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神秘玄镜

浔国,柴桑村。

烈日炎炎,骄阳灼热。

肤色黝黑的孟旭跨坐在农田旁的田埂上,挥着草帽为自己扇风。

“这都到午时了,明儿怎么还没把饭送来。”

忙活了一早上的农作,孟旭只觉得腹中饥肠辘辘。

抬头眯眼望天,他的思绪不免出现了几分恍惚。

他本不是此间人士,前世虽工作辛苦,薪水微薄,但也在父母的帮衬下买了车房。

只待在相亲市场里相中眼缘对象,结婚生子。

没想到某日下班途中出了意外,再醒来已是出生在柴桑村,成了村中佃农之子。

孟氏的祖地并非柴桑村,百年来浔国周边山岭常有蛮族蛮兵骚扰。

使得不少村庄遭到夺掠,百姓为了求生不得不四处逃窜。

孟旭的父亲便躲到了柴桑村,后在此扎根落户。

虽费尽心思,凭借银两打点入了本地九江县府的户籍名册,可并未有属于自己的田地。

为了生存,他们家只能在柴桑村租田耕种。

跟村中富户租了四亩地,田收六四分成,勉强苟活,两代皆靠佃农为生。

“爹!”

远处,一道瘦小身影在田埂上赶着鸭群而来,身上还挂着一个陶罐与竹筒。

看到这约莫八九岁的孩童,孟旭脸上不禁露出了笑容。

他虽出生贫寒,但好在作为二世为人,哄姑娘家欢心的嘴皮子够利索。

十九岁那年,孟旭娶了村中谢猎户的女儿谢雨兰为妻。

婚后次年便喜得一子,取名为孟天明。

婚后第五年,谢雨兰又诞下一个男婴,取名孟天凌。

如今孟旭二十有九,即将三十而立。

家中虽穷,但日子过得美满,大儿九岁,老二五岁,从小到大无病无灾。

只要能够一直这么平平淡淡的维持下去,再过些年头便能攒些银两,在村中买下属于自家的田地。

到时一年田收尽归自己,再也无需与他人分成。

“爹,这是娘今天煮的饭。”

孟天明摘下脖子上挂着的陶罐与竹筒,一脸憨厚的递予父亲。

孟旭接过打开,便见陶罐内盛装的乃是糙米拌野菜,竹筒里则是腌酸笋掺肉渣。

对于他们家而言,已经算是相当不错的伙食。

早已饥饿多时的孟旭顾不上太多,当即拿起一对竹筷开始进食,就着腌酸笋狠狠扒了几口糙米。

孟天明忍不住提醒道:“爹,慢着点吃,小心有毛刺划伤嘴巴。”

“爹不傻,你今日怎么来晚了这么久?路上帮陈家放鸭耽误了?”

孟旭毫不在意,倒是对大儿子询问道。

活了二十余年,孟旭的现代思维都几近退化。

浔国的世道充满了‘人吃人’,有豪门望族压在上面一手遮天,垄断行业,底下的百姓别想在经商上能有什么起色。

哪怕孟旭满脑子前世的金点子,施展出来足以日进斗金。

可若没有靠山庇护,望族倚仗,不出几日便会横死街头,被别人接盘摘了成果。

为了不死于非命或者成为傀儡,他只能自觉泯然于底层。

佃农家族赚钱不易,再加上孟旭心里一直都有个买地梦,他们一家平日里不管年龄大小,都有各自的赚钱分工。

他负责一年春播秋收的农作,妻子谢雨兰则织蓑衣和编草鞋补贴家用。

长子孟天明替村中富户陈家放鸭,次子孟天凌则拾粪积肥。

往日孟天明总是准时准点的在放鸭途中为他带饭,可今日不知为何却迟到了将近一刻。

“爹,我放鸭经过碧波潭的时候,在潭边淤泥中发现到了这个东西,卖了可能值些钱,为了去捡它才耽误了。”

孟天明眼神警惕的观望四周,确定附近没人,这才从怀中取出一物,小心翼翼的递给父亲。

贫穷人家的孩子大多少年老成,更易成熟。

孟旭放下陶罐,伸手接过,仔细一瞧这竟是一块厚重的八角铜镜,质地青灰,背面有精致纹路,复杂不凡。

镜子正面灰蒙蒙一片,哪怕用手抹净也无法照物。

稍微掂量两下,孟旭常年务农的手便能判断出约莫有个十来斤。

“这东西不便宜呀,多半是大富人家丢的东西,你捡它的时候可被旁人睹到?哪怕只有一人看见,我们都得还回去,以免招惹麻烦。”孟旭小声问道。

“放心吧爹,没有第二人,就是不知道这镜子能卖多少文钱,你那柄锄头早坏了,用起来不利索,要是能给你添一柄新锄头就好了。”

孟天明憨厚的笑道。

听到这话,孟旭这才心中安定。

自己这个大儿子的为人,作为爹的孟旭再清楚不过。

别看孟天明外表一副憨厚老实的模样,但实则机灵谨慎远胜于村中同龄孩子。

作为家中第二男丁,做事深得孟旭与谢雨兰的信赖。

“小小年纪,不该管的事情不要瞎操心,爹只愿咱家早日攒够买田的钱,在柴桑村能有个根,这样等你和天凌长大后就不用再做佃农了。”

