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三年(公元715年),大唐,长安。
傍晚时分,长安城华灯初上,人流如织,好一幅开元盛世画卷。
【距离大唐入魔,还有两个时辰】
李柏正站在长安西市中。
西市位于长安城西北区域,占地面积极大,相当于现代四个标准足球场拼在一起,市署、平准署、胡姬酒肆、曝布行、染行、靴行、胡商行、米行、丝帛行……建筑物多得让人眼花缭乱。
达官贵人、商贾小贩、书生学子,好汉游侠……熙熙攘攘,人头涌动,繁华得让李柏感觉自己置身于双庆市的磁器口古镇中。
李柏在这个世界的身份,算是达官贵人。
他生于双庆市,本是个五谷不分的普通年青人,不小心摔倒,醒来就穿越到大唐盛世,而且还穿成了陇西李氏的子弟。小心翼翼在这个世界里混了半年,基本已经搞清楚自己拿到的是穿越历史小说的剧本。
拿着穿越大唐的剧本,开局陇西李氏的子弟,感觉已经赢了一半。
所至之处,人群会自动给他让开一条路,不敢与他争先。
有人对他拱手为礼:“李兄也来看公孙大娘舞剑啊?”
李柏转头过去看,见那人是个年轻书生,穿得倒也华贵,像个富二代,但长相平平不甚出众,鼻头上有个显眼的红疙瘩,礼貌地回以微笑:“是啊,早就听说公孙大娘的剑舞非常好看,岂有不来看热闹之理?兄台有点面生,请问你是……”
那人赶紧自报家门和姓名,但李柏从来没在历史书上见过这个名字,也就懒得记了,不咸不淡地回了一句:“久仰久仰,今后咱们多走动走动。”
富二代大喜,陇西李氏的公子爷说要和他多走动,回头可以吹起来了。
李柏拱了拱手,继续往前挤。
公孙大娘的剑舞快要开始了,李柏是来看美女舞剑的。
舞台有一人高,搭建在胡姬酒肆门前的空地上。
无数慕名而来的人,已经将舞台与周围建筑物之间的空地全部挤满了,起码好几千人。但达官贵人不论在什么时代都有特权,舞台四周最近的地方,摆了两圈椅子,专门供给李柏这种有身份有地位的达官贵人享用。
李柏往着那两排椅子走去,越往前走,碰到的人身份地位越高。
很快就看到了大宦官高力士。
开元初年,高力士随唐玄宗诛杀太平公主,立下大功,深得唐玄宗器重,官至右监门卫将军,知内侍省事,授三品将军,权势益大。后来累加至骠骑大将军,封渤海郡公。每有四方进呈上奏文表,必先送呈高力士,小事便自行裁决,大事才进奉御前。
李柏心里暗暗吐槽:“啧,一个太监也来看美女剑舞?那玩意儿都没有你看个毛啊?”
刚吐完马上就想起来,正是因为高力士看了剑舞,才将公孙大娘推荐给了唐玄宗。
看来自己正在见证历史!
也好!
既然高力士在这里,自己正好“表现一番才华”,说不定也有机会被高力士推荐给唐玄宗,就能走上历史舞台,开启穿越历史小说的常规操作了。
造枪造炮造肥皂,造反夺权,横扫天下,建立崭新国家,岂不快哉?
【距离大唐入魔,还有一个时辰】
所有观众都入场完毕了……
李柏坐在最前排的椅子上,高力士就坐在他右侧不远处。
斜前方坐着个名人,草圣张旭,以草书闻名天下,据说他的草书得到了公孙大娘舞姿的启发,莫非就是今天?
左侧不远处,坐着朝议大夫杜闲。杜闲不太有名,但坐在他身边的小孩子却名震青史:诗圣杜甫!
李柏心中暗想:杜甫现在才三岁,居然也来看美女?哦!对了!杜甫老了之后写了一首回忆童年时代的七言诗,《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讲的就是他三岁的时候看公孙大娘舞剑的事情,莫非也就是今天?不对,他应该是在郾城看的公孙大娘舞剑,不是在长安吧?
