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礼议:嘉靖帝的礼制改革与皇权重塑
- 尤淑君
- 17003字
- 2025-04-29 10:26:48
小结
“大礼议”的实质意涵,不只是权力斗争,更是嘉靖皇帝的身份问题。第二节提过,嘉靖君臣对《武宗遗诏》的解释差异甚大,因而引起了“继统”与“继嗣”之争议。从入门礼及登基礼的争执,即能窥见两方认知的差异,可说是“继统”与“继嗣”争议之先声,更点出“大礼议”最重要的问题,即嘉靖皇帝的身份问题。
中国传统礼法文化之精义,即不同的身份者皆配合不同的礼仪。换言之,中国传统政治文化里,“身份”显得格外重要,不同身份即有不同位阶的权力。由君臣双方对礼仪状的争执来看,可知内阁和礼部认定朱厚熜是孝宗皇帝的嗣子身份,应采用皇太子即位礼;朱厚熜和兴藩人则认定朱厚熜是皇帝身份,非孝宗皇帝的嗣子身份,应采用皇帝即位礼。君臣双方对身份的认定不同,埋下了“大礼议”的导火线。
明代史家范守己(1547—1613)曾论“大礼”始于《武宗遗诏》的文字疏漏,让“人情论”有伸展的空间,因而衍生出“继统是否继嗣”的问题。范守己也批评杨廷和失人臣之礼,怎可以致仕为手段,要挟嘉靖皇帝接受“濮议论”。臣下执意强加的结果是,君臣嫌隙渐生,让“大礼”难获和平解决,种下左顺门事件的恶果。(254)明代史家的其他说法大致相似,不脱范守己的意见。例一,明人徐学谟抨击杨廷和自恃国老,失事君之体,自招祸患,且使老成者尽去、元气大伤,“一时大臣,未免高激成风,失事幼君之体。自后邪人伺隙离间,新进用而老成削迹矣”。(255)例二,明人支大纶指责杨廷和是权臣,贪拥立之功,竟为一己之私,意气用事,坚持“濮议论”,演成左顺门事件之悲剧。(256)
明朝灭亡后,清代史家开始转变对“大礼议”的评价,更有甚者,还推翻明代史家的史评,重新定位嘉靖君臣的历史评价。例如,谈迁在《国榷》中,批评张璁、桂萼皆佞臣,竟为了获得帝宠,不顾宗法礼教,主张“人情论”,以图升迁;赞赏杨廷和等人是忠臣,勇于坚持正统大义。伏阙诸臣为了力挺杨廷和,流于意气之争,造成左顺门事件的冲突。时间稍后的谷应泰在《明史纪事本末》中则采褒贬各半的观点,认为张璁的“人情论”考虑了现实人情之需求,不完全是贪于权位;杨廷和的“濮议论”虽顾全正统大义,却忽略现实人情。嘉靖皇帝虽尽人子之孝,却滥用皇权,压制舆论,造成士气折损、朋党分立、政局动荡的问题。更批评附和嘉靖皇帝的严嵩、丰坊等人崇礼太过,摧毁了朝廷名器,败坏礼法。(257)谷应泰的观点,对《明史》影响甚大。尤其对“大礼议”的评述,《明史》大致采用了《明史纪事本末》的史评,取持平之论。
清代学者毛奇龄在康熙十八年(1679)进入史馆时,有感“大礼议”情节重大,史官们却聚讼纷纭,又担心后人以《明伦大典》为据,再开变乱国本之恶例,于是特撰《辨定嘉靖大礼议》一文(258),先以《春秋》《三礼》等儒家经典为据,再旁征史事,作评论式的考据,希能厘清“大礼议”的功过是非及礼意纠结。(259)毛奇龄认为,“大礼议”的症结是“不读书误人国事者矣”(260),批评议礼双方皆不懂古礼精义,“皆明明与古礼相反,而以此误身,以此误国,以此误先王,即以此误天下后世”。(261)并指出杨廷和等人“误解兄终弟及”,“已有启人主以藐法蔑礼之渐”,批评“其于生伦死序,世统庙统之大礼,一概紊尽”。(262)又驳斥张璁等人,指出“濮议论”的谬误,但不代表“人情论”就合于礼法,“于经于礼,一概悖尽,而以此伸璁说,非附和即谄谀也”,遂起人主为所欲为之心。(263)
继毛奇龄之后,清代学者段玉裁为了厘清《辨定嘉靖大礼议》的谬误,发表《明史十二论》,对“大礼议”提出最全面的批判。(264)与谷应泰相同,段玉裁同样批评议礼双方皆不知礼法。不过,段玉裁显然较同情杨廷和,“论立说之是非,杨文忠等是也,是之中有甚非者也。璁、萼等非之中又有非焉也”。(265)又针对“继统是否继嗣”衍生的纷扰,指出“为人后者”实无关伦序,引用《春秋》,证明弟可后兄,兄可后弟,祖可后孙,孙可后祖,划分“为后”与“伦序”的差别(266),并说明君统与宗统可分,“天子诸侯以重之,相授受为父子,不必伦序相蝉联为父子。所以敬天命崇大宝”。(267)最后,段玉裁批判嘉靖皇帝“天资贪暴,而又不肯学问”(268),滋意操弄经典,是为篡夺天下之君。(269)
与段玉裁同时的著名史家赵翼(1727—1814)也对“大礼议”做了一番评释。赵翼嘲讽“大礼议”之因是“明臣不读书之陋也”,并认同《明史》对“大礼议”的评论,“今按诸臣之疏,固各有说”(270),分别指出议礼双方之过,一方面批评杨廷和等人拘泥宋儒之见,忽略现实人情,“徒见先儒成说可据,而忘乎世宗之与汉哀、宋英不同,争之愈力,失之愈深”;(271)另一方面则批评张璁等人强调人情的结果,无疑是破坏礼法的权威、开启日后兴献王得称宗祔庙的契机,“卒至激而成称皇称帝,并入庙称宗,立主于武宗之上”。(272)
总之,从明清学者的评论来看,“大礼议”的关键之处,实牵涉皇帝制度的正当性问题。再从“大礼议”的后续发展来看,“大礼”又关系君统与宗统是否合一,国家礼制与政治权力之间的关系,皇权的公私性质,以及名分礼秩对政治秩序的影响等层面。综合上文的讨论,笔者将处理几个问题。
第一,张璁等人如何建构“人情论”理论体系,使“大礼”成为一种政治符号,得以发挥政治效应,重组新的权力结构,以厘清政治符号对现实政治的作用与限制。
第二,嘉靖皇帝如何重塑皇权,建立皇权的正当性(legitimation)与卡里斯玛的权威(Charismatic authority),使嘉靖皇帝能无视臣下反对,为所欲为,甚至让献皇帝称宗祔庙,以探索国家礼制的文化效力与实质影响。
第三,嘉靖朝为何出现皇权专制、内阁职权扩大、阁部争权及言路受阻等现象,以说明“大礼”不只是礼仪之争,也涉及权力斗争,使嘉靖朝的人事变动剧烈,更让皇帝和内阁、内阁和官僚体系、皇帝和官僚体系三方关系紧张,屡生龃龉,从而论述名分礼秩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重要性。
(1) 所谓帝系的君统,即永乐皇帝朱棣(1360—1424)以帝位相传的血脉,亦是明皇室的宗统,称为“大宗”,旁支宗室为“小宗”。
(2) 为求客观,尽量不冠以党派之分,仅从臣下对“大礼”各自的主张,予以分类,厘清议礼人士的思想脉络,阐明嘉靖君臣对“大礼”主张之差异。