孟旭笑着揉了揉大儿子的脑袋:“别待着了,赶紧放鸭去吧。”

孟天明对父亲的话向来遵守,当即挥动木条,赶着鸭群离去。

“这镜子看品相做工,真能卖上不少银两,只是拿去典卖,万一不幸被失主发现,太容易惹来麻烦,虽说是捡到的,但那些富户可不是什么心地善良的人。”

孟旭盯着铜镜,面露难色。

富人之物,贫民拾得哪怕主动归还,届时到底算偷还是算捡,依旧在富人一念之间。

九江县就曾发生过多起这般富人倒打一耙的冤假错案,拾物者锒铛入狱。

有前车之鉴,孟旭不敢不小心。

如此一来,反倒是像捡了一个烫手山芋。

“罢了先吃饭要紧,待会还要干活。”

孟旭拿起竹筷放入口中,便要吮吸上边的油脂。

不想竹筷边缘有毛刺,直接在唇边剌出了一道血口。

嘶!

孟旭顿时痛的五官扭曲,几滴血沫滑落,正好滴在了铜镜之上。

铜镜本是灰蒙一片的正面,骤然如乌云散开,变得晶莹剔透,明黄如莹玉。

瞧见这幕神异变化的孟旭,一时间连嘴角的疼痛都顾不上,神情震惊当场,满脸难以置信。

透过镜面,他竟在镜中看到了一块五丈见方的土地。

同时脑海中涌现出大量信息。

铜镜名为‘太虚两仪玄镜’,内藏一处玄镜洞天,唯有镜主及其后裔血脉可出入自由。

在无意中滴了血后,孟旭已成这任玄镜的镜主。

孟旭瞳孔微颤,迅速反应过来,将玄镜塞入怀中,不禁呼吸加剧,浑身亢热。

这铜镜哪是什么富人遗失之物,分明就是仙人法宝!

活了二十九年,孟旭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柴桑村几十里外的九江县。

他从未听说过任何与仙人有关的传闻,以至于早已将自己的生活给代入凡人思维。

但此刻,孟旭意识到自己错了。

或许自己从小居住的柴桑村过于偏僻,以至于消息闭塞。

他怀中这枚玄镜,内含方外空间,肯定是一件难以估算的宝物。

用得好也许能让家族崛起,平步青云。

但反之一旦暴露,也可引来杀生之祸,灭门之灾,一家四口尽数死于非命。

眼下怎么选?

是赶紧丢弃玄镜,还是抓住这来之不易的仙道机缘。

“修仙……”

孟旭低吟一声,眼神中涌现贪婪的渴望。

他保持了小半辈子的谨小慎微,在此刻不免松动了几分。

多年来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烈日晒到皮肤干裂,二十九岁的年纪看起来就像是四十岁。

这样的日子何时才是个头。

仅犹豫了一息,孟旭起身收好自己农作器物,当即拔腿飞奔归家。

已是黄土中的蝼蚁,既侥幸触及上天阶梯,自当一试。

——

孟家瓦屋,谢雨兰坐在门边织蓑衣。

她虽是猎户之女,可自幼心灵手巧,织的蓑衣拿去九江县售卖,一件可有三十文钱。

“夫君?你今日怎么这么早回来了。”

看到平日里本该在申时之后才会归家的孟旭,大步从篱笆院门外走进。

谢雨兰连忙放下手中工具,起身上前接过孟旭手中的农具,神情不免有些疑惑。

“吃了明儿送来的午膳,身体不知为何有些困乏,就想着先回来歇歇,你继续织吧,我去里屋躺会。”孟旭淡然笑道。

“那你多歇一歇,别累坏身子,半个时辰后我煮碗藕粉甜羹给你。”

见他这么说,谢雨兰不曾有疑,继续坐回去织蓑衣。

人的身体毕竟不是铁打的,孟旭常年下地耕作,早出晚归,偶尔会感觉疲惫实属正常。

待来到里屋,孟旭立马将门合上插栓,拿出玄镜,伸手按在镜面。

嗖!

瞬息,他整个人已是倏然消失于原地,身影无了行踪。

——

玄镜洞天。

一道身影突然出现,孟旭踩在柔软的土地上,弯腰抓起泥土一捧。

作为种田多年的农夫,他能判断出这玄镜洞天里的泥土肥力惊人,非常适合种植。

外界一年一熟的种物,放在洞天中恐怕可以做到一年二熟,甚至三熟。

简直是上等的种田宝地!

“可惜,虽然有了这处洞天,但我也无法在此肆意种植,要不然产量过多,恐会引起不必要的注意。”孟旭心中暗道。

他非常清楚玄镜洞天的作用,绝不可为了短线的利益而因小失大。

对于整个孟家而言,这地方将是孟家人最大的秘密,孟氏崛起根基。

玄镜洞天的空间只有五丈见方,也就是半亩地左右。

孟旭看向边界地带,东南西北皆有一堵彩光霞气如墙般笼罩,凡人目光无法透过其中。

显然玄镜洞天的全貌绝远不止眼下这点面积,只不过以孟旭的凡人手段,目前还不足以做到对于玄镜洞天更多的探索。

“拥有玄镜,孟家的未来该如何发展,我必须仔细思考一番,绝不可浪费这仙道机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