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审
我永远记得第一次见到陈检察官的那天。那是个阴雨绵绵的下午,看守所的会见室里弥漫着潮湿的霉味和铁锈的气息。我戴着手铐坐在冰冷的铁椅上,听着脚步声由远及近。
门开了,一个穿着整洁检察制服的年轻人走了进来。他看上去不过二十五六岁,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眼镜后面的眼睛清澈明亮。他身后跟着一个记录员,两人在我对面坐下。
“张一,我是负责你案件的检察官陈宇。“他的声音出乎意料地温和,没有我想象中的严厉,“今天来是想了解一些案件细节。“
我低着头,不敢直视他的眼睛。这一年来的经历像走马灯一样在我脑海中闪回——女儿小荷被查出白血病时撕心裂肺的哭声,医院不断催缴的账单,还有那些在铁轨旁度过的寒冷夜晚。
“根据案卷,你参与了火车站货物盗窃案,但黄家兄弟供述你只参与了部分案件?“陈宇翻看着材料,眉头微微皱起。
我咽了口唾沫,喉咙干涩得发疼:“是的,检察官。去年三月到十一月,我和他们一起偷过几次日用品和食品。但十二月初小荷病情恶化,我回老家照顾她,没参与后面的...“
“茅台酒那件事?“陈宇敏锐地接上我的话。
我点点头,感觉胸口像压了块大石头:“他们打电话告诉我偷了茅台时,我整个人都懵了。那么贵重的东西...但我已经骑虎难下...“
陈宇的笔在纸上轻轻敲击,节奏均匀得像心跳。他没有立即打断我或训斥我,这让我稍微放松了些。我偷偷抬眼看他,发现他正专注地听着,眼神中没有鄙夷,只有一种我读不懂的复杂情绪。
“你女儿现在情况怎么样?“他突然问道,话题的转变让我措手不及。
这个简单的问题像一把刀,瞬间划开了我强撑的平静。我的视线模糊了,手指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她...她在省儿童医院...医生说...说如果早点做骨髓移植...“
我哽咽着说不下去。陈宇沉默了片刻,示意记录员给我倒了杯水。
“张一,法律不会因为你的苦衷而改变性质。“他的声音依然平静,但多了一丝我无法形容的温度,“但了解全部事实是我的职责。你愿意详细说说吗?“
就这样,在那个潮湿阴冷的下午,我把自己的故事完整地告诉了这位年轻的检察官。
二窃酒
女儿小荷确诊白血病那天,我的世界塌了。
医生说,要准备至少五十万。我一个月工资四千,妻子在纺织厂打工,三千块不到。家里存款不到五万,亲戚借了一圈,杯水车薪。
黄大是我在货运站装卸队的工友,有天喝酒时,他压低声音说:“老张,火车上那些货,少几箱没人知道。“
我手抖得拿不稳酒杯。
“就偷点日用品,衣服、食品,转手卖了,够你闺女一阵子药钱。“
第一回是在深秋的凌晨。货运列车停靠检修,我和黄大、黄二摸上车厢,搬了十几箱洗发水、牙膏。天亮前,黄大联系的小贩就来收了货,分给我三千块。第一次分到钱时,我手抖得数不清。黄大咧嘴一笑,拍拍我肩膀:“老张,这才刚开始。“