(3) 《明史》卷15《孝宗本纪》,第183—196页;孟森:《明史讲义》,第185—206页;黎东方:《细说明朝》第2册,台湾传记文学出版社,1970年,第293—299页;傅衣凌主编,杨国桢、陈支平著:《明史新编》,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53—158页。孝宗在位期间,斥逐奸佞,革废僧道封号,起用正直之士,屡禁宗室勋臣侵占民田,又编纂《大明会典》,修订《问刑条例》,始有“弘治中兴”之称。
(4) 《明史》卷16《武宗本纪》,第199—213页;李洵:《正德皇帝大传》,辽宁教育出版社,1993年。
(5) 《明史》卷186《杨守随传》,第4922页;《明史》卷304《刘瑾传》,第7789—7792页。八虎是刘瑾、马永成、高凤、罗祥、魏彬、邱聚、谷大用、张永(1465—1529)。
(6) 《明史》卷198《杨一清传》,第5527—5528页。杨一清(1454—1530)与太监张永合作除去刘瑾的过程,详见郭淑吟:《杨一清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史学研究所,1983年,第88—89页。
(7) 《明史》卷307《江彬传》,第7885—7890页。
(8) 《明史》卷307《钱宁传》,第7890—7892页。
(9)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1《武宗游幸之始》,第29页。
(10) 费宏等撰:《明武宗实录》卷181,收入《明实录》第61—69册,正德十四年十二月辛酉,第1页a—1页b。
(11) 《明武宗实录》卷171,正德十四年二月己丑,第8页b—9页b;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1《武宗托名》,第29页;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1《武宗再进爵号》,第30页。
(12) 孟森:《明史讲义》,第196页。关于宗室叛乱,参见奥山宪夫:《寧王宸濠の亂》,《三上次男博士喜寿紀念論文集歷史編》,平凡社,1985年;阪仓笃秀:《寧王宸濠の亂—明朝諸王分封制の一齣》,收入《山根幸夫教授退休記念明代史論叢(上)》,汲古书院,1990年,第111—130页。关于正德朝的民乱,见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补遗卷4《夷兵》,第926页;谢国桢:《明代农民起义史料选编》,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45—116页;李洵:《正德皇帝大传》,第211—227页;林延清:《嘉靖皇帝大传》,辽宁教育出版社,1993年,第8页。
(13) 《明史》卷16《武宗本纪》,第210—211页;赵翼:《廿二史札记》卷34《正德中谏南巡受杖百官》,台湾史学出版社,1974年,湛贻堂原刻本,第779—780页;林延清:《嘉靖皇帝大传》,第7—9页。
(14) 《明武宗实录》卷176,正德十四年七月甲辰,第5页a—6页b。
(15) 李洵:《正德皇帝大传》,第203页。
(16) 《明武宗实录》卷197,正德十六年三月丙寅,第4页b。“朕疾殆不可为矣。尔等与张锐可召司礼监官来,以朕意达皇太后,天下事重,其与内阁辅臣议处之。前此事皆由朕而误,非汝众人所能与也。”李洵认为,武宗遗言的最后两句话,可能被宦官有意扭曲。李洵:《正德皇帝大传》,第249—250页。
(17) 孝宗有二子,一子为朱厚照,即正德皇帝;另一子为朱厚炜,三岁即夭折。
(18) 明太祖:《皇明祖训》,《法律》,收入《明朝开国文献》第3册,台湾学生书局,1966年,北平图书馆原藏本,第28页a—28页b。《皇明祖训·法律》与洪武六年五月撰成的《祖训录》字句皆同。张德信:《〈祖训录〉与〈皇明祖训〉比较研究》,收入《第一届两岸明史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册,中国明史研究学会,1998年,第1—36页。
(19) 李洵:《正德皇帝大传》,第241—242页。
(20) 《明武宗实录》卷117,正德九年十月甲午,第2页b—3页a。正德九年(1514),刑部主事李中请建储、远小人。《明史》卷190《梁储传》,第5040页;梁储:《梁文康集》,《请定大本疏》,收入陈子龙等编《皇明经世文编》卷113,第7页a—9页a。
(21) 若有生卒年不详者,只记其进士年份,不另再注。俞宪:《皇明进士登科考》,收入《明代史籍汇刊》第38册,台湾学生书局,1969年,据台湾“中央图书馆”藏明嘉靖增补本影印。
(22) 《明武宗实录》卷195,正德十六年正月壬戌,第2页b。
(23) 《明武宗实录》卷195,正德十六年正月辛巳,第6页b。
(24) 正德十六年的内阁有杨廷和、梁储(1451—1527)、蒋冕(1463—1533)、毛纪(1463—1545)四位阁臣。嘉靖元年(1522),次辅梁储去职,费宏(1468—1535)再次入阁。
(25) 林延清:《嘉靖皇帝大传》,第15页;张哲郎:《从明代皇帝之即位诏及遗诏论明代政权之转移(下)》,《国立政治大学历史学报》第15期,第4页。罗辉映提出异论,驳斥《明史》对杨廷和的评价太高,认为张永与吏部尚书王琼(1459—1532)是除去江彬的首功者,又指出江彬叛乱的谣言,乃因杨廷和欲借机扩张阁权所致。罗辉映:《杨廷和事略考实》,《中国史研究》1990年第2期,第46页。
(26) 《明武宗实录》卷197,正德十六年三月丙寅,第5页a—5页b。
(27) 吴智和:《明代祖制释义与功能试论》,第20—29页;萧慧媛:《明代的祖制争议》,第10、11、33、40页。
(28) 明太祖:《皇明祖训》,《法律》,第28页a—28页b。“凡朝廷无皇子,必兄终弟及,须立嫡母所生者。庶母所生,虽长不得立。若奸臣弃嫡立庶,庶者必当守分勿动,遣信报嫡之当立者。务以嫡临君位。朝廷即斩奸臣。其三年朝觐并如前式。”