历史是不是错了?
李柏心中暗想:历史错没错无所谓了,我正在考虑怎么得到高力士的推荐,既然看到杜甫,那就不要怪我抄你的诗了。
【距离大唐入魔,还有半个时辰】
公孙大娘入场了……
李柏眼前一亮!
好一个绝色女子,五官清纯,身材却凹凸有致,这就是所谓的又纯又欲吧,脸蛋负责纯,身材负责欲,让男人一看就移不开目光。
音乐响起,公孙大娘开始舞剑。
曼妙的身姿转动,带着一身衣裙水袖翻飞,美如画卷。水袖中飞起两道银芒,两柄长剑随着她的纤手旋转起来,仿佛根本没有握在她的手中,而是脱手在半空中翻飞,人在跳舞,剑也在跳舞……
这就是所谓的“剑器浑脱”吗?
对面的草圣张旭看得如痴如醉,右手凌空勾画,仿佛拿着一只笔在空气中写字,他果然有所启发,正将公孙大娘的舞姿转化为书法。
至于三岁的小杜甫嘛,现在还写不了诗,只是看得整个人都呆了。
观众们连“好”字都不敢叫,生怕自己一出场惊扰了她。
全场鸦雀无声,静得落针可闻。
【距离大唐入魔,还有一柱香时间】
剑舞结束了,公孙大娘收了双剑,碎步退到舞台中间站定,盈盈一笑。
观众们却还沉浸在她刚才的舞姿中,没有回过神来,全场鸦雀无声。
李柏突然站起,老子要开始装逼了。
“在下观姑娘舞剑,得一诗作,想与大家分享。”
马上就有人将他认了出来:“哎呦,是陇西李氏的李柏李公子。”
“李公子文武双全,既然有新诗,在下洗耳恭听!”
一群阿谀奉承之徒叫了起来。
高力士的眼光也好奇地看了过来……
李柏心中暗笑:很好,高力士的注意力过来了,能不能被举荐给唐玄宗,就看这一波了。
左手负于后腰,右手横于胸前,摆出一个装逼的姿态,李柏淡淡地吟诵道:
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
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
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后面不能抄了!因为后面的几句诗,就要露馅是老年人写的。
抄到这里,也已经是难得一见的好诗。
围观人群里立即有人叫了起来,是刚才那个陌生富二代:“李公子好诗,好诗啊!”
一群年轻书生跟着叫道:“此诗极好!”
“刚才的剑舞已是世间极致,没想到又出一首极致的诗作!与剑舞相得益彰。”
公孙大娘双眼一亮,哪个女子不喜欢男人为自己作诗?何况此诗还写得如此之美?不禁远远地偷瞄李柏,将这贵公子的样子记在心中,有几分欢喜暗自酝酿。
高力士站起身来:“哟!这诗还真不错。你叫李柏是吗?此诗可是你自己所写?”
李柏用眼角的余光偷瞥了一眼三岁的小杜甫,厚着脸皮应道:“是的,在下刚刚看着公孙姑娘舞剑,脑子里便自动蹦出这首诗来。这大约就是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吧。”
高力士:“好!真是好!好一句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李公子大才,刚才的诗作已是世间罕有,没想到随口一句话也是极好的,我定会将李公子的诗和名句,呈送到皇上那里。”
李柏心中大喜:目的达成!
造枪造炮造肥皂,造反夺权,横扫天下,准备启动……
【时间到,大唐入魔】
“啊!”
一声惨叫在观众群中响起,凄厉痛苦,撕心裂肺……
李柏寻声看去,只见高力士背后的观众席里,那个给自己打过招呼的富二代双手抱头,正在痛苦惨叫,叫着叫着,额头突然从中间裂开,鲜血向两边喷涌。
一只通体翠绿色,尖牙利齿,挥舞着两把锯齿型手刀,看起来仿佛人形螳螂的魔物,从那富二代裂开的躯壳里钻了出来,翠绿色的身体上还有红色的鲜血向下流淌,它张开诡异的瓣式嘴唇,仰天嘶吼:“嘶!嘶!嘶!”
李柏:“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