那晚回家,小荷在发烧,妻子红着眼说:“医院又催缴费了。“
我攥着那叠钱,喉咙发苦。不过,钱真实的攥在我的手心,我觉得这一刻,心里踏实了。
此后,我又跟黄大、黄二趁着天黑上了好几次火车站停靠的货物列车,所幸的是,无一失手。
货运站后半夜最安静,只有铁轨偶尔“咔嗒“轻响,像某种隐秘的暗号。我们穿着深色工装,背着蛇皮袋,黄大负责望风,黄二撬锁,我搬货。车厢里堆满纸箱,有的贴着“日用百货“,有的印着“食品专供“。我们专挑体积小、易转手的——整箱的洗发水、成袋的大米、真空包装的坚果,甚至还有几箱品牌运动鞋。
后来胆子大了,我们甚至摸清了值班员的巡逻规律——凌晨两点换班,有十五分钟的空档。黄二不知从哪搞来一辆破旧三轮车,就停在铁轨旁的杂草丛里,货一搬下来,直接装车拉走。
销赃的渠道也固定下来。黄大认识几个夜市摆摊的,还有城中村的小超市老板,东西一出手,钱当晚就能分。有一次,我们搬了二十箱进口奶粉,转手就赚了三万多,我分到八千块。
那段时间,小荷的医药费勉强续上了。妻子问我钱哪来的,我撒谎说老板预支了工资,还找工友借了些。她将信将疑,但没再追问。
直到十二月那通电话——
十二月初,小荷病情突然恶化,我赶回老家照顾,没参与他们的“行动“。
三天后,黄大打电话来,声音兴奋得发颤:“老张!搞到大的了!“
“什么?“
“茅台!精装50年的!一箱顶我们之前干半年!“
我脑子嗡的一声:“你们疯了?这种酒肯定有数!“
“放心,这批是临时加挂的车厢,记录混乱,查不到!“
我没参与,但也没举报。
两天后,黄大又打来电话:“出事了,酒厂报案了,公安在查监控!老张,酒得赶紧藏起来!“
我浑身发冷:“多少箱?“
“42箱。“
“你们他妈疯了?!“我几乎吼出来。
电话那头沉默几秒:“……已经这样了。你老家有地方藏不?“
我咬着牙,最终还是答应了。
我找了个小货车,把42箱酒搬上小货车,直接拉到老家,老家并不太远,30公里的路程,1个小时左右就到了。
进了老家的院子,我寻思着,放哪里呢,要想不被人发现,后院那个小时候腌制蔬菜的地窖,好多年没用了,一般人不会想到那里。注意打定,就一箱箱往地窖里面搬。地窖的木板掀开时,一股潮湿的霉味混着泥土腥气涌上来。不一会,老父亲来了,70多岁的人了,身子骨很硬朗,天天下地。父亲就是这个性格,他看我往地窖搬东西,一句话没说,自己过来帮忙,下到了地窖里面。我弓着腰,一箱一箱往下递,父亲在下面接着,码放在角落。
“这啥酒啊?箱子这么沉?“父亲用袖子擦了擦额头的汗,眯眼盯着箱子上烫金的“贵州茅台“四个字。
“好酒,特别贵的那种。“我喘着气,没敢说实情。
老爷子一辈子喝的都是散装高粱酒,最贵不过二十块钱一斤。他蹲下身,粗糙的手指摩挲着箱子的封口,突然抬头:“能开一瓶尝尝不?“
我愣了一下。
偷来的酒,能喝吗?
