礼监之大权,“嗣子泰以学士在史馆”[165],为讨好权贵而溢美粉饰耳。对此现象,清人夏燮“明人恩怨纠缠,往往藉代言以侈怼笔”[166]的总结还是非常中肯的。

除了个人恩怨,朋党之争也波及实录的撰修。因此项原因导致的失实最集中地表现在《穆宗实录》和二修的《光宗实录》中,又尤以明末《光宗实录》修撰过程最为典型。此实录初修时,撰述人员以东林党为主。尽管存在“有干碍而难直书,牵连而难尽书者”[167],但初修的《光宗实录》还是于天启三年六月进呈。史家评论其“立论颇正,而又忠厚不尽人之情”[168],称得上“良史”。且从熹宗“具见详慎”之评语,不难看出熹宗对初修的《光宗实录》还是满意的。然随着阉党的得势和其对东林党人的报复,将三案重新定调成为他们打击迫害东林党人的一个重要途径。天启六年正月,熹宗下诏官修《三朝要典》为“三案”翻案,四月而成。因东林党主持修撰的《光宗实录》与《三朝要典》对“三案”的解释天差地别,为避免出现同为官修而“一信一疑,必滋猜谤”[169]局面,重修《光宗实录》势在必行。而时人评论此次重修不过为“忠贤意在掠美,令史臣有所撰述”[170]一语,充分说明魏忠贤等人改修实录的真实用意在当时就已被识破。既然大肆涂改过的二修版《光宗实录》主要是为“传会杨涟、左光斗诸人之罪”[171],也就使得其彻底沦为了党争工具。由此可见,权臣、党争对实录记载内容真实与否的影响也是不容小觑的。

2.私修之史秕谬失真

明代官方对明代私家撰述评价整体不高,认为所传“不足据”,且层出不穷“岂能尽禁之”。然一旦触及统治者底线者,官方处置起来从不手软:

(《天鉴录》诸书)意在报复恩仇,倾陷异己,本当追究重处;恐致株连,姑且不究。今后凡系此等私书,一见即为焚毁,毋得钞传谈说,混乱是非;有不遵的,著缉事衙门访拿治罪。[172]

曹学佺私撰野史,本当拿问,姑夺职为民,书板行抚按官追毁。[173]

相较禁忌多多的官修史书,私家修史最大的优势就在于史家具有相对自由的自主权,这使得他们更有机会秉公于朝、直抒胸臆。然也正是基于此,史家的个人素养直接决定了史著的质量。总体而言,明私修诸史在史著内容上存在的比较集中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第一,毁誉任意。在私人修史时写什么、如何写都基本取决于自己的情况下,个人好恶对品评事件、人物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尤其在事涉当朝之时,这种情况表现得更加明显。政见不一、学派不同,甚至家族矛盾,都有可能成为史家在撰述中毁誉对方的直接原因。这种现象虽非为明代独有,但于此季却表现得极为明显。仅举两例加以说明。

例一,高拱与张居正素有隙,在著《病榻遗言》时,常以微言大义的方法诋毁之。如“上崩……居正虽哭,乃面有喜色,扬扬得意”[174]。如此描写,高氏的“司马昭之心”也就昭然若揭了。例二,林时对在《荷插丛谈·自序》中声称此书内容或是自己“亲经目睹”,或是“得之故老传闻、名贤手授”,力云书中言而有据,自我标榜为“不敢以平生喜怒恩怨参错其间”[175],但在《东林中依草附木之徒》一节中将自己的“喜怒恩怨”表现得淋漓尽致——评价钱谦益是“吴门轻薄儿”“龌龊小人”,不仅放浪名教、贪淫纵恣,明亡后未全节而死还“望风纳款,希图进用”,进而更是称钱谦益所私撰之明史因绛云楼大火付诸一炬,完全是“天意不欲留此秽史”[176],从钱谦益之为人、为官到其立言撰述,批驳得一无是处,又何来公允之说?