(29) 王崇武:《明靖难史事考证稿》,台湾“中研院”史语所,1992年,第107页。朱棣为符合祖训,竟冒嫡谎称,可见《皇明祖训》对皇位继承的正当性效力。
(30) 正德五年,安化王朱寘鐇(?—1511)以讨刘瑾为名,起兵安化(今甘肃庆阳),为官兵擒获处死。正德十四年六月,宁王朱宸濠起兵南昌,为王守仁(1472—1529)所败,赐死焚尸。中国历史大辞典·明史编纂委员会编:《中国历史大辞典·明史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5年,第169、421页。
(31) 《明史》卷190《杨廷和传》,第5034页。
(32) 张德信:《明朝典章制度》,吉林文史出版社,2001年,第5、18、21页。
(33) 朱鸿:《“大礼”议与明嘉靖初期的政治》,第28—29页。
(34) 《明武宗实录》卷197,正德十六年三月丙寅,第5页a。
(35) 《明武宗实录》卷197,正德十六年三月丙寅,第4页b—5页b。“朕疾弥留,储嗣未建。朕皇考亲弟兴献王长子厚熜,年已长成,贤明仁孝,伦序当立,已遵奉《祖训》兄终弟及之文,告于宗庙请于昭圣皇太后。即日遣官迎取来京,嗣皇帝位,奉祀宗庙,君临天下。”
(36) 朱鸿:《“大礼”议与明嘉靖初期的政治》,第32页。
(37) 《明武宗实录》卷197,正德十六年三月戊辰,第6页a—7页a。
(38) 杨廷和:《杨文忠三录》卷4,收入《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史部第186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据故宫博物院藏本影印,第15页a—15页b;《明史》卷190《梁储传》,第5042页。杨廷和本不愿宦官介入迎立之事,但当时需要宦官合作,钳制江彬,只好屈从。而且,杨廷和本希望蒋冕前往安陆迎接新帝,但按照惯例,应由次辅梁储前往,杨廷和的意图受阻,可见杨廷和与梁储已有心结。
(39) 安陆明代隶湖广省。明沿元旧制,置湖广省,领15个府、2个直隶州、14个属州、108个县,此外还有卫所、藩国。
(40) 张萱:《西园闻见录》卷27《宰相中》,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6年,影印本,第28页a—31页a。
(41) 《明武宗实录》卷197,正德十六年三月庚午,第7页a—8页b。
(42) 《明史》卷16《武宗本纪》,第212页;朱鸿:《“大礼”议与明嘉靖初期的政治》,第23—27页;张哲郎:《从明代皇帝之即位诏及遗诏论明代政权之转移(下)》,第3—7页。
(43) 黄景昉:《国史唯疑》卷5《正德》,第146页。正德十六年六月八日,诛江彬、钱宁等人,斩党羽神周、李琮等人并抄家,得黄金十万余两、银四百多万两,其他宝物不可胜计。
(44) 《明武宗实录》卷197,正德十六年三月丙寅,第5页a;王世贞:《嘉靖以来内阁首辅传》卷1《杨廷和》,第104、106页。自废中书省后,六部尚书即明朝的最高行政事务官,吏部尚书则为六部之首。王琼之所以受阻,一是与江彬等结交,其人品不为人重;二是《武宗遗诏》未赋六部九卿议处的权力。王琼虽贵为冢宰,仍不得预闻迎立事。当时知其事者,唯有阁臣杨廷和、蒋冕、毛纪,司礼监温祥、魏彬、张永而已。
(45) 郑晓:《今言》卷4第287条,中华书局,1984年,第164页。
(46) 《明世宗实录》卷3,正德十六年六月丁酉,第12页b。
(47) 《明世宗实录》卷4,正德十六年七月丙子,第24页b。
(48) 焦竑:《玉堂丛语》卷2《政事》,中华书局,1981年,第47页;张萱:《西园闻见录》卷27《宰相中》,第32页a。
(49) 王世贞:《嘉靖以来内阁首辅传》卷1《杨廷和》,第108页。
(50) 怀效锋:《嘉靖新政中的法制改良》,收入氏著《明清法制初探》,第56—65页;罗辉映:《杨廷和事略考实》,第47—50页。罗辉映和田澍质疑“嘉靖新政”并不彻底,批评杨廷和推行新政的目的是维护地主阶级的利益及掩饰自身的政治过失。笔者以为,杨廷和笼络刘瑾、江彬的行径,或许出自个人利益的考虑,但以杨廷和稳定政局的功绩,实瑕不掩瑜,应予以肯定。
(51) 王世贞:《嘉靖以来内阁首辅传》,序,第87页。
(52) 《明史》卷194《乔宇传》,第5132页。
(53) 杨启樵:《明代诸帝之崇尚方术及其影响》,收入氏著《明清史抉奥》,台湾明文书局,1985年,第81—82页。杨启樵指出嘉靖皇帝体弱多病,为其迷信道教的原因之一。
(54) 徐学谟:《世庙识余录》卷1,第1页a。
(55) 郑晓:《郑端简公征吾录》,《显陵》,收入《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3册,第28页b—29页a;朱鸿:《“大礼”议与明嘉靖初期的政治》,第87页。
(56) 沈朝阳:《皇明嘉隆两朝闻见纪》卷1,第1页b。
(57) 徐学谟:《世庙识余录》卷1,第1页a。
(58) 卜键:《嘉靖皇帝》,台湾知书房出版社,1996年,第1—4页。
(59) 《明武宗实录》卷197,正德十六年三月辛酉,第3页b。明制:藩王薨后,王世子须先服斩衰三年,除服后始能承袭王位。张德信:《明朝典章制度》,第32页。
(60) 《明史》卷17《世宗本纪一》,第215页;黄景昉:《国史唯疑》卷6《嘉靖》,第153页。正德七年、九年,黄河连清,遂有“阴变阳诸侯变王之说”。
(61) 《明世宗实录》卷1,正德十六年四月壬寅,第2页a。挑选迎奉人选的过程实有蹊跷,隐有除去江彬的考虑,也牵涉政治权力的消长。见王世贞:《嘉靖以来内阁首辅传》卷1《杨廷和》,第104—105页。
(62) 以天子礼迎,须行五拜三叩头礼以见。礼部尚书毛澄反对,并说: “今遂行此,后何以加,将来劝进辞让礼将遂废之乎?”黄景昉:《国史唯疑》卷6《嘉靖》,第153页;《明史》卷191《毛澄传》,第5055页。
(63) 黄景昉:《国史唯疑》卷6《嘉靖》,第153页。
(64)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50《大礼议》,第509页。“吾儿此行,荷负重任,毋轻言。”
(65) 《明世宗实录》卷1,正德十六年四月壬寅,第2页b;沈朝阳:《皇明嘉隆两朝闻见纪》卷1,第1页b—2页a。