但看着父亲浑浊眼睛里那点期待的光,我鬼使神差地点了头。
地窖里昏暗潮湿,我们爷俩就着煤油灯,坐在摞起的酒箱上。父亲用牙咬开瓶盖,“啵“的一声,浓郁的酒香瞬间在狭小空间里炸开。
“嚯!这味儿……“父亲深吸一口气,像闻到了仙气。
我找了两个缺口的粗瓷碗,琥珀色的酒液倾泻而下,在碗里荡出细小的涟漪。父亲迫不及待地抿了一口,眼睛倏地睁大,喉结滚动,半晌没说话。
“咋样?“我问他。
“……像吞了一口绸子。“他咂摸着嘴,皱纹舒展开来,“滑进肚子里,还暖烘烘的。“
我也喝了一口。确实香,醇厚得让人发晕,舌尖泛着甜,后劲却火辣辣的。可这酒越香,我心里越慌——这是赃物啊。
父亲却已经倒上第二碗,话也多了起来:“我活这么大岁数,头一回喝这么好的酒……儿子,你现在出息了?“
我喉咙发紧,只能含糊地“嗯“了一声。
第二天一早,我赶回城里。临走前反复叮嘱:“爸,这酒千万藏好,别让人知道!“
老爷子满口答应。
可我刚走,他就扛着一箱酒去了村头小卖部。
老刘正蹲在门口剥花生,见老爷子搬来个精致箱子,眯起三角眼:“哟,张叔,这啥好东西?“
“好酒!我儿子带回来的。“老爷子掀开箱盖,金灿灿的瓶身晃得老刘眼皮一跳。
老刘是见过世面的——去年去县城进货,烟酒店里摆着这酒,标价一万八。他心跳加速,面上却不显,慢悠悠拿起一瓶,对着太阳光假模假样地照:“嗯……包装还行,不过这种酒现在假货多啊。“
“咋会是假的!“老爷子急了,“我儿子说……“
“这样吧,“老刘伸出三根手指,“看您老不容易,三千一瓶,我担风险收了。“
老爷子不懂行情,只想着小荷的医药费单子还压在枕头底下。他咬咬牙:“……成。“
老刘转身进屋拿钱时,手抖得差点撕破钞票。赚大了!
三天后,警察带着搜查令冲进黄家兄弟的出租屋,人赃并获。审讯时,黄大、黄二供述他们兄弟俩与我一起盗窃的事实,但隐瞒了自己盗窃茅台酒的事实一直没说。
但他们没想到——
警察找到我时,我主动交代了,我说:“那天我女儿生病,我赶回老家,黄家兄弟去偷的,事后给我打电话说偷的是茅台酒”
“酒在什么地方?”警察问。
我说:“茅台酒藏在我父亲家地窖,还剩11箱。“
警察起获赃物时,老爷子瘫坐在地上哭:“是我害了儿子……“
陈宇听得很认真,偶尔打断我问一些细节。当我说到主动向警方交代茅台酒的下落时,我看到他的眼睛亮了一下。
会见结束时,陈宇合上案卷,出乎意料地说:“我会去医院核实你女儿的情况。如果方便,我也想和你父亲谈谈。“
我愣住了,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之前办案的警察和检察官从没有人提出要去了解我的家庭情况。
“为...为什么?“我结结巴巴地问。
陈宇站起身,整理了一下制服:“因为法律不只是冰冷的条文,张一。它关乎每一个真实的人。“
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我第一次感到了一丝希望。
三调查
陈宇走出看守所时,雨已经停了,但天空依然阴沉。他深吸一口新鲜空气,试图驱散胸口的压抑感。张一的供述与案卷材料基本吻合,但那些细节——颤抖的声音、粗糙的双手、说到女儿时瞬间崩溃的表情——这些都是冰冷的案卷无法传达的。
“陈检,你真要去调查他女儿的事?“年轻的记录员小跑着跟上他的步伐,“科长不是说这个案子事实清楚,让我们尽快起诉吗?“
陈宇停下脚步,转头看向这个比自己还小两岁的同事:“小王,如果你是张一,为了救女儿会怎么做?“
小王愣住了,支支吾吾说不出话。
“我不是说他的行为是对的。“陈宇叹了口气,“但量刑应该考虑全部情节,包括动机和悔罪表现。这是我的职责。“
回到检察院,陈宇调出了张一案件的全部卷宗。他花了整个晚上重新梳理证据链,在笔记本上密密麻麻记满了疑点和需要核实的事项。
清晨七点,检察院大楼还笼罩在薄雾中,只有公诉科的灯亮着。陈宇揉了揉酸胀的眼睛,合上摊满桌面的卷宗——《刑法》教材翻到第六十七条,司法解释汇编折着角,笔记本上密密麻麻全是红蓝两色的批注。
他拿起保温杯灌了口浓茶,苦涩在舌尖蔓延。这个案子有问题。
八点整,陈宇敲响了科长办公室的门。