诋毁污蔑者有之,誉美回护者亦多。祝允明为徐有贞外孙,因“亲串之私”故《苏材小纂》中凡涉徐有贞事“颇有讳饰”[177]。雷礼所撰《列卿记》,对内阁行实所记颇为详备,论断亦多持公道,然许是因同乡之谊对陈文大加回护——史多谓陈文无所建白,而雷礼独称其“政体多达而勋德未昭”[178],为史家诟病。华亭人杨枢,撰有《淞故述》一书。书中称赞永乐时人李至刚为人“德量宽宏,吏民化服”,更是惋惜“前后《松志》于至刚之事皆略之”[179],然事实却是李氏“以善于附会,深蒙倾险之讥”[180]。杨枢之所以如此美化李氏,恐于此二人同为松江华亭人,有“回护乡曲之私也”。

第二,广采传闻。在古代信息流通方法单一且原始档案材料多为官方垄断的情况下,私人撰史之时极易出现“甲泾乙渭,左轩右轾”的情况。作者往往不加分辨地将街谈巷语、山言海说之语采录其中。

明代皇室内部秘闻甚多,关于这些内容的传闻在明代私家撰史中常有出现,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建文事迹。因其内容的复杂性和话题性,以及官方记载的缺失,在文禁解除之后有关建文事迹的记载“真伪相半,疑信互争”层出不穷,众说纷纭下后人感慨建文史事已“成一聚讼之案,纠结靡休”[181]。不仅明人私修的编年体、纪传体类史著中有所涉及,还有不少专门以建文朝事迹为内容的史著,层累地构成了建文史事。如郑晓《吾学编》中就有《逊国记》《逊国臣记》两个部分专记建文史事,收录了有关社会上广为流传的事关建文帝下落,或是被焚身亡“成祖为发丧治葬”[182],或是“帝发火宫中,即削发为僧”[183]的说辞,即为明证。同时,也正是因建文史事一手史料的缺失,坊间传言又太盛,博洽如郑端简也在书中出现了记一事却前后矛盾之处。如记建文帝归来,《逊国记》载“天顺中出自滇南”[184],同书又另记正统七年之时广西“有僧……自称建文皇帝”[185],同一事时间相差如此,传闻之盛可见一斑。另有著建文专史者,如屠叔方《建文朝野汇编》一书就将其所见的建文朝诸野史传闻之说,按照逊国编年、报国为列传,建文传纪、建文定论为目,裒合成编为二十卷。内容“大抵沿袭讹传,不为信史”[186]。曹参芳的《逊国正气纪》,所记建文时事同样“大抵沿袭传闻,无从考正”[187]

除了建文出奔这种举国关注的大事传闻纷出外,明人著书时不喜甄别史料来源、传言真假的这个特点,在各类史事中都出现过。如皇甫录撰《明记略》所记皆为正德以前旧闻,记“仁宗或云死于雷,或云为宫人所毒,或云为内官击杀”[188],即是典型表现。

第三,好“神仙诡怪”。在明人野史笔记中,几乎随处可见猎奇诡怪之载。这些记载在今天看来是荒诞不经的表现,但能在当时被广为传颂和相信,一方面是明代史学世俗化、通俗化的表现,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明代社会的心理。然从史学的纪实性、严肃性来讲,这些记载无疑是明代史学不足征的铁证,严重影响了明代史学的整体水平。如杨仪在《高坡异纂·自序》中谈到了自己对“神仙诡怪”从“心窃厌之,一见即弃去”的不信到认同的过程。而现在之所以深信不疑,则是因在正德、嘉靖时曾两次目睹了“邑中怪事,始叹古人纪载未必皆妄”[189]。文中“怪事”指“闻王维贤亲见仙人骑鹤”[190]。除此之外,他还重点指出了书中内容“或本于父老之真传,或即其耳目之睹记”,皆是凿凿有据。都穆撰《都公谭纂》记明初史家陈子经“昼寝梦……宋主”[191]。祝允明《志怪录》一书“所载皆怪诞不经之事”[192],尽管祝子自身也认为志怪之事确实不常有,“然幽诡之事,固宇宙之不能无”[193]。王同轨《耳闻》一书分门别类地纂集了洪武到嘉靖年间的异闻,且据王氏自言全书收录标准就是“以奇耳者也,不奇不耳”[194]。虽每条皆详所说之人以示征信,但其书“奇且诞”[195]的特色却是掩盖不了的。

从上述诸例中,可窥见明代好神仙诡异风气之盛。虽囿于文章篇幅,上文所举诸例是明人野史笔记中记载此类事件比较集中的,但这并不代表其他的著作中没有这些内容。因为身处这种时代大背景下,史家想置身事外不受影响几乎没有可能。如王世贞也在《弇山堂别集》中有“《盛事》《奇事》诸述,颇涉谈谐”[196]的记载。而上述三个缺点,在明人所撰当朝史作品中都有所体现,即便是“信今而传后”的《国榷》,一些史事记载的前后失守,灾异祥瑞出现的频率也过于繁细,这种潜移默化的影响更能凸显明人猎奇好诞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