(66) 沈朝阳:《皇明嘉隆两朝闻见纪》卷1,第2页a。
(67)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50《大礼议》,第509页。
(68) 《明史》卷17《世宗本纪一》,第215页。笔者以为,当时迎奉队伍中,随行者大多是兴藩旧部,很可能是袁宗皋提醒朱厚熜应拒绝礼部的安排。
(69) 谈迁:《国榷附北游录》卷57,第3219页。
(70) 《明史纪事本末》记载有误。礼部员外郎杨应奎上礼仪状,礼仪状实为大学士杨廷和命礼部仪制司郎中余才所拟。《明史》卷17《世宗本纪一》,第215页。
(71) 卜键:《嘉靖皇帝》,第13—16页;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2《世宗入绍礼》,第35页。沈德符(1578—1642)据此指出嘉靖皇帝早有定见,张璁、桂萼等人窥探帝意,提出“继统不继嗣”之说。
(72) 朱鸿:《“大礼”议与明嘉靖初期的政治》,第36页。
(73) 《明世宗实录》卷1,正德十六年四月壬寅,第2页b—3页a。
(74) 李东阳纂,申时行重编:《大明会典》卷96《礼部五十四·丧礼一》,收入《元明史料丛编第二辑》第14—18册,台湾文海出版社,1984年,明万历十五年司礼监刊本,第3页a—5页b。
(75) 《明世宗实录》卷1,正德十六年四月甲辰,第19页a。
(76) 《明世宗实录》卷1,正德十六年四月丙午,第21页b。
(77) 孟森:《明史讲义》,第209页。
(78) 徐学谟:《世庙识余录》卷1,第1页b。
(79) 段玉裁:《明史十二论》,《世宗论一》,台湾广文书局,1968年,清道光十三年刊本,第7页a—7页b。
(80) Carney Thomas Fisher, The Great Ritual Controversy in Ming China,pp.5-12.
(81) 《明世宗实录》卷1,正德十六年四月壬寅,第5页b;《明史》卷17《世宗本纪一》,第215页;《大明会典》卷45《礼部三·登极仪》,第8页a—9页b;张德信:《明朝典章制度》,第80页。
(82) 西嶋定生:《中国古代国家と東アジア世界》,东京大学出版会,1983年,第93页。即位礼是君主得到政权正当性的重要仪式,以获臣民的认同。
(83) 李洵:《“大礼议”与明代政治》,第48—50页。
(84)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1《年号》,第12页。
(85) 当时嘉靖皇帝亲策贡士张治等人,决定改元嘉靖,盖取义《尚书·无逸》嘉靖殷邦之语。《明世宗实录》卷2,正德十六年五月丙寅,第19页a—21页a。明人沈德符与卜键认为嘉靖皇帝改“绍治”为“嘉靖”,乃因不愿纳入孝宗一系,推论继统不继嗣之意早蓄于隐微。
(86) 《明世宗实录》卷1,正德十六年四月戊申,第24页a。
(87) 《明世宗实录》卷1,正德十六年四月壬寅,第5页b;谭希思:《明大政纂要》卷45,收入《元明史料丛编第三辑》第29—40册,台湾文海出版社,1988年,清光绪思贤书局刊本,第3173页;朱鸿:《“大礼”议与明嘉靖初期的政治》,第31页。朱鸿指出“杨廷和起草武宗遗诏及奉迎敕稿的不慎,致而为日后大礼之议造成不利于己的根据”。
(88) 《明史》卷190《杨廷和传》,第5037页。
(89) 《明史》卷190《杨廷和传》,第5037页;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50《大礼议》,第509页。“有异议者即奸谀,当诛。”
(90) 张璁与王瓒有同乡之谊,皆为浙江永嘉县人。《明史》卷196《张璁传》,第5173—5180页。《明史》对张璁的评价贬多于褒,尤因“大礼议”,批评其为迎合之臣。
(91)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50《大礼议》,第509页。
(92) 明代有北京、南京两京制,六部亦设置南、北二套。永乐十八年迁都北京后,北京六部为帝国政务中心,南京六部只设右侍郎,辅佐政务,左侍郎时设时辍。两京官员虽品秩无别,但因南京远离权力中枢,南京六部的官员无实权。是故王瓒外调南京礼部侍郎,品秩虽同,实遭贬谪。关于南京部院的功能,参见黄开华:《明政制上并设南京部院之特色》,收入氏著《明史论集》,台湾诚明出版社,1972年,第1—52页。
(93) 沈朝阳:《皇明嘉隆两朝闻见纪》卷1,第7页a。
(94) 李洵:《“大礼议”与明代政治》,第55页。
(95) 林延清:《嘉靖皇帝大传》,第56—57页。
(96) 沈朝阳:《皇明嘉隆两朝闻见纪》卷1,第1页b。
(97) 《明世宗实录》卷2,正德十六年五月乙卯,第7页a—7页b。
(98) 《明世宗实录》卷2,正德十六年五月戊午,第11页b—12页a。
(99) 《明史》卷191《毛澄传》,第5056页。原文“父母可更易若是耶”,《明世宗实录》未见此语。
(100) 汉代定陶王议为历史上首次争议本生父母之例。汉成帝膝下无子,便安排侄子定陶王刘欣继承皇位,以延续君统。刘欣即位后,欲建立家庙,试图提高其本生父母的地位。朝廷众臣无不大力反对,定陶王议遂不得行。
(101) 宋代濮议的经过,参见江天健:《北宋英宗濮议之剖析》,《文史学报》第19期,第209—227页;王才中:《司马光与濮议》,《晋阳学刊》1988年第5期,第74、81页;诸桥辙次:《濮王典礼》,收入氏著《諸橋轍次著作集·第一卷》,大修馆书店,1975年,第247—255页。
(102) 毛奇龄:《辨定嘉靖大礼议》,收入《丛书集成初编》第1041卷,中华书局,1985年,据艺海珠尘本影印,第4、6、7页;田澍:《嘉靖革新研究》,第51页;朱鸿:《“大礼”议与明嘉靖初期的政治》,第39—45页。毛奇龄认为提出“濮议论”是杨廷和失策之处,使后来张璁得以《大礼或问》反诘,以致屈于不利之地。朱鸿认为杨廷和等主张“濮议论”乃符合当时的道统观念。田澍批评杨廷和提出“濮议论”是无视现实,强词夺理。
(103) Carney Thomas Fisher, The Great Ritual Controversy in Ming China,pp.52-92.