“李科,关于张一盗窃案,我有新发现。“
他把连夜整理的《补充侦查建议书》递过去。“李科,我经过阅卷、还有提审,又翻阅了相关的刑法教科书、司法解释公安机关未认定的自首、立功情节,我认为应当重新核查。“
李国栋正在批阅文件,闻言笔尖一顿,抬头时眉头已经皱起:“自首?黄家兄弟的供词里可没提这茬。“
“这正是问题所在。“陈宇翻开案卷第三十七页,指尖点在张一的第一次讯问笔录上,“2007年1月12日9时15分,张一到案后主动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茅台酒藏匿地点,并带领侦查人员起获赃物。“
“张一还有自首、立功情节?“李国栋感觉很诧异,“我支持你的想法,不过要认定公安机关没认定的情节,一定要慎重,要有充足的证据支持,也要顶住压力,但凡弄错了要承担责任的。“
“我知道,你看这里”陈宇边说边递给科长一份《关于办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复印件,用红笔勾画出关键条款:“根据司法解释第一条,'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盘问后主动交代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张一到案时,公安机关仅掌握其参与普通货物盗窃的线索,对茅台酒案尚在摸排阶段。“
李国栋的眼镜片上反射着文件冷光。他沉默地翻到案卷物证部分——起获的茅台酒照片上还沾着地窖的泥土,扣押清单有张一的签名确认。
“那既然认定了自首,为何还要另外认一个立功呢?“科长的声音依然严肃,但指节无意识敲击桌面的节奏变快了。
陈宇立刻抽出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的《情况说明》:“根据茅台酒瓶身喷码,这批酒与贵阳铁路公安处协查通报中的失窃物品编码完全吻合。正是张一的供述,才使这起案值467万的盗窃案得以侦破。“他顿了顿,“符合《刑法》第六十八条'协助抓捕同案犯'之外的第二种立功情形——'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
办公室里突然安静得能听见空调出风声。李国栋摘下眼镜,揉了揉鼻梁:“小陈,你知道推翻公安机关认定的结论需要什么级别的证据吗?“
“三类证据链。“陈宇早有准备,从文件夹里抽出三份材料:“一是同步录音录像,证明张一供述的主动性;二是《办案说明》中关于茅台酒案侦破过程的原始记录;三是物价鉴定意见书与协查通报的时间戳比对——酒厂报案是在张一交代之后。“
李国栋突然笑了,那是资深检察官看到精彩论证时的表情:“准备得挺充分啊。不过...“他表情又严肃起来,“你要想清楚,一旦认定自首立功,量刑起码降一档。要是法院最后不采信,咱们可要挨板子的。“
“如果因为怕担责任就回避法定从轻情节...“陈宇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翻到第二百八十九条,轻轻推到科长面前,“那才是失职。“
走出科长办公室,陈宇发现同事们看他的眼神都变了——有同情的,有嘲笑的,更多的是不解。资深检察官老马拍了拍他的肩膀:“年轻人有冲劲是好事,但别太理想主义。这行干久了你就知道,有些案子没那么复杂。“
陈宇勉强笑了笑,没有争辩。他知道在很多人眼里,自己不过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毛头小子。但法学院教授的话始终在他耳边回响:“检察官的权力不是用来简单定罪的,而是用来实现正义的。“
当天下午,陈宇独自驱车前往省儿童医院。在血液科病房,他见到了张一十岁的女儿张小荷——一个瘦得皮包骨的小女孩,安静地躺在病床上看书。她的眼睛大得出奇,脸色苍白得几乎透明。
“叔叔,你是我爸爸的朋友吗?“小女孩的声音细若蚊蝇,“爸爸说他出差了,要很久才能回来。“
陈宇的喉咙发紧。他出示了工作证,向主治医生了解了情况。医生的诊断报告和催款单证实了张一的说法——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治疗费用已超过三十万,后续骨髓移植至少需要五十万。
“这孩子很坚强。“医生叹了口气,“但她父亲最近两个月只交了最低限度的治疗费,我们都很担心。“
离开医院时,陈宇在走廊里遇到了来送饭的张一妻子——一个憔悴的中年妇女,手里提着简陋的饭盒。当她得知陈宇的身份后,瞬间泪如雨下。
“检察官同志,我男人他不是坏人...他真的走投无路了...“女人抽泣着,几乎站不稳,“小荷才十岁啊...我们借遍了所有亲戚...“
陈宇扶住她颤抖的肩膀,不知该说什么。法律和人情在这一刻形成了尖锐的对立,而他必须找到平衡点。
第二天,陈宇又去了张一的老家——一个偏远的山村。张一的父亲,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住在摇摇欲坠的土坯房里。当陈宇出示证件时,老人吓得直接跪在了地上。
“政府同志,酒是我卖的...不关我儿子的事...“老人浑浊的眼泪顺着皱纹纵横的脸流下,“要抓就抓我吧...我儿子是为了救孙女啊...“
陈宇扶起老人,心里像压了块大石头。角落里堆着小山般的药盒和医院收据。
回城的路上,陈宇的车抛锚在荒郊野外。等待拖车时,他坐在路边,看着夕阳西下,思绪万千。张一的故事像一把锋利的刀,剖开了他作为法律人的外壳,直指内心最柔软的部分。
拖车司机到来时,陈宇已经做出了决定。无论要面对多大的阻力,他都要坚持自己的判断——这不是对犯罪的纵容,而是对正义更深刻的理解。
四:争辩
清晨的阳光透过检察院老旧的钢窗斜射进来,在会议室的长桌上投下一道金色的分界线。陈宇坐在光影交界处,左手边的卷宗被照得发烫,右手边的咖啡却已凉透。他轻轻摩挲着《刑法》第六十七条的页脚,那里已经被翻得起了毛边。
“张一案,现在讨论。“李国栋科长的声音像一记法槌,让原本窸窣的会议室瞬间安静下来。陈宇注意到科长今天特意换上了那套深蓝色的检察制服,领口的检徽在阳光下闪着冷冽的光。
今天是周一,与会的公诉科的同志共9人。
围绕张一的行为有无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分成了三种意见,争锋相对,争辩激烈。
刘芳第一个翻开笔记本,纸张发出清脆的“哗啦“声。这位年近六十的老检察官鬓角已经全白,但坐姿依然挺拔如松。刘芳是国有企业干部转行到检察院的,在检察院干了30年了,她一贯嫉恶如仇,她的口头禅是:干公诉就是打击犯罪,打击犯罪就要从重从严。她推了推鼻梁上的老花镜,镜片后的目光锐利如刀:“茅台酒厂是国家名片,被盗的茅台酒仅追回了11箱,社会影响极坏,盗窃数额特别巨大,467万的损失必须严惩!“她的声音不大,却像一块生铁砸在会议桌上,“十五年,一档都不能降。“
会议室里的空气仿佛凝固了。陈宇看见坐在对面的书记员小王不自觉地缩了缩脖子,手中的钢笔在记录本上洇出一团墨迹。刘芳的“十五年“像一记重锤,这是盗窃罪数额特别巨大的顶格量刑建议,在司法实践中很少适用。
钢笔与纸张摩擦的沙沙声中,赵军突然合上手中的《刑事审判参考》,书页发出清脆的“啪“的一声。这位被称为“少壮派“的业务骨干,今天特意打了条暗红色领带,在深色制服衬托下格外醒目。赵军是大学法学本科毕业,工作已满十年。“我不同意。“他的声音很平静,但每个字都像经过精心打磨。
赵军接着说:定案要看证据,正确适用法律,是我们公诉人的法定职责,不管从轻的情节,还是从重的处罚情节,检察官都要收集并依法认定。这个案子确实有特殊性,但我认为定一个自首就足够了。
“诸位请看卷宗第89页。“他的食指关节轻轻叩击着文件上的关键段落,指甲修剪得圆润整齐,透着法律人特有的严谨。阳光从西侧的窗户斜射进来,将他制服的肩线镀上一层金边,检徽在光影交错中闪烁着金属光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赵军的声音不疾不徐,像在法庭上发表公诉意见般字斟句酌。他说话时习惯性用左手转动右腕上的手表,这是他在政法大学养成的习惯——每次模拟法庭辩论前都要校准时间。