(104) 张琏:《从“大礼议”看明代中叶儒学思潮的转向》,第51—68页。
(105) 刘子健:《欧阳修的治学与从政》,香港新亚研究所,1963年,第233—234页。
(106) 刘子健:《欧阳修的治学与从政》,第233—238页。刘子健指出濮议是政治问题,推论欧阳修之所以无法顺利推行新政,乃因他在濮议问题上拥护英宗,以抗时论,得罪不少官员,也得罪了掌握实权的皇太后。关于宋代濮议,详见张寿安:《十八世纪礼学考证的思想活力:礼教论争与礼秩重省》,台湾“中研院”近史所,2001年,第227—236页;诸桥辙次:《濮王典礼》,第247—255页。
(107) 欧阳修:《欧阳修全集》濮议卷1—4,中国书店,1986年,第993—1011页。
(108) 司马光:《司马温公文集》卷6《言濮王典礼札子》,台湾新文丰出版社,1985年,第977—996页。
(109) 欧阳修:《欧阳修全集》濮议卷1,第996页;刘子健:《欧阳修的治学与从政》,第237页。
(110) 《仪礼·丧服·子夏传》:“何以不贰斩也?持重于大宗者,降其小宗也。为人后者孰后?后大宗也。”开明书店编:《断句十三经经文·仪礼》,台湾开明书店,1984年,第46页。
(111) 即毛澄所附奏本末端之文。原文见程颐:《河南程氏文集》卷5《代彭思永上英宗皇帝论濮王典礼疏》,收入程颢、程颐撰《二程全书》,台湾中华书局,1966年,据江宁刻本校刊影印,第515—518页。
(112) 《明世宗实录》卷2,正德十六年五月乙亥,第24页a—24页b。
(113) 沈朝阳:《皇明嘉隆两朝闻见纪》卷1,第8页a;《明史》卷190《杨廷和传》,第5037页。
(114) 观政,又作“试政”,含有实习试用性质。明代进士取中后,通常要分入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试用,称“观政进士”。试用期间,一旦被长官赏识,即可获得升迁机会,否则便遭降黜或外任知县等地方官。此制度的实施,收到选拔真才的效果,且对明清两代政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张德信:《明朝典章制度》,第241页。
(115) 《明世宗实录》卷4,正德十六年七月壬子,第4页b—6页a。
(116) 张孚敬:《太师张文忠公集》奏疏卷1,第1页a—4页b;张孚敬:《张文忠公文集》,《正典礼第一疏》,收入陈子龙等编《皇明经世文编》卷176,第1页a—4页b;张孚敬:《议大礼议》,收入清高宗敕编《御选明臣奏议》卷1,中华书局,1985年,聚珍版丛书本,第297—298页。陈子龙等编《皇明经世文编》多有评论,恐不客观,遂不用。《御选明臣奏议》所录时间是嘉靖元年,时间不符,遂不采用。因此,本文采《太师张文忠公集》为引文出处。
(117) 《明史》卷196《张璁》,第5173页。
(118) 张孚敬:《太师张文忠公集》奏疏卷1《正典礼第一》,第2页b。
(119) 张孚敬:《太师张文忠公集》奏疏卷1《正典礼第一》,第2页a。
(120) 张孚敬:《太师张文忠公集》奏疏卷1《正典礼第一》,第1页b—2页a。
(121) 谭希思:《明大政纂要》卷43,第3191页。
(122) 张孚敬:《太师张文忠公集》奏疏卷1《正典礼第一》,第3页a。
(123) 张孚敬:《太师张文忠公集》奏疏卷1《正典礼第一》,第1页a—2页b。
(124) 张孚敬:《太师张文忠公集》奏疏卷1《正典礼第一》,第2页b—3页a。
(125) 张孚敬:《太师张文忠公集》奏疏卷1《正典礼第一》,第3页b。
(126) 张孚敬:《太师张文忠公集》奏疏卷1《正典礼第一》,第4页a。
(127) 《明史》卷196《张璁传》,第5174页。
(128) 《明世宗实录》卷5,正德十六年八月庚辰,第1页a。
(129) 谭希思:《明大政纂要》卷43,第3189页。
(130) 《明世宗实录》卷4,正德十六年七月壬子,第4页b—6页a。
(131) 杨廷和在五月二十八日(己卯)上疏请辞,大学士蒋冕在六月五日(乙酉)请辞,大学士毛纪亦在六月十七日(丁酉)乞休。虽说三阁臣请辞的理由皆与“大礼议”无关,但请辞时间相近,让人推测阁臣们以请辞为手段,向嘉靖皇帝抗议。参见《明世宗实录》卷2,正德十六年五月己卯,第27页a;卷3,正德十六年六月乙酉,第3页b;卷3,正德十六年六月丁酉,第12页b。
(132)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50《大礼议》,第511页。“陛下以兴献王长子不得已入承大统,难拘‘长子不得为人后’之说。”
(133) 《明世宗实录》卷4,正德十六年七月庚午,第19页a—20页b。
(134)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50《大礼议》,第511页。
(135) 田澍认为嘉靖皇帝不直接罢黜杨廷和,乃因其即位未久、权威未固,不得不容忍杨廷和。笔者认为,田澍的论点过于主观,有待商榷。举例来说,田澍将“封建旧势力”作为濮议派的标签,指责杨廷和为保住权位,不惜曲解《武宗遗诏》。更甚者,田澍以杨廷和的“嘉靖新政”实行仅一年,以其实际效果不足为由,视杨廷和等人的功绩为膨胀阁权的手段。田澍:《嘉靖革新研究》,第37—48、60—65页。
(136) 《明世宗实录》卷4,正德十六年七月甲子,第14页a。
(137) 《明世宗实录》卷4,正德十六年七月甲子,第14页a—14页b。
(138)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50《大礼议》,第511页。
(139) 《明史》卷191《毛澄传》,第5058页;林延清:《嘉靖皇帝大传》,第58—59页。
(140) 朱鸿:《“大礼”议与明嘉靖初期的政治》,第39—40页。朱鸿认为,杨廷和处置王瓒,让“大礼议”一开始即趋向暴力发展。
(141) 李洵:《“大礼议”与明代政治》,第48—62页;田澍:《大礼议与杨廷和阁权的畸变——明代阁权个案研究之一》,《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第37卷第1期,第88—94页。
(142) 朱鸿:《“大礼”议与明嘉靖初期的政治》,第92页。朱鸿认为嘉靖皇帝的表现正符合心理学恋母情结(momism)的表现,遂不再诉诸理性,反而运用帝王权威,任意制礼。
(143) 《明史》卷190《杨廷和传》,第5037页;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50《大礼议》,第511页。诸书记载文字虽有不同,但皆指出张璁不识国体。杨廷和的“国体”正是指“国家礼法”。