科室里的年轻检察官们不约而同地向前倾身。小王手中的钢笔悬在记录本上方,一滴墨水悄然晕开,在横线纸上洇出蓝色的星芒。老马摘下老花镜,用绒布擦拭镜片的动作停了下来。空调出风口“嗡嗡“作响,却吹不散空气中凝结的专注。
“张一供述茅台酒藏匿地点的行为,“赵军翻开《刑事审判参考》第145期,书页发出清脆的“哗啦“声,“应当认定为特别自首中的'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不同种罪行'。“他的指尖沿着判决要旨的段落缓缓移动,指甲边缘与纸张摩擦发出细微的沙沙声。
刘芳突然“啧“了一声,钢笔尖在纸上戳出个小洞。但赵军只是微微抬了抬眉毛,继续道:“这与黄家兄弟隐瞒的盗窃事实构成必要共犯关系,符合《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立法本意。“
他说话时,窗外正好有片梧桐叶飘落,打着旋儿掠过窗玻璃。陈宇注意到赵军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印——婚戒摘掉后留下的浅白色痕迹,听说他妻子去年调去了省高检。
“但必须明确界限。“赵军突然提高音量,声音在会议室产生轻微的回响。他拿起保温杯抿了一口,杯底的枸杞随着晃动上下沉浮。“张一揭发同案犯的行为,已经作为自首的必要组成部分予以评价,根据禁止重复评价原则...“
科室里响起此起彼伏的“沙沙“记录声。李国栋科长摘下眼镜,揉了揉鼻梁上被镜架压出的红痕,微不可察地点了点头。这个动作像按下某个开关,会议室里的气氛顿时松动起来。
“所以我的意见是,“赵军合上案卷,封面与桌面碰撞发出沉闷的“啪“声,“认定自首,不认定立功。“他松开领带结的动作利落干脆,“这样既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司法裁判的统一性。“
阳光此刻正好移到了会议桌中央,将众人的影子投在东侧的墙上。陈宇看见至少有五个影子随着点头的动作上下起伏,像被风吹动的麦浪。打印机突然自动启动,“嗡嗡“地吐出一张纸——可能是隔壁办公室传来的文书,但此刻听起来像是对这个折中方案的掌声。
这场讨论会持续到中午快吃饭的时间,快结束的时候,老马习惯性的发言到:“我们是要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但首先是依法保障,不能让同情心占据了大脑,控制了我们的理性判断。说这话的时候,他还抬眼看了一眼陈宇,然后继续说:“我们不能因为张一要被判处较重的刑罚,反过来给他找到从轻的情节,这是错误的办案逻辑。”
看到自己的意见没人支持,陈宇显得特别着急,他争论到:“张一只参与了前期的普通货物盗窃,涉案金额不足五万。“陈宇调出自己整理的对比表格,“茅台酒案发生时他并不在场,事后虽有包庇行为,但很快主动交代,避免了更大损失。“
资深检察官刘芳冷笑一声,“按你这么说,所有罪犯都能编个悲惨故事来减刑了?“
陈宇感到血液涌上脸颊,但他没有退缩:“刘老师,我核实了所有证据。医院的病历、村里的证明、赃物的去向,全部属实。法律不应该脱离人性。“
会议不欢而散。陈宇的坚持让他在科里几乎被孤立。但他并不后悔——如果法律失去了对个体命运的关怀,那不过是另一种暴力。
那天晚上,陈宇在办公室加班到凌晨。当他整理完最后一份补充侦查报告时,发现科长李国栋不知何时站在了门口。
“年轻人,你知道我为什么反对你吗?“李国栋的声音出乎意料地平静。
陈宇抬起头,疲惫地揉了揉眼睛:“因为我太固执?“
“因为你让我想起了三十年前的自己。“李国栋走进来,坐在对面的椅子上,“我也曾像你一样,相信每个案子都有独特的故事。“
月光透过窗户,在两人之间投下斑驳的影子。李国栋点了支烟,深深吸了一口:“后来我明白,如果我们对每个罪犯都心软,谁来保护受害者?法律的威严何在?“
陈宇沉默了片刻:“李科,张一确实犯了罪,应该受到惩罚。但惩罚的目的是什么?是单纯的报复,还是教育和挽救?如果连自首和立功都不予认定,以后谁还会主动认罪?“
李国栋盯着陈宇看了很久,最后叹了口气:“把材料准备充分,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如果法官采纳你的意见,我支持你。“
这是陈宇工作以来第一次感到科长的态度有所松动。也许,正义的实现不仅需要坚持,也需要时间和理解。
五开庭
开庭那天,张一穿着橘色的囚服站在被告席上,目光呆滞。当陈宇作为公诉人陈述完起诉意见后,出人意料地补充道:“同时,本院认为被告人在部分犯罪事实中具有自首和立功情节,请法庭量刑时予以考虑。“
法庭上一片哗然。张一猛地抬起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的妻子在旁听席上捂住嘴,无声地哭泣。
经过激烈辩论,法官最终采纳了陈宇的意见。考虑到张一的特殊情况,法院在法定刑期内给予了从轻处罚。
下面,是判决后三个月,陈宇检察官就本案的自首和立功的适用撰写了调研论文,发表在某法学期刊,省检察院的内网也刊登了这篇文章。我们节选了这篇论文的精华部分分享给读者,从中希望可以感受到开庭那天法律专业问题的争论场景。
《盗窃案的共犯检举行为如何认定法定情节》
案情概要:略。
【问题】对于张一因共同盗窃被抓获,交代其在整个盗窃犯罪过程中,因故未参与、公安机关未掌握的同案犯实施的其转移、销售赃物的行为,如何认定张一的法定情节?
分歧意见:略。
【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首先,由于同案犯二黄归案后的交代,张一与二黄共同盗窃的事实已经被公安机关所掌握,但二黄对于二人共同盗窃茅台酒的事实未做如实供述。此后,在张一被抓获并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如实供述自己帮助转移、销售茅台酒的犯罪事实是之前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并且与公安机关已掌握的盗窃犯罪属不同种罪行,根据刑法规定,张一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成立准自首,对此并无争议。
其次,在已经认定张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构成自首的情况下,能否另外对其检举、揭发同案犯盗窃犯罪成立立功情节呢。笔者认为,关键在于检举、揭发的行为是否能为自首所要求的如实供述的内容所涵盖。
先看自首的规定…本案中,二黄归案后,对于共同作案人张一参与的盗窃犯罪已经供述,该事实已经为司法机关所掌握,故张一此后供述自己参与这些盗窃不能认定为自首,只能认定为坦白。而张一对于二黄盗窃后帮助转移、销售赃物的行为,因为张一没有参与盗窃,不属于共同盗窃的范畴,其在公安机关不掌握的情况下,主动供述的异种罪行,应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自首行为。
再看立功的规定…张一是作为共同盗窃犯罪的嫌疑人被抓获的(案情实际是黄某某在公安人员的安排下打电话诱捕的),其到案后在供述自己转移销售茅台酒的笔录中,明确说明赃物是二黄所盗窃的。该盗窃行为是三人共同盗窃犯罪以外的另一起盗窃犯罪,属于司法解释中所称的“他人犯罪行为”,此后公安人员根据其供述查找到赃物的下落,并得到盗窃正犯二黄供述的证实,至今才认定该盗窃事实。那么,张一的行为完全符合上述法律的规定,单独就其揭发“他人犯罪行为”而言,又构成立功。问题是,同一个供述的行为是否能够又构成自首,又构成立功呢?这就涉及到如何认识立功的情节是否能为自首所涵盖。如果认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自首必须要供述主罪即盗窃罪的行为人,则不能认定立功;如果认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不必然需要供述盗窃罪的情况,则成立立功。