(144) 《明世宗实录》卷5,正德十六年八月辛卯,第5页b。
(145) 徐学谟:《世庙识余录》卷1,第4页a—4页b;《明世宗实录》卷6,正德十六年九月丁巳,第3页a—3页b。
(146)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2《世宗入绍礼》,第35页。
(147) 沈朝阳:《皇明嘉隆两朝闻见纪》卷1,第14页a。
(148) 卜键:《嘉靖皇帝》,第60页。
(149) 沈朝阳:《皇明嘉隆两朝闻见纪》卷1,第14页a。“朝议哗然,以妇人无谒庙礼,太庙非妇人宜入。张璁曰:‘虽天子,必有母也,焉可由旁门入乎?古者,妇三月庙见,孰谓无谒庙礼乎?九献之礼,后与焉,孰谓太庙非宜入乎?名之不正,礼所由失也’。”
(150)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50《大礼议》,第512页。
(151)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50《大礼议》,第512页。
(152) 《明世宗实录》卷6,正德十六年九月丙子,第11页a;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50《大礼议》,第512页;谈迁:《国榷附北游录》卷52,第3241页。
(153) 《明世宗实录》卷6,正德十六年九月丙子,第11页a。
(154) 《明世宗实录》卷6,正德十六年九月丁丑,第12页b。
(155) 杨一清:《明伦大典》卷6,第1页b。
(156) 《明世宗实录》卷7,正德十六年十月庚辰,第1页a—1页b。
(157) 《明世宗实录》卷155,嘉靖十二年十月丙子,第2页b—4页a。嘉靖十二年(1533)十月七日,嘉靖皇帝命锦衣卫逮捕建昌侯张延龄,钦定死罪,并革去昌国公张鹤龄的爵号,降为南京锦衣卫指挥同知,代俸闲住。张延龄入狱的原因是锦衣卫指挥司聪替张延龄经营高利贷,却还不出欠款,只好与董至商量,欲诬陷张延龄谋反,向张延龄勒索。张延龄派人暗杀司聪,董至害怕东窗事发,便向官府告发。嘉靖皇帝大怒,命逮捕张延龄及其家奴入狱拷问,昭圣皇太后求救无门,只好通过张皇后代为求情,岂料张皇后竟因此遭废。刑部尚书聂贤(?—1540)也因论救而遭停俸半年。宠臣张璁也上书论救,使张延龄多活了几年(嘉靖二十五年处死),但张氏家族的权势一夕间消失殆尽。郑晓:《今言》卷1,第68条,第38页;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3《母后在位久》,第76页。沈德符认为昭圣皇太后因轻视蒋后,得罪主上,祸延二弟;又指出嘉靖皇帝减杀昭圣皇太后的丧礼,乃因怀疑昭圣皇太后施巫蛊咒母死。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3《世宗废后》,第89页;卷3《嘉靖两后丧礼》,第92页。关于张璁论救张延龄的过程,参见张孚敬:《谕对录》卷34,第1页a—16页a。
(158) 张璁上《大礼或问》时间存疑。《明世宗实录》的时间为十一月二十一日(己巳)。《国榷》的时间则是十一月二十五日(癸酉)。《皇明嘉隆两朝闻见纪》时间记为九月,《明史纪事本末》记为十月,《明通鉴》则是记为十月一日(己卯)。按照后三书的记载,张璁上疏的时间可能在蒋妃入京之前,廷议时间则在蒋妃入京后。
(159) 张孚敬:《张文忠公文集》,《正典礼第一疏》《正典礼第二疏》《正典礼第五疏》,第1页a—25页b。
(160)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50《大礼议》,第512页。
(161) 张孚敬:《太师张文忠公集》奏疏卷1《正典礼第一》,第1页a—4页b。《大礼或问》原附录于《正典礼第二疏》文末;《明世宗实录》不录《正典礼第二疏》正文,却全引《大礼或问》;《明大政纂要》也用相当篇幅抄录《大礼或问》,为《大礼或问》的简易版。可知《大礼或问》十分重要,成为日后击败“濮议论”的根本依据。下文皆以《大礼或问》代表《正典礼第二疏》。《明世宗实录》卷8,正德十六年十一月癸酉,第8页b—15页a;谭希思:《明大政纂要》卷43,第3195页。
(162)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50《大礼议》,第513页。
(163)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50《大礼议》,第512页。
(164) 《明世宗实录》卷9,正德十六年十二月己丑,第4页a—4页b。
(165) 《明史》卷190《杨廷和传》,第5038页。
(166) 《明世宗实录》卷9,正德十六年十二月戊戌,第13页a—13页b。
(167) 娄子匡主编:《北京大学中国民俗学会民俗丛书专号(4)家范篇》第13册《出继·养子》,台湾东方文化书局,1979年,第147页;《明史》卷190《蒋冕传》,第5044、5045页。
(168) 沈朝阳:《皇明嘉隆两朝闻见纪》卷1,第16页b;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50《大礼议》,第513页。廷和寄语曰:“子不应南官,第静处之,勿复为大礼说难我耳。”
(169) 徐学谟:《世庙识余录》卷1,第13页b—14页a;沈朝阳:《皇明嘉隆两朝闻见纪》卷1,第16页b。
(170)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50《大礼议》,第513页。“尚书石瑶(按:应为石珤)语璁曰:慎之,大礼说终当行也。”值得注意的是,石珤原是礼部尚书兼詹事府事,嘉靖皇帝即位后,便改任吏部尚书。石珤之所以改任吏部尚书,实因在正德十六年五月五日(丙辰)时,吏部尚书王琼被论劾,大学士梁储致仕,朝廷的权力布局大调换,石珤得能出任吏部尚书。不久后,石珤被杨廷和排挤,嘉靖元年五月庚寅上疏辞职,由亲杨廷和的乔宇任吏部尚书。关于杨廷和、梁储、王琼及石珤之间的争斗,详见第四章第三节。
(171) 《明世宗实录》卷10,嘉靖元年正月己酉,第1页a—1页b;卷12,嘉靖元年三月辛未,第12页a。
(172)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50《大礼议》,第513页。
(173) 《明世宗实录》卷9,正德十六年十二月乙巳,第16页a;卷10,嘉靖元年正月壬戌,第6页a—6页b。
(174) 《明世宗实录》卷10,嘉靖元年正月壬戌,第6页b。
(175) 《明史》卷207《邓继曾传》,第5462页;沈朝阳:《皇明嘉隆两朝闻见纪》卷1,第18页b—19页a。《明世宗实录》仅记载毛澄、安盘与李俨的疏文,无邓继曾的疏文。
(176) 汉代学者董仲舒提出“天人感应”之说,将灾疫、涝旱、地震、彗星、日月食皆视作上天对人世的不满,该说成为遏止统治者暴虐的有效手段,也为儒家学者提供了一种富含政治暗示的解释权。杜维明著,陈静译:《儒教》,台湾麦田出版社,2002年,第70—73页。
(177) 《明世宗实录》卷10,嘉靖元年正月壬戌,第6页b。
(178) 《明世宗实录》卷12,嘉靖元年三月壬戌,第6页b—7页a。
(179) 小岛毅:《宋代天譴論の政治理念》,《東洋文化研究所紀要》第107期,第1—87页。
(180) 《明世宗实录》卷12,嘉靖元年三月壬戌,第6页b—9页a。
(181) 《明世宗实录》卷12,嘉靖元年三月壬戌,第12页b。
(182) 黄景昉:《国史唯疑》卷6《嘉靖》,第153页。
(183) 徐学谟:《世庙识余录》卷1,第11页b—12页a。徐学谟指出,杨廷和等阁臣辞伯爵的原因,乃是他们唯恐功高震主,避位自安。
(184) 张治安:《明代嘉靖初年的议礼与党争》。
(185) 《明史》卷51《礼志五》,第1326页。
(186) 《明世宗实录》卷12,嘉靖元年三月辛亥,第1页a—1页b。
(187) 朱鸿:《“大礼”议与明嘉靖初期的政治》,第55—57页。朱鸿认为嘉靖元年三月的封赏,开言官攻击朝廷重臣之风气,是造成整个议礼局势逆转的因素之一。
(188) 沈朝阳:《皇明嘉隆两朝闻见纪》卷1,第20页b。
(189)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50《大礼议》,第514页。
(190) 《明史》卷197《席书传》,第5202页;卷196《方献夫传》,第5186—5188页。
(191) 《明世宗实录》卷20,嘉靖元年十一月壬戌,第10页b—11页a。
(192) 《明世宗实录》卷21,嘉靖元年十二月癸未,第3页b—4页a。
(193) 明制:能与皇帝合葬的后妃只有正宫皇后与下任皇帝生母。邵太后是宪宗的皇妃,并非宪宗的皇后,也非孝宗的生母。邵太后并没有与宪宗合葬的名分。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3《帝后祔葬》,第78页。
(194)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50《大礼议》,第515页。
(195) 《明世宗实录》卷25,嘉靖二年四月乙丑,第13页a—13页b。据《明世宗实录》载,此事发生在乙丑日,但查万年历,嘉靖二年四月并无乙丑日,疑笔误,可能为十八日(己丑)。或据《明通鉴》,应为廿四日(乙未)。今据《国榷》与《明通鉴》,应为乙未日。
(196) 《明世宗实录》卷25,嘉靖二年四月乙酉,第6页b。
(197) 卜键:《嘉靖皇帝》,第73—81页。
(198) 《明世宗实录》卷21,嘉靖元年十二月戊子,第7页b。
(199) 黄景昉:《国史唯疑》卷6《嘉靖》,第154页。
(200) 《明世宗实录》卷22,嘉靖二年正月癸卯,第1页a;卷22,嘉靖二年正月壬子,第4页a。
(201) 《明世宗实录》卷22,嘉靖二年正月丙辰,第5页a。
(202) 《明世宗实录》卷22,嘉靖二年正月乙卯,第7页a—7页b。
(203)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18《梁文康子杀人》,第461—462页。
(204) 《明世宗实录》卷25,嘉靖二年四月庚寅,第8页b—9页a;卷25,嘉靖二年四月癸巳,第11页b—12页b。
(205) 徐学谟:《世庙识余录》卷1,第13页b—14页a。
(206) 《明史》卷190《杨廷和传》,第5038页。
(207) 嘉靖二年二月,礼部尚书毛澄致仕。七月,刑部尚书林俊(1452—1527)致仕。十月,户部尚书孙交、兵部尚书彭泽先后致仕。
(208) 《明史》卷190《杨廷和传》,第5038页;徐学谟:《世庙识余录》卷1,第13页b—14页a。
(209) 《明世宗实录》卷34,嘉靖二年十二月庚戌,第4页b—5页a;卷34,嘉靖二年十二月庚戌,第5页a—6页b;卷35,嘉靖三年正月甲午,第6页a—6页b。
(210) 《明世宗实录》卷35,嘉靖三年正月丙戌,第2页b—3页b。
(211) 《明世宗实录》卷36,嘉靖三年二月丙午,第3页a—3页b。
(212) 《明世宗实录》卷36,嘉靖三年二月乙丑,第9页b—10页b;卜键:《嘉靖皇帝》,第85—87页。
(213)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50《大礼议》,第516页。
(214) 《明世宗实录》卷36,嘉靖三年二月戊申,第3页b—4页b。
(215) 高阳:《明朝的皇帝(下册)》,台湾学生书局,1973年,第451—453页。
(216) 《明世宗实录》卷37,嘉靖三年三月丙寅,第1页a。
(217) 《明世宗实录》卷37,嘉靖三年三月丙寅,第1页a—2页b。
(218) 沈朝阳:《皇明嘉隆两朝闻见纪》卷2,第2页b。“给事中张翀等三十二人,御史郑本公等三十一人各抗疏如部议,上责其朋言乱政。修撰唐皋奏言:陛下当考所后,以别正统,当隆所生,以备尊称。上责其阿意二说,俱夺俸。”
(219) 《明世宗实录》卷37,嘉靖三年三月丁丑,第4页b。
(220) 沈朝阳:《皇明嘉隆两朝闻见纪》卷2,第2页b。
(221) 《明世宗实录》卷37,嘉靖三年三月丙戌,第8页a;张孚敬:《太师张文忠公集》奏疏卷1《正典礼第三》,第18页a。
(222) 《明世宗实录》卷38,嘉靖三年四月乙丑,第8页b—9页a。
(223) 《明世宗实录》卷37,嘉靖三年三月戊子,第9页b。
(224) 《明世宗实录》卷37,嘉靖三年三月戊子,第9页a—11页a。
(225) 《明世宗实录》卷39,嘉靖三年五月乙丑,第1页a—1页b。
(226) 《明世宗实录》卷39,嘉靖三年五月乙丑,第1页b—2页a。
(227)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50《大礼议》,第519页。
(228) 《明世宗实录》卷40,嘉靖三年六月辛亥,第6页a。
(229) 《明世宗实录》卷40,嘉靖三年六月辛亥,第6页a。
(230) 娄子匡主编:《北京大学中国民俗学会民俗丛书专号(4)家范篇》第13册《出继·养子》,第169页;《明史》卷191《薛蕙传》,第5074、5075、5076页。