刑法理论对于有关联关系的犯罪有连累犯和基本犯之分…本案中,被告人张一归案后,供述的转移并销售赃物的犯罪,属于主罪完成后的帮助型犯罪。其如实供述的范围或者说义务只涉及赃物犯罪本身的数额、时间等等,至此,其供述内容如果符合自首的规定,则成立自首;如果不符合自首的规定,则成立坦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其对主罪内容的供述不应当属于其如实供述的当然内容,不是其义务范围;在义务之外,额外的供述主罪的嫌疑人姓名、盗窃的数量、等基本情况,并据以侦破案件的,应当对其额外的法律评价。按照上述分析,换一种角度讲,先不考虑张一自首的问题,单就其因赃物犯罪被抓获后,检举、揭发盗窃犯,认为为立功应该没有问题;现在张一对赃物犯罪本身是公安机关未掌握的,自己供述的,认定为自首。那么,自首和立功跟检举他人犯罪属于不同种的两个行为,虽然形式上是在一次供述中完成,但互相不影响,不被吸收。故依法应认定为立功行为。
有人认为,由于该起事实系在三人多次盗窃期间实施,张一在之前参与、之后继续参与盗窃,其仅因回家偶然的原因未参与该次,并不能免除其供述的义务。笔者认为,张一未参与该起盗窃确实有偶然性,而该起盗窃确实在整个共同盗窃过程期间发生,但张一毕竟不是该次盗窃的实行犯,其完全没有义务交代盗窃的具体内容。不能因为他参与了其他共同盗窃,就让其承担起未参与的盗窃行为的供述义务。对其揭发、检举的法律评价还是要依照普通的连累犯对基本犯的揭发理解,进行正确的认定。事实上,正是其交代该起赃物犯罪(价值46万余元),公安人员才加大侦查力度,查找到赃物的下落,走访相关知情人员,突破二黄的口供,最后才认定了盗窃的事实,因此要对张一的供述进行法律上的褒奖。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张一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成立自首,依法减轻处罚;其检举他人盗窃犯罪经查证属实,是立功,依法从轻处罚。
这篇文章发表后,被多家法律媒体转载,类似的案件被法律实务工作者引用作为依据。据说,主要是辩护律师拿来作为辩护意见用的。
六尾声
令他意外的是,李国栋在科室会议上公开表扬了他的专业精神。
“陈宇这个案子办得不错。“科长环视众人,“不是因为他心软,而是因为他坚持用证据说话。这是我们检察官应有的态度。“
散会后,老马悄悄塞给陈宇一个苹果:“小子,有你的。不过下次别这么拼命了,看你这两个月瘦的。“
陈宇咬了口苹果,甜脆多汁。他突然想起张一女儿病房窗台上那盆顽强生长的小花——即使在最恶劣的环境中,生命和希望也从未放弃寻找出路。
投送看守所之前,陈宇去看守所见了张一最后一面。
“陈检察官,我...我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张一的声音哽咽,“小荷已经开始准备移植手术了...医生说有很大希望...“
陈宇点点头:“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家。小荷需要父亲。“
“我一定会的!“张一用力点头,眼泪落在手铐上,“等我出去后,一定做个守法的人...您让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走出看守所,初夏的阳光明媚得刺眼。陈宇深吸一口气,整理了一下制服领口。手机响起,是新的案件分配通知。又一个故事即将开始,又一段人生等待他去了解、去判断。
铁轨上的檀香早已消散,但关于正义与救赎的思考,将永远伴随着这位年轻检察官的职业生涯。法律或许不能温暖如春,但至少,它不应该冰冷刺骨。在这条充满挑战的道路上,陈宇知道,自己才刚刚起步。