(231) 《明世宗实录》卷40,嘉靖三年六月乙丑,第1页b—2页a。
(232) 左顺门,位于北京紫禁城奉天门外东庑,嘉靖四十三年改称会极门。清代称协和门。凡京官上本、接本皆于此,各项题本、奏本、奉旨发抄亦于此,乃通往内阁的必经之路,而奉天门(嘉靖后改称为皇极门)则是明代皇帝上朝听政的地方。详见王镜轮:《故宫宝卷》,台湾实学社,2003年,第14—18页。
(233) 《明世宗实录》卷41,嘉靖三年七月乙亥,第4页a。
(234) 沈朝阳:《皇明嘉隆两朝闻见纪》卷2,第12页a。
(235) 王世贞:《嘉靖以来内阁首辅传》卷1《毛纪》,第119页。
(236) 张孚敬:《太师张文忠公集》奏疏卷1《正典礼第七》,第25页a—32页a;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50《大礼议》,第521页。张璁等所列十三事:“一曰:三代以前无立后之礼;二曰:祖训亦无立后;三曰:孔子射于矍圃,斥为人后者;四曰:武宗遗诏不言继嗣;五曰:礼轻本生父母;六曰:祖训侄称天子为伯叔父;七曰:汉宣帝、光武俱为其父立皇考庙;八曰:朱熹尝论定陶事为坏礼;九曰:古者迁国载主;十曰:祖训皇后治内,外事无得干预;十一曰:皇上失行寿安皇太后三年丧;十二曰:新颁诏令决宜重改;十三曰:台谏联名上疏,势有所迫。”
(237) 余继登:《典故纪闻》卷14,中华书局,1985年,据《畿辅丛书》本排印,第259页;赵翼:《廿二史札记》卷34《成化嘉靖中百官伏阙争礼凡两次》,第778—779页。成化年间(1465—1487)的伏阙故事:成化四年六月,慈懿皇太后钱氏(英宗皇后)逝世,理应与英宗合葬裕陵,神主祔庙。但宪宗生母周太后反对,引起内阁率一百多位官员联名上疏力争,并从上午十点至下午四点跪哭于文华门外,誓称不奉旨不退去,终让周太后改变主意,答应众臣一帝二后合葬的请求,使宪宗嫡母钱太后的皇后名分得以确定。
(238) 沈朝阳:《皇明嘉隆两朝闻见纪》卷2,第12页b。
(239)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50《大礼议》,第521页。
(240) 《明世宗实录》卷41,嘉靖三年七月戊寅,第8页a—8页b。
(241) 张孚敬:《太师张文忠公集》奏疏卷1《正典礼第七》,第25页a—32页a。
(242) 据《明世宗实录》记载,嘉靖皇帝怒斥何孟春的原因,即嘉靖皇帝先前留中张璁的奏疏,并未让外界知晓内容。但何孟春却通过通政司拿到奏疏副本,实属违制。嘉靖皇帝因而怀疑伏阙行动的动机。不过,嘉靖皇帝的指责也可能是欲加之罪,试图压抑“濮议论”的力量。
(243) 《明世宗实录》卷41,嘉靖三年七月己卯,第19页b—20页a。
(244) 《明世宗实录》卷41,嘉靖三年七月己卯,第20页a。
(245) 夏燮:《明通鉴》卷51,第1380页。明代故事,南京六部只有一名侍郎缺额。当时南京工部已有右侍郎张琮,何孟春担任左侍郎,无异于赘员,空食俸禄而已。
(246) 《明世宗实录》卷41,嘉靖三年七月癸未,第23页b。
(247)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20《王思再谏》,第508页。
(248) 谈迁:《国榷附北游录》卷53,第3306页。
(249)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50《大礼议》,第524页。
(250) 夏燮:《明通鉴》卷51,第1383页。徐文华等三人力争,得郭勋言之乃定,语见《明史·徐文华传》。《明世宗实录》不载此事,唯石珤疏中言“请如郑岳、徐文华所拟,上戒珤勿复言而夺文华、岳俸各二月”,即徐文华等人力争之证也。郭勋之倡言定议,乃据《明史》《明史纪事本末》,言“璁等至京师,已预结勋为内助”。石珤上疏时间:《明世宗实录》记九月六日,即大礼始定(丙寅)的次日。
(251)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50《大礼议》,第523页。
(252) 《明世宗实录》卷43,嘉靖三年九月丙寅,第2页a—3页b。
(253) 《明世宗实录》卷43,嘉靖三年九月丙子,第6页a—7页a。
(254) 范守己:《皇明肃皇外史》卷3,收入《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52册,台湾庄严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96年,据清宣统津寄庐钞本影印,第19—21页。
(255) 谈迁:《国榷附北游录》卷54,第3403页。
(256) 谈迁:《国榷附北游录》卷54,第3305页。
(257)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50《大礼议》,第531页。
(258) 《辨定嘉靖大礼议》写成于康熙三十四年(1695),约在康熙皇帝开史馆编纂《明史》之后。
(259) 张寿安:《十八世纪礼学考证的思想活力:礼教论争与礼秩重省》,第242页。
(260) 毛奇龄:《辨定嘉靖大礼议》,第2、3、6、11页。
(261) 毛奇龄:《辨定嘉靖大礼议》,第25页。
(262) 毛奇龄:《辨定嘉靖大礼议》,第2、3、6、11页。
(263) 毛奇龄:《辨定嘉靖大礼议》,第13、25、27页。
(264) 张寿安:《十八世纪礼学考证的思想活力:礼教论争与礼秩重省》,第261页。
(265) 段玉裁:《明史十二论》,《世宗论十》,第32页b—33页a。
(266) 段玉裁:《明史十二论》,《世宗论六》,第21页b—22页a。
(267) 段玉裁:《明史十二论》,《世宗论二》,第10页a。
(268) 段玉裁:《明史十二论》,《世宗论二》,第7页a。
(269) 段玉裁:《明史十二论》,第3页a。
(270)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31《大礼之议》,第723页。
(271)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31《大礼之议》,第724页。
(272)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4《外藩入继追尊本生》